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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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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2-002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会议由董事长林木勤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刘丽华、公司监事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宋向前先生的辞职申请,宋向前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宋向前先生将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推举集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丽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丽华女士将在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后,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康晓斌先生的辞职申请,康晓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康晓斌先生将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但由于《公司章程》规定,康晓斌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数,康晓斌先生须在公司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前继续履职。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拟推举程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毅先生将在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后,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的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前,康晓斌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2-003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宋向前先生的辞职申请,宋向前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宋向前先生将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宋向前先生辞职公告已于2021年12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65。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集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丽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刘丽华女士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将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

新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丽华女士简历

刘丽华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四川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

1995年7月至2004年6月,任齐鲁石化公司助理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06年6月,任中铁信托有限公司高级研发经理;2006年7月至2018年10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 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任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2019年4月至2021年9月,历任集团财务总监,集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21年10月至今任集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20年10月至今任深圳广联赛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科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丽华女士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2-00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康晓斌先生的辞职申请,康晓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康晓斌先生将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但由于《公司章程》规定,康晓斌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数,康晓斌先生须在公司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前继续履职。康晓斌先生辞职公告已于2022年1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01。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程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程毅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程毅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将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

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毅先生简历

程毅先生,1973年12月8日出生,南开大学暨澳大利亚菲林得斯大学国际经贸关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7年2月-1999年3月任天津凯悦大酒店销售代表;1993年3月-2001年7月任荷兰GSB集团公司中国代表处市场拓展经理;2002年2月-2014年9月任天津大冢饮料有限公司资材物流总监/公共关系及消费者教育总监/工厂长;2014年9月-2020年11月任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2020年11月至今任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程毅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2-005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10号)第四条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第十七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意见,由于公司现施行的《公司章程》中第四章第六节第八十二条第四款中“选举董事、监事”的相关条款未对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详细的表述,为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完善公司章程,现拟修订以下内容: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完成对监管机构的报备以及相关信息变更登记事项。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2-006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6日上午15点00分

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珠光北路88号明亮科技园三栋公司三楼VIP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月21日(9:30-12:00、14:00-17:3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珠光北路88号明亮科技园三栋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boardoffice@szeastroc.com)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电子邮件请在2022年1月21日下午17:30前发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请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及中高风险所在地的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公司将根据防疫管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丽华

电话号码:0755-26980181

传真号码:0755-26980181

电子信箱:boardoffice@szeastroc.com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1日

● 报备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2-007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专利证书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鹏”)于近期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8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除此上述已获得的专利之外,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正在申请中的专利如下:

上述各专利的取得与申请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研发的持续性投入并转化为应用成果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