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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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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2-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5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上午9:15至2022年1月14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大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止2022年1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0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1.01审议《关于选举罗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审议《关于选举曹昱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载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2年1月11日(上午9∶30一一11∶30,下午2∶30一一5∶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廖荣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 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0

2.投票简称:金路投票

3.提案表决:上述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2:授权委托书1(社会公众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2一02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1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本基金的第十四个开放期为2022年1月13日(含该日)至2022年1月26日(含该日)。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自2022年1月27日起,本基金进入第十五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以三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三个月后的对日的前一日止。如该对日不存在,则对日调整至该对应月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十四个封闭期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1月12日。本基金第十四个开放期为2022年1月13日起至2022年1月26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期的具体办理时间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

自2022年1月27日本基金进入第十五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中心进行交易须受直销中心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如下:

投资人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基金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包含10份)时,销售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赎回费按照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正常收取。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若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的划付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一座27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6-866

传真:021-80301399

网址:www.cjzcgl.com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十四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jzcgl.com)查阅最新更新的《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166-866进行咨询。

(2)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请以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1日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2-002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2022年 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对宁波市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宁波卡倍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列入宁波市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133101151,发证时间:2021年12月10日。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1月10日,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为人民币7,809,375.92 元,前述补助资金均已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7,809,375.92 元政府补助资金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2-001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00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营业收入简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2-001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营业收入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南侨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侨投控”)为台湾地区上市公司,南侨投控需按照台湾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披露每月营业收入数据。为使A股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本公司亦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本公司营业收入。

本简报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阅,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 2021 年 12 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3,163.21 万元,同比增加 17.88 %。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

的函之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4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

的函之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按照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所涉及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核查及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请做好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01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135100404,发证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1年至2023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1年公司已经按照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所得税,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21年各期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星期六 公告编号:2022-001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2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2.296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2022年1月1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了上述82.296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股本不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日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名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名单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近期发布的《关于公布 2021 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密封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成功入选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对公司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长期专注发展、持续创新能力、市场竞争优势等方面的认可和肯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三、备查文件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月10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彭迎春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已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退休,彭迎春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彭迎春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彭迎春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迎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彭迎春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运作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彭迎春女士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延期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上证公函【2021】3038号《关于对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于2022年1月1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 分析和讨论,并对问题回复所涉及的事项进行核实与整理。鉴于部分问题的回复 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预计于2022年1月17日之前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2-001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人民币参与投资由厦门挑战者云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北京创新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厦门挑战者双鱼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1月23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厦门挑战者双鱼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并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变更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为:SNN908。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01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

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

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发行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申购、配售、分销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日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8 证券简称:新黄浦 编号: 临 2022-002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月7日收到监事谢开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鉴于谢开元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谢开元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

谢开元先生在公司监事会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对谢开元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10日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07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了公司董事贾文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贾文军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贾文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贾文军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贾文军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对贾文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ST凯乐 编号:临2022-005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胡伟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胡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公司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因胡伟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申请应当在公司增补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胡伟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胡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