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770 证券简称:*ST科迪 公告编号:2022-004号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迪乳业”)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号, 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关注函》的回复工作,现将《关注函》中的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2021年12月3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签订债权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你公司与控股股东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迪集团”)、商丘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投资集团”)签订《债权债务抵偿协议》,商丘投资集团以其取得的相关债权人对你公司享有的债权92,616.06万元,以债抵债的方式等额抵偿科迪集团因资金占用而对你公司负有的债务,实现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商丘投资集团取得的用于抵偿的债权包括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河南农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虞城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相关债权人”)对你公司的债权50,072.16万元、23,333.35万元、5,821.12万元、6,177.94万元、7,211.50万元。
2021年10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称,根据中国证监会2021年9月17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 号), 你公司2016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你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公司承诺配合会计师尽快完成更正后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在两个月内及时披露。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核实并说明:
1.逐笔说明上述相关债权人享有的对你公司债权的形成原因、形成时间及资金流向,是否存在相关资金实际流向控股股东科迪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公司回复:
协议涉及债权的形成原因、形成时间及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
2.说明你公司是否已取得相关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函,结合商丘投资集团与相关债权人的协议履行情况,说明商丘投资集团是否已成为你公司合法债权人。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已收到相关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函;
商丘投资集团已与相关方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且已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相关债权不属于不得转让的情形,且公司已收到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函》,所以商丘投资集团已成为公司的合法债权人,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律师意见:
我们查阅了科迪乳业公司与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债务抵偿协议》、相关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函》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债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协议的签订也是协议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商丘投资集团是科迪乳业公司的合法债权人。
3.说明商丘投资集团的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商丘投资集团与你公司、你公司控股股东科迪集团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并说明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相关协议或安排,以及是否影响本次债权债务抵偿的会计处理。
公司回复:
商丘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商丘市睢阳区中州南路366号;法定代表人:赵涛;股东:商丘市财政局持股90%,河南省财政厅持股10%;实际控制人为商丘市财政局;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对工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与管理(非金融业务);土地整理;工程服务;金融服务;房屋租赁。
经核实:公司及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科迪集团”)与商丘投资集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相关协议或安排,不影响本次债权债务抵偿的会计处理。
4.说明你公司是否已就相关协议征询科迪集团破产重整管理人的意见,科迪集团在破产重整期间与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是否合规,相关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签署《债权债务抵偿协议》前已与科迪集团重整管理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取得科迪集团重整管理人的同意,并且本次签订的相关协议是商丘投资集团代科迪集团解决欠公司款项,本次协议的签订未损害其债权人的权益,协议的签署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意见:
该《债权债务抵偿协议》的签署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其主要内容为商丘投资集团代科迪集团解决欠科迪乳业公司款项,本协议的签署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5.说明本次债权债务抵偿需履行的程序及目前进展情况,并说明对于尚未解决的控股股东科迪集团对你公司的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你公司及相关方的后续解决措施和安排。
公司回复:
《债权债务抵偿协议》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债权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5号),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各方已履行了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公司已聘请评估机构对该事项进行评估,目前评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评估结果将会及时披露。
目前控股股东尚欠公司 5.05 亿元,尚存在担保 2.35亿元。
资金偿还措施和安排:
经了解目前控股股东正在积极采取以抵债、现金等多种方式加速偿还,公司董事会督促控股股东尽快继续归还上市公司资金,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担保解除措施和安排 :
公司董事会将全力督促控股股东及被担保方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尽快通过有效途径解除公司担保责任。
6.简述债权债务抵偿事项的内部决策过程,并向本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同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披露前一个月内的股票交易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回复:
经公司与商丘投资集团磋商,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可持续发展,由商丘投资集团收购公司的债权采用债权债务抵偿的方式解决控股股东欠公司资金, 并于2021年12月30日签署《债权债务抵偿协议》,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债权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5号),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各方已履行了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
该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已向贵所报备;
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知情人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内幕知情人未有在公告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也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7.说明你公司财务信息更正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结合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的披露时间安排,说明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由于此次专项报告所涉及的审计事项尚未完成,公司已发布延期披露专项报告公告(详见公司2022年1月4日《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专项报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号),且该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公司将尽快完成专项报告及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10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点风险提示:
1、四川申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目前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股东均未实缴出资,各股东将按照四川申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实缴出资;
2、四川申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未来将与相关技术合作方通过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等方式开展具体业务。项目公司成立因市场、技术、管理等因素存在无法成立或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完善公司新能源业务布局,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与标的公司四川申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辉智慧能源公司”)及其原始股东吴森辉等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原始股东吴森辉将其部分认缴出资的3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股权转让给公司,受让后公司认缴出资32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40%。交易完成后,申辉智慧能源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金额为32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管理层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申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吴森辉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年8月16日
6、住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黄土坡园区重庆路368号双创示范园8栋8层2号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蓄电池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车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智能农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主要股东:吴森辉持有85%股权,郭春持有15%股权。
9、经核查,申辉智慧能源公司及其原始股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的情况。
10、交易对方和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申辉智慧能源公司成立未满一年,暂无财务数据。
12、交易完成后申辉智慧能源公司股权结构:
■
上述股东均未实缴出资,各股东将按照申辉智慧能源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实缴出资。
13、申辉智慧能源公司简介
四川申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未来将立足于四川省内江市,通过与相关技术合作方合作在四川省内开展整县县域分布式能源光伏及智慧能源城市建设业务。
三、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吴森辉
男,住址:上海市闵行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郭春
男,住址:四川省隆昌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钱袁元
女,住址:江苏省溧阳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吴森辉
乙方(受让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受让方):钱袁元
丁方(目标公司原股东):郭春
戊方(目标公司):四川申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鉴于:
1、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甲方认缴目标公司出资6800万元,占注册资本85%股权;
2、甲方同意将其认缴出资3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股权(以下称“标的股权1”)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受让后乙方认缴出资32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40%;
3、甲方同意将其认缴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股权(以下称“标的股权2”)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受让后丙方认缴出资12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15%;
4、丙方同意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拟转让的标的股权1和标的股权2尚未实缴出资,甲方同意以0元的价格将标的股权1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0元的价格受让标的股权1;甲方同意以0元的价格将标的股权2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以0元的价格受让标的股权2。
2、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1和标的股权2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方权益或主张。
第二条工商变更
协议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标的股权1和标的股权2的工商变更手续。
第三条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1和标的股权2的唯一所有权人,
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和丙方的标的股权1和标的股权2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标的股权1和标的股权2不具有任何债权或物权上的瑕疵或负担,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承诺与丙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四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和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
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和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
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五条关于股权转让的特别约定
1、如自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目标公司或目标公司的项目
公司无法获得新能源项目并签署项目合同的,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本协议终止,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应在协议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乙方已实缴出资的对价(包括乙方通过其他财务资助的方式给与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往来款项,如有)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
2、如自乙方登记为目标公司股东之日起36个月内,发生甲方和
乙方在股东会决议中无法就是否与合作方成立项目公司以及是否对项目公司追加投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自该次股东会召开日之次日本协议终止,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应在协议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乙方已实缴出资的对价(包括乙方通过其他财务资助的方式给与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往来款项,如有)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和丙方向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直
接或间接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股权,应当经乙方同意。甲方和丙方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乙方征求同意,乙方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乙方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转让的,乙方有权要求以同样的价格优先转让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目标公司股东之间转让公司股权的,其他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关于实缴出资的特别约定
1、乙方的实缴出资分两期缴付:第一期实缴出资人民币320万元应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付;第二期实缴出资人民币2880万元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实缴,但如果“项目公司”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第二期实缴出资相应顺延至项目公司成立日。
2、甲方、丙方、丁方同意,其实缴出资时间应与项目公司成立时间及项目投资应相匹配。
第七条管理人员的安排
协议各方同意,目标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三人,甲方委派1人,乙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监事由丁方委派。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甲方委派。公司设立财务负责人一名,财务负责人由乙方委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而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乙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未来将以申辉智慧能源公司作为试点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智慧能源城市建设等业务。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新能源业务的布局,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提高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技术、市场、管理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5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马忠先生、郝亚泓女士、肖波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钱瑞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5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持李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1月10日,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00,000股,发行价格31.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843,495,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7,938,484.55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9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CDA1048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和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存在阶段性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投资品种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实时理财等产品。
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
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
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根据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
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时间内以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竞业达《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上述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竞业达”)于 2022 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拟增加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需工商部门核准,经营范围内项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效率,需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26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 月21日下午15:00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银桦路60号院6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1为普通议案,需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为特别表决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受托人持股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1月24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jingyeda@jyd.com.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银桦路60号院6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栩
电话:010-52168861
传真:010-52168800
电子邮箱:jingyeda@jyd.com.cn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5
2.投票简称:JYD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温琦女士的通知,控股股东勤上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温琦女士于2022年1月7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03执9166号)。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勤上集团与深圳市彼岸大道拾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彼岸大道”)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由彼岸大道委托华夏银行向勤上集团发放委托贷款,李旭亮先生和温琦女士为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华夏银行向勤上集团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1亿元。由于勤上集团未按约定归还贷款本息,彼岸大道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起诉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作出[2019]粤03财保11号民事裁定书、[2019]粤03民初1500号民事判决,勤上集团、李旭亮先生持有的勤上股份全部股票于2019年1月被法院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2年1月7日,勤上集团、李旭亮先生及温琦女士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03执9166号),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彼岸大道与被执行人勤上集团、李旭亮、温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初1500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1年12月27日依法立案执行,裁定内容: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或划拨被执行人勤上集团、李旭亮、温琦的财产(以人民币191,086,094.2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进展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发生变动。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1月1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莫建民先生、彭顺利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莫建民先生内部工作调整,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相关规定,现指派杨劼、彭顺利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如下:
■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杨劼先生,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3家。
三、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杨劼先生、彭顺利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