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007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2-00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2-00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的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融资计划主要情况
公司拟以其合法持有的应收账款委托给信托公司成立财产权信托,并以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发行载体发行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具体事宜以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对上述文件的任何修订或补充约定为准。
二、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30个月。具体期限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
3、资金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4、发行时间: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批准的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宜经公司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注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7、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认购上述债权融资计划,认购金额不超过6,700万元人民币。
8、其他:对分配日信托专户内可供分配资金金额与本信托项下满足分配全部优先级信托单位于该分配日全部应付预期信托利益所需资金的差额,公司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具体事宜以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对上述文件的任何修订或补充约定为准。
三、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用途、发行时间、承销方式、增信措施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信托合同》、《差额支付协议》、《管理服务协议》、《资金监管协议》、《保管协议》等相关的法律文件。
4、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四、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发行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登记文件为准。
五、独立董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3亿元(含)的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满足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详见“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招商银行点金系列14天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本金已收回,公司已收回上述募集资金本金和收益,相关协议履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747,452股,发行价格为112.85元/股。截至2021年3月5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58.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17,358.5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8,982,599.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5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其到位情况予以验资,并出具《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10522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经证监会审核的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实施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元
■
注: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88,982,599.70元,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入金额,并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21天结构性存款
2、认购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3、合同签署日期:2022年1月7日
4、产品成立日:2022年1月7日
5、产品到期日:2022年1月28日
5、产品预计收益率:1.60%、2.90%、3.10%
6、收益计算方式:收益=购买金额*到期利率*产品期限/36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其他情况
1、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和期限未超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与期限;
2、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水平低。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036,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1,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66%;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适度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5日和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和2022年1月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变更内容及相关信息
1、《营业执照》变更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由“黄振山”变更为“王庆伟”;
经营范围由“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化学肥料系列产品、水产养殖、平板显示器、植物油系列产品及卫生杀虫剂、日化产品、工业用纯净水的开发、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钢材、建筑材料、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汽车(除小轿车)、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汽车配件、洗涤剂的销售(以上国家限制生产经营的除外)搬运装卸、货物配载、物流信息服务。化工产品:饲料添加剂(硫酸钠、硫酸镁);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生产经营:化学试剂(无水硫酸钠),工业氯化钡、硫化钠、硫氢化钠、日化产品(液体消毒剂)、餐具洗涤剂、化妆品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矿产资源开采:铜矿开采;铜选矿、冶炼、加工制品;含金铜精矿、阳极泥、金锭、银锭、硒粉的生产销售;铜及铜合金、高精度铜板带、高性能压延铜箔、覆铜板的生产、销售;压力容器充装:氩的批发(有效期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硫酸、有毒品:硒粉、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氩(有效期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压力容器充装: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 氩、氧的批发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有效期至 2024 年 3 月 16 日);冶炼弃渣(不含危险废物)的综合回收、销售;进出口: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力业务: 发电、企业内部工业生产水、电、热供应,电器试验、设备安装;原材料、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采购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检验、检测、检斤计量、化验;工业射线探伤;衡器鉴定;环境监测;技术开发研究应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防雷装置检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运输;客运通勤;一类汽车维修;销售汽车、汽车配件、轮胎、润滑油;公路维修;搬运、装卸、仓储、物流、运输服务;货物配载;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由“伍亿肆仟捌佰柒拾陆万圆整”变更为“壹拾陆亿玖仟壹佰贰拾捌万柒仟叁佰叁拾陆圆整”。
2、公司《营业执照》工商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3638887N
名称: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庆伟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铜矿开采;铜选矿、冶炼、加工制品;含金铜精矿、阳极泥、金锭、银锭、硒粉的生产销售;铜及铜合金、高精度铜板带、高性能压延铜箔、覆铜板的生产、销售;压力容器充装:氩的批发(有效期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硫酸、有毒品:硒粉、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氩(有效期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压力容器充装: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 氩、氧的批发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有效期至 2024 年 3 月 16 日);冶炼弃渣(不含危险废物)的综合回收、销售;进出口: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力业务: 发电、企业内部工业生产水、电、热供应,电器试验、设备安装;原材料、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采购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检验、检测、检斤计量、化验;工业射线探伤;衡器鉴定;环境监测;技术开发研究应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防雷装置检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运输;客运通勤;一类汽车维修;销售汽车、汽车配件、轮胎、润滑油;公路维修;搬运、装卸、仓储、物流、运输服务;货物配载;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壹拾陆亿玖仟壹佰贰拾捌万柒仟叁佰叁拾陆圆整
成立日期:1996年04月02日
营业期限:1996年04月02日至2035年04月02日
住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376号
二、备查文件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南风化工 编号:2022-05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2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邸淑兵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提名董事的预案
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杨利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个人简历附后)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预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鉴于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预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个人简历
杨利先生,44岁,大学学历。历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北分厂厂长助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北分厂副厂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部部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前处理分厂党总支书记、厂长。现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同仁堂制药厂前处理分厂党总支书记、厂长。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关于拟购董监高责任险的预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监事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监事毛福国先生、王继雄先生、孔伟平先生、刘天良先生、庞淑文女士均回避表决,现将该预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预案》,公司拟为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主要内容
1.投保人: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1)股份公司(2)股份公司董监高(3)子公司董监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的纳入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准);
3.累计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协商签订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协商签订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间:12个月(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并且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会议现场接待能力将根据届时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公司场地条件进行合理安排。请公司股东妥善安排行程,建议公司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股东大会,敬请公司股东理解与支持。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8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42号同仁堂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8日
至2022年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1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2年1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 1 月25日 9:00一16:00。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 42 号同仁堂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者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非自然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莉 李泉琳
联系电话:010一67179780 传真:010一67152230
(二)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参与投资设立的并购基金分配项目处置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6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参与投资设立的并购基金分配项目处置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号],公司高度重视,按照函件有关内容及要求,立即与相关方进行了沟通并认真核查,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说明上述你公司员工设立合伙企业定向受让并长期持有商晓波减持的你公司股份事项是否属于《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4号指引》)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如是,请补充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方案的合规性;如否,请充分说明理由及判断依据,并参照《4号指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公司经慎重考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制定员工持股计划,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规范运作指引》所指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上市公司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鸿路钢构部分员工通过大宗交易受让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股票的行为,若系由鸿路钢构制定方案并进行管理,则属于《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根据鸿路钢构出具《情况说明》,鸿路钢构将根据《指导意见》及《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按照员工持股计划制定相关方案,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二、说明上述合伙企业受让并持有你公司股份所产生亏损由商晓波予以补偿的具体补偿方式,结合商晓波的履约能力进一步说明其兜底承诺的可执行性。
公司回复:
一、补偿方式
合伙企业受让并持有公司股份所产生亏损,是指待合伙企业在约定期限内将其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减持完毕时,累计减持收入低于取得成本的差额部分。根据商晓波先生出具的承诺,若出现该情形,则由其将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给合伙企业,并由合伙企业自主进行分配。
二、兜底承诺的可执行性
商晓波先生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6.97%的股份,每年均可以从公司取得现金分红,其实际取得的现金分红金额具备履行所承诺的补偿义务的能力。同时,由于商晓波先生已承诺将向合伙人提供部分借款,其对合伙人将享有一定金额的债权,若合伙企业未来产生亏损,其亦可以通过债权抵销方式履行补偿义务。因此,商晓波先生的兜底承诺具有可执行性。
为进一步增强兜底承诺的可执行性,商晓波先生补充承诺如下:本人自愿对合伙企业未来减持股票所累计产生的亏损进行兜底补偿,待合伙企业在约定期限内将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减持完毕时,根据累计结果一次性对产生的亏损进行补偿。
问题三、说明上述合伙企业承诺未来减持与商晓波保持一致行动的具体所指,进一步说明上述承诺是否表义明确,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1、合伙企业承诺未来减持与商晓波保持一致行动的具体所指:拟设立合伙企业与商晓波先生具有一致行动关系,未来减持按照一致行动人减持规定进行减持。
2、拟设立合伙企业成立后将与商晓波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明确一致行动关系,拟设立合伙企业今后行使上市公司表决权时将采取与商晓波先生相同的意思表示、按照一致行动人减持规定进行减持等行为。
上述合伙企业未来减持承诺表义明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
问题四、请结合对问题3的回复,以及商晓波为上述合伙企业提供资金、亏损补足等情况,进一步说明上述合伙企业与商晓波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及理由。
公司回复: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中“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五)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同时,拟设立合伙企业与商晓波先生将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明确一致行动关系,因此,构成一致行动人。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根据相关公告、对商晓波先生的访谈及鸿路钢构出具的《情况说明》,合伙企业成立后将与商晓波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明确一致行动关系,拟设立合伙企业今后行使上市公司表决权时将采取与商晓波先生相同的意思表示、按照一致行动人减持规定进行减持等行为。合伙企业与商晓波先生之间,届时构成《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指的一致行动关系。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万元)
■
注:1、本报告期初数为执行新租赁准则后的报表数。
2、基本每股收益以报告期当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得出。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经营业绩情况
受销量增加、对所属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等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9.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9.53%。
(二)财务状况情况
2021年4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增加股东权益33.31亿元,影响资产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增幅达到30%以上。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四、上网公告附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 600161 证券简称: 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盛制药”)收到参与投资设立的同系方盛(珠海)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系珠海”)向公司分配项目处置款150万元;
2、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同系珠海的实缴出资尚有9,850万元未收回;同系珠海已经处置部分湖南珂信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珂信”)股权,但尚未收回全部股权转让款,具体收回时点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2年1月8日,公司收到同系珠海《告知函》,其已将部分项目处置款分配给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同系珠海已将其持有的湖南珂信21.46%的股权以人民币20,802万元转让给湖南珂信股东陈历宏先生或其指定关联方,同系珠海已经收到受让方支付的第一期转让款共计5,000万元(详见公司2021-025、045号公告)。
上述部分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已支付给同系珠海原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用于其持有的同系珠海4,829.39万份财产份额(实缴4,829.39万元)的退伙(详见公司2022-003号公告)。鉴于同系珠海已不再进行新的投资,前述款项支付完成并扣除合理运营费用后,同系珠海剩余可分配项目处置款为150万元。
根据《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分配方式,在优先级合伙人已经退伙后,剩余的可分配项目处置款应先分配给公司,直到公司收回实缴出资额。故同系珠海管理人根据前述约定,已将150万元分配至公司,公司已于2022年1月8日收到全部款项。
二、其他事项暨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同系珠海的实缴出资尚有9,850万元未收回。同系珠海已经处置部分湖南珂信股权,但尚未收回全部股权转让款,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付款约定,股权转让款分四期支付,目前受让方已支付第一期款项5,000万元,暂未支付第二期款项,公司已要求同系珠海督促股权受让方按照约定支付股权剩余转让款,具体收回时点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