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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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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12月生产经营快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2-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H股股东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参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本公司”或“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f.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涉及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转融通业务相关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开始;

(2)A股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A股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8日。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f.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代表及其他中介机构代表;

(5)根据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全部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具体审议提案如下: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葛长伟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葛长伟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3。

相关事项说明: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同意葛长伟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2)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将葛长伟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3)葛长伟先生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A股股东

(1)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首层大堂前台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股东单位公司印章,单位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f.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0-87550265,020-87550565;传真:020-87554163;电子邮箱:gfzq@gf.com.cn。

2、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51楼,邮政编码:510627。

3、联系人:王硕、刘伯勋。

(三)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葛长伟先生简历。

特此通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76,股票简称: 广发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

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性质:

□国有法人 □境内一般法人 □境内自然人

□境外法人 □基金、理财产品等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 股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76;投票简称:广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A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葛长伟先生简历

葛长伟,男,1965年7月生。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5年7月至1992年5月历任安徽省人大财经委科员、助理秘书、副科级秘书、主任科员,1992年5月至1995年10月任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科员,1995年10月至1996年10月任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1996年10月至1999年12月历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正处级秘书,1999年12月至2000年10月任安徽省计委主任助理,2000年10月至2001年11月任中国神华集团运销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3年12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正处级秘书,2003年12月至2006年1月任国务院办公厅副局级秘书(其间:2004年9月至2005年12月挂任山东省聊城市委副书记),2006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2007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正厅局长级),2007年12月至2011年2月任广东省委副秘书长,2011年2月至2011年9月任广东省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任广东省清远市委书记,2012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广东省清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8年3月至2021年5月任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其间:2018年10月至2021年5月任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葛长伟先生于1985年7月取得安徽大学文学学士学位,于2000年11月完成安徽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葛长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相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2年1月10日形成决议,选举周锡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

周锡太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告之附件。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周锡太先生简历

周锡太,男,1964年10月生。周锡太先生1985年7月至1990年10月任广州中医学院助教,1990年10月至1990年12月任广东省委党校助教,1990年12月至1995年7月历任广东省委第八办公室副科级干部、正科级干部,1995年7月至1996年7月任广东省期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1996年7月至1998年10月历任广东省证监会主任科员、监察部副部长,1998年10月至2008年2月历任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监察部副部长、稽查处副处长、稽查一处处长,2008年2月至2010年8月历任中国证监会法律部调研员、诉讼复议处处长,2010年8月至2015年4月任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2015年4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党委书记、专员,2018年2月至2019年10月任华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拟任副总经理。周锡太先生自2021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自2021年8月起担任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委员。周锡太先生于1985年7月取得华中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周锡太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席风险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席风险官孔维成先生的书面辞职函,孔维成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首席风险官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孔维成先生的书面辞职函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孔维成先生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并无歧见,亦无任何有关辞任的事宜须提呈股东注意。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在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3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监事共同提议召开本次会议,并推举监事周锡太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推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推举周锡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集人,负责在监事长空缺期间,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会议。该任职自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至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之日止。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周锡太先生的简历请参见2022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先生和尚书志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范立夫先生、胡滨先生、梁硕玲女士和黎文靖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传辉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葛长伟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相关事项说明: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同意葛长伟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2)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提名葛长伟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3)葛长伟先生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葛长伟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告之附件。

二、审议《关于聘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同意该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崔舟航先生担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崔舟航先生正式履行上述职务尚需通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向监管部门履行备案程序。

崔舟航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告之附件。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同意该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吴顺虎先生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吴顺虎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告之附件。

四、审议《关于设立产业研究院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研究驱动的经营模式,加强研究对公司核心业务的推动和支持、及国内外的专业交流,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产业研究院,作为公司一级部门。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五、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2年2月10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8会议室召开。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葛长伟先生、崔舟航先生和吴顺虎先生简历

葛长伟先生简历:

葛长伟,男,1965年7月生。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5年7月至1992年5月历任安徽省人大财经委科员、助理秘书、副科级秘书、主任科员,1992年5月至1995年10月任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科员,1995年10月至1996年10月任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1996年10月至1999年12月历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正处级秘书,1999年12月至2000年10月任安徽省计委主任助理,2000年10月至2001年11月任中国神华集团运销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3年12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正处级秘书,2003年12月至2006年1月任国务院办公厅副局级秘书(其间:2004年9月至2005年12月挂任山东省聊城市委副书记),2006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2007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正厅局长级),2007年12月至2011年2月任广东省委副秘书长,2011年2月至2011年9月任广东省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任广东省清远市委书记,2012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广东省清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8年3月至2021年5月任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其间:2018年10月至2021年5月任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葛长伟先生于1985年7月取得安徽大学文学学士学位,于2000年11月完成安徽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葛长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崔舟航先生简历:

崔舟航,男,1984年3月生。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09年7月至2012年8月任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职员,2012年8月加入本公司风险管理部,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本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8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本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19年7月起任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本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2021年12月起任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经理。崔舟航先生于2006年7月取得北京大学理学学士、经济学双学士学位,2009年7月取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9年12月取得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

崔舟航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顺虎先生简历:

吴顺虎,男,1969年12月生。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92年7月至1995年8月任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现名山东女子学院)教师,2000年5月至2005年2月历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部副主任、主任、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5年3月至2006年6月任中国证监会风险处置办公室主任科员,2006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调研员,2011年1月至2017年7月先后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中新汇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任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起任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合规负责人,2018年8月起任本公司合规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吴顺虎先生于1992年7月取得山东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8年7月取得山东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于2001年7月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吴顺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2-004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消除同业竞争的风险,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农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鹏欣农业将其全资持有的腾冲市鹏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县鹏云牧业有限公司、耿马鸿富欣牧业有限公司、昆明永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保山隆阳区鹏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鲁甸鹏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及耿马鹏铭牧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标的公司”)的肉牛业务交于公司进行托管,公司将行使除资产收益权、处置权以外的运营及管理权利,托管费用为每年人民币1,300万元,如托管标的实现盈利,公司将获得其扣非后净利润的20%作为利润分成,本次托管期限为一年。

2、鹏欣农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2022年1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无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董轶哲先生、严东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介绍

鹏欣农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132923106Q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宜昌路458弄8号三楼305室

法定代表人:董轶哲

注册资本:8,11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从事农业科技、生物制品、化工产品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食品销售,有机化工产品及有机化学技术服务,常压化工设备加工及维修,中低压容器设计,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器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汽车配件、汽车装饰用品、建筑装潢材料、通信设备及器材、陶瓷制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工艺品、针纺织品、橡塑制品、皮革制品、木材制品、矿产品、纸制品、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食用农产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668,300万元,负债总额1,264,356万元,净资产403,944万元,营业收入1,386,181万元,利润总额39,431万元,净利润29,447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824,673万元,负债总额1,421,588万元,净资产403,085万元,营业收入823,973万元,利润总额15,352万元,净利润4,357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鹏欣农业是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控制的企业,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托管标的基本情况

1、托管标的1

公司名称:腾冲市鹏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81MA6Q3MKH4L

住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街道金源社区世纪城腾富苑38号楼2单元102室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王丁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生鲜乳道路运输;生鲜乳收购;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肥料销售;牲畜销售;草种植;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托管标的2

公司名称:昆明永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9MA6PUPXD9G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倘甸产业园区招商大厦东楼205室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2日

法定代表人:王丁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牲畜饲养;生鲜乳道路运输;生鲜乳收购;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牲畜销售;草种植;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托管标的3

公司名称:耿马鸿富欣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926MA6PUN1DX6

住所: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爱华路延伸段电力局后别墅区叶适川出租房一楼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6日

法定代表人:王丁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肥料生产;生鲜乳道路运输;生鲜乳收购;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牲畜销售;草种植;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住房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托管标的4

公司名称:保山隆阳区鹏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2MA6Q1DHC9W

住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罗明集镇(商铺)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王丁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生鲜乳道路运输;生鲜乳收购;肥料生产;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生物有机肥料研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牲畜销售;肥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草种植;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托管标的5

公司名称:耿马鹏铭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926MA6Q3DRJ0H

住所: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爱华路电力公司后叶适川出租房三楼

成立日期:2021年2月1日

法定代表人:王丁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牲畜饲养;生鲜乳道路运输;生鲜乳收购;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牲畜销售;草种植;谷物种植;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畜禽粪污处理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托管标的6

公司名称:云县鹏云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9MA6PUPXD9G

住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幸福镇(云县高原特色农业循环经济园区)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26日

法定代表人:王丁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牲畜饲养;生鲜乳道路运输;生鲜乳收购;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牲畜销售;草种植;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托管标的7

公司名称:鲁甸鹏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21MA7BBYED8C

住所: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文屏镇砚池山村一社68号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9日

法定代表人:丁建刚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鲁甸鹏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动物饲养;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肥料生产;生鲜乳收购;生鲜乳道路运输;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草种植;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牲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公司设立及开展运营时间均不足一年,且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委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委托方(甲方):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1、托管标的

本次甲方向乙方托管的标的公司为甲方目前合法持有100%股权的腾冲市鹏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县鹏云牧业有限公司、耿马鸿富欣牧业有限公司、昆明永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保山隆阳区鹏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鲁甸鹏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及耿马鹏铭牧业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旗下牧场的肉牛存栏情况如下(截至2022年1月9日):

2、托管内容

(1)甲方同意将其标的公司肉牛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行使除资产收益权、处置权以外的运营及管理权利,包括托管业务相关的采购、生产、销售、财务、人员等与经营有关的事项。

(2)委托管理期限内,标的公司的所有权、收益权、最终处置权以及日常经营外的重大事项决策权仍由委托方保留,对于需由标的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决策事项,仍由标的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决策;标的公司的对外经营主体不变,原有的债权债务、权利义务不变;标的公司的经济行为及产生的法律后果或者损益均由标的公司自行承担。

(3)委托管理期限内,标的公司对其未披露及已披露的或有负债、或有事项承担全部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如因违反税务、用工、土地、环保、安全、质量等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处罚,或存在其他致使标的公司未能正常经营的情形。对于委托管理前的经营瑕疵事项,标的公司应于托管期限内进行规范和整改,降低并消除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

(4)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甲方直接或间接对外转让、出售、赠与、合资、合作、收购、兼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或变相处置标的公司相关肉牛资产的,应征得乙方同意。

(5)如托管标的公司发生变化,双方应本着有利于乙方的原则,对托管标的公司的托管安排及时进行优化和调整。

(6)标的公司不纳入乙方合并报表范围内。

(7)标的公司托管并不代表标的公司的股权归乙方所有,也不代表乙方向甲方作出标的公司的利润承诺,甲方及标的公司仍自负盈亏。

3、托管费用及收益分配

(1)托管期间,甲方每年按照如下方式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

经各方协商,确定甲方托管标的公司业务的托管费用每年1,3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

托管期间不满一年的,托管费用计算公式为:托管费用=托管天数 x【托管费用】/365天;

托管费用在托管期限内每年支付一次。在本协议生效满1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托管费用。

(2)利润分成

甲乙双方同意,如托管标的实现盈利,甲方应当在托管标的(7家托管标的公司合并计算)实现盈利的年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托管标的上一年度扣非后净利润的20%支付给乙方。

(3)甲方逾期支付托管费和应得利润分成给乙方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同意,托管标的公司的利润将由双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后确定。

4、托管期限

(1)双方同意, 本协议项下的托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年, 托管期限届满后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展。

(2)双方同意,托管期限内乙方收购标的公司股权的,自收购完成后相应标的公司的委托管理关系即自动终止。

5、乙方承诺,在条件成熟后,将通过但不限于现金收购、发行股份购买等方式对标的公司进行收购。

6、甲乙双方同意,托管期间,在相同市场条件下,乙方对于托管标的公司的股权有优先购买权。若乙方在条件成熟后收购托管标的公司股权,本委托管理协议将自动终止。

7、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甲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批准;

(2)本协议经乙方有审批权限的机构批准。

五、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公司与鹏欣农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本次托管费用的定价依据是:根据托管标的公司每月产生的费用×20%作为每个月托管标的管理费用,上述管理费用×12个月最终形成上述每年1,300万元的托管费用,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鹏欣农业作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与公司同步发展肉牛养殖业务将形成同业竞争,本次公司与鹏欣农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将鹏欣农业的肉牛相关业务托管给公司,一方面避免同业竞争情况的发生,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公司未来将依托自身优势,大力发展肉牛产业相关业务,全面提升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鹏欣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不含此次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公司与鹏欣农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避免发生同业竞争问题。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避免发生同业竞争问题,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与鹏欣农业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2-003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9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2年1月10日下午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25号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轶哲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董轶哲先生、严东明先生回避表决。

为了消除同业竞争的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农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鹏欣农业将其全资持有的腾冲市鹏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县鹏云牧业有限公司、耿马鸿富欣牧业有限公司、昆明永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保山隆阳区鹏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鲁甸鹏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及耿马鹏铭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肉牛业务交于公司进行托管,公司将行使除资产收益权、处置权以外的运营及管理权利,托管费用为人民币1,300万元/年,如托管标的公司实现盈利,公司将获得其扣非后净利润的20%作为利润分成,本次托管期限为一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替格瑞洛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22一004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替格瑞洛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替格瑞洛片(以下简称“该药品”)的《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1S0133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证书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 替格瑞洛片

剂型: 片剂

规格:9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3989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二、药品研发及市场情况

替格瑞洛由阿斯利康公司研制,是第一个可逆结合的、直接起效的、口服给药的血小板二磷酸腺苷P2Y12受体拮抗剂。本品可有效降低血液中血小板的活性,减少血栓形成的风险。2010年12月31日,替格瑞洛片在英国首次上市,此后在德国、丹麦等欧洲国家上市。国内上市规格为60mg、90mg。替格瑞洛制剂国内共24家获批,均为片剂。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0年第44号)》,该项目属于化学药物4类一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注册申请。

根据 IQVIA 数据,替格瑞洛片2020年度在全球的销售金额为21.0亿美元(以出厂价计算),在我国境内销售金额为20.5亿元人民币(以招标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该药品的研发投入约为2339.0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应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该药品批准上市视为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市场竞争力。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和安全。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容易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股票代码:600377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编号:临2022-002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1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455 号),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自2021年11月10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于2022年1月7日,本公司发行了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申购、配售、分销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12月生产经营快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生产运行情况

2021年12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落实政府对环保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抓安全生产,强化设备保障,聚焦各产线精细化协同,保持生产顺稳。

二、重点产品产量情况

受产线年度检修影响,公司重点产品当月产量同比有所下降。汽车板、镀锡板、酸洗汽车用钢累计产量同比保持增长,具体如下:

注:此表数据为公司部分重点产品产量快报数据,不能以此直接推算公司业绩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其它经营动态

(一)12月新增产品认证机会198项,其中汽车板产品175项,酸洗板产品17项,冷轧非汽车产品5项、热轧产品1项。

(二)1-12月份高牌号无取向电工钢销量同比增加约25%,新能源汽车用电工钢销量同比增加约230%,取向电工钢0.23mm及以下薄规格产品销量同比增加约26%。

(三)依托光伏行业高速发展趋势,围绕行业头部企业深耕细作,12月份热基镀锌产线产销量创出全年最好成绩,达到月产5万吨水平;高强酸洗、高强镀锌、连续式酸洗产线产销量也维持了较高水平。

四、近期市场预判

受能耗双控、采暖季限产等多因素影响,钢铁供给持续受控;同时春节临近,下游需求收缩,预计短期内国内钢材市场价格弱稳运行。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