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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申购业务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通知
证券代码:600808 证券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通知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本公告内容适用于本公司A股股东,H股股东请参见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刊载之《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适用于A股股东)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28日 13 点30 分开始依次召开
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办公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28日
至2022年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二)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三)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2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案:上述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需要经过参与投票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4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本次会议所有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属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就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其在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对A股类别股东大会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有权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
此外,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还须于2022年2月8日(星期二)或之前将填妥的出席回执送达公司登记地点。
2、登记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及注意事项
登记时间:2022年2月24日(星期四)9:00-11:30,13:00-16:00。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亚彦先生 李伟先生
电 话:0555-2888158
传 真:0555-2887284
六、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回执
附件2: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公司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回执
■
备注:
1、上述出席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股东填妥及签署出席回执后,应于2022年2月8日(星期二)或之前,通过专人送达、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邮政编码:243003,传真:0555-2887284。
附件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大会主席(备注1)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备注3):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备注4):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备注5):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如股东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理人,请将「大会主席」之字样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所拟委派之代理人姓名。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理人毋须为公司股东。本授权委托书之更改,须由签署人签字认可。
2、股东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股东之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一事项明确表示赞成或者反对。否则,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效表决票数。
3、自然人股东请用正楷签上其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全名,法人股东请加盖法人公章。
4、请填上以股东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之股份数目。如未填上数目,则将被视为与公司股东名册上所有以该股东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
5、请受托人用正楷签上全名。
附件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大会主席(备注1)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备注3):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备注4):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备注5):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如股东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理人,请将「大会主席」之字样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所拟委派之代理人姓名。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理人毋须为公司股东。本授权委托书之更改,须由签署人签字认可。
2、股东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股东之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一事项明确表示赞成或者反对。否则,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效表决票数。
3、自然人股东请用正楷签上其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全名,法人股东请加盖法人公章。
4、请填上以股东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之股份数目。如未填上数目,则将被视为与公司股东名册上所有以该股东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
5、请受托人用正楷签上全名。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股权登记日后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止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定规定》的有关要求,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先柱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1、征集人王先柱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先柱,男,1980年2月出生,博士。现任安徽工业大学副校长。曾任安徽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安徽工业大学团委书记、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挂职)、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安徽工业大学人事处处长。2017年11月30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4、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并对《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同意理由: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能等关键岗位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2年2月28日13点30分开始依次召开。
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办公楼
(三)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及批准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
3、审议及批准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4、审议及批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1月28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分别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 股股东、H 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股权登记日后至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前 24 小时止。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就A股股东而言,需签署附件1、附件2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回执;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回执。
就H股股东而言,需签署附件1、附件2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
收件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电 话:0555-2888158
传 真:0555-2887284
邮政编码:243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王先柱
2022年1月11日
附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先柱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说明: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先柱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说明: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2022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先柱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说明: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2022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结束。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13579 债券简称:健友转债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友股份”或“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8号),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8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8,000万元,期限为6年。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7,000,000.00元(不含税金额),其他发行费用 1,714,150.94 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1,285,849.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3日全部到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已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南京健友生化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中天运 【2020】验字第90090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2年1月11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2年1月11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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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继续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董事会召开的程序、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健友股份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健友股份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0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到期赎回理财产品情况: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兴银理财金雪球聚利2021年第三期净值型理财产品,本金为5,000万元,到期收益为66.15万元。
● 赎回无固定期限的理财产品情况: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本金为5,000万元。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8.28%)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自2021年4月16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022)。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2021年9月13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购买了民生银行15,000万元理财产品及兴业银行5,000万元理财产品。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2021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5、2021-056)。公司已赎回民生银行10,000万元理财产品,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4、2021-057)。截止本公告日,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本次赎回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公司部分赎回本理财产品份额时,银行在确认赎回份额成功后即向公司支付赎回份额所对应的理财金额,剩余理财产品份额将自动续作投资。截至本公告日,民生天天增利对公款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到期收益为认购金额15,000万元的全部收益。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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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收益”为最近12个月累计收到的委托理财收益,且未扣除增值税等。“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数值为绝对值。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 3.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0元人民币(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0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2年1月10日、1月11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2年1月10日、1月11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函询证,核实相关情况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请以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季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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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季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上午8:30-9: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电话会议
一、说明会类型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2月10日交易时段后披露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业绩,相关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情况,公司拟于2022年2月11日举行“2021年第四季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说明会将于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上午8:30-9:30通过网络/电话会议方式举行。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1、网络参与方式:
会议将在https://edge.media-server.com/mmc/p/rf6efvgk 做在线直播。
2、电话参与方式:
请提前通过http://apac.directeventreg.com/registration/event/2578464 注册电话会议。
3、网络回放:
会议结束约1小时后,您可于12个月内在以下网页重复收听会议。
https://www.smics.com/site/company_financialSummary
四、联系部门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投资者关系
联系电话:+86 21-20812800
电子邮件:IR@smics.com
特此公告。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增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370,000万元到420,000万元之间,同比增长217.64%-260.56%。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在人民币379,000万元到429,000万元之间,同比增长237.20%-281.6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370,000万元到420,000万元之间,同比增长217.64%-260.56%。
2.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在人民币379,000万元到429,000万元之间,同比增长237.20%-281.68%。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48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398万元。
(二)每股收益:1.03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公司本次业绩预增主要是由于公司产品高端化、产业一体化的经营战略实施取得了突出成效。2021年新能源锂电材料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增加,产品销售价格也不断上涨,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预计业绩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金信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于2019年6月29日发布《金信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决定从2019年6月29日起暂停本基金在直销方式及各代销机构的申购业务。本公司现决定,自2022年1月12日起取消上述限制,恢复本基金在直销方式及各代销机构的申购业务;
(2)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00-8336;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