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利得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得”)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13日起,增加上海利得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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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活动
1、自2022年1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若有)上述基金,费率折扣以代销机构具体安排为准,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3、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代销机构的各地代销网点及联系方式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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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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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参加活动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3、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其余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最短持有期为三年,敬请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关于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LOF)
A类基金份额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其中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为银华永兴LOF,基金代码:161823;C类基金份额简称为永兴债C,基金代码:161824)自2021年12月14日15:00起,至2022年1月11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及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具体安排详见2021年12月9日在规定报刊、本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在计票日(即2022年1月12日)当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发布日(即2022年1月13日)10:30复牌。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则本基金将于2022年1月14日开市起停牌并不再复牌,同时本基金将于2022年1月14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再恢复;如本次会议议案未获通过,本基金复牌业务的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F类
基金份额增加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13日起,国元证券开通本公司旗下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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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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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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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F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如代销机构开展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二、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前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如下:
2021年9月17日,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2022年1月11日,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20亿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的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截止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50亿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ST环球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近2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达10%,短期内公司股票股价涨幅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及行业政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控股权转让、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
(三)媒体报道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近2个交易日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非前后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或触及其他上市规则第13.3.12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股票近期波动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有关公告信息均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54 证券简称:中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3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中标项目概况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2年1月11日发布了“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公开招标评标结果公示,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公示网站: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
2、招标人: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拟中标金额(元):1,288,685,957.30(施工:1,271,155,628.95;设计:17,530,328.35)
4、工期(日历天):1,264
5、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满足政府报审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6、公示期限: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3日
二、拟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与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联合投标人,拟中标该项目。若公司能最终中标并顺利实施该项目,预计将对公司相关建设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情况尚处于公示期,公司尚未收到招标人及其相关代理机构发给本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公司能否最终中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该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内容均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关于南方原油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1月17日暂停赎回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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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相关公告,本基金自2020年3月13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投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及定投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因纽约证券交易所节假日,本基金于2022年1月17日起暂停赎回业务,并于2022年1月18日起恢复日常赎回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2022年1月17日暂停期间,本基金A类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正常进行。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全椒支行、光大银行滁州分行、中国银行全椒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17,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016期S款、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一期产品224、人民币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委托理财期限: 102天、103天、105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高的资金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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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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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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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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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三:
■
产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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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或保本保最低收益型。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工商银行全椒支行、光大银行滁州分行、中国银行全椒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银行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96,333.19万元,本次认购理财产品合计17,000万元,占比为17.65%。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理财产品,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公司认购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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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业务总协议》;
2、《中国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
3、《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机构客户)》。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2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0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10日和1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同时,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公司股价连续上涨积累的获利调整风险:公司股票已在最近连续4个交易日触及20%涨停板,股价连续上涨积累了较多的获利调整风险。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流通股数量为1,406.24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22.93%,存在易被炒作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避免跟风炒作,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相关新冠检测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非独家专属风险: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抗原自测试剂产品(SARS-CoV-2Antigen Rapid Tests for self-testing)和新型冠状病毒抗原鼻腔检测试剂(自测)(COVID-19Antigen Nasal Test Kit)近期获得欧盟CE认证,获证时间相对较晚。
上述产品认证非公司独家专属,市场存在同类产品或其他检测类产品,公司产品仍将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
●业绩增长不确定风险: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业绩稳步增长,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10日和1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近日证券时报e公司在公众号发表了题为《2大毒株席卷全球!有A股公司狂招上万临时工,“春节不回能赚2万多”夜访3大检测试剂工厂,灯火通明,场面堪比春运》的报告,报道提及其对安旭生物进行实地探访。招临时工和实习生属于公司经营正常需求,未发生重大变化。再加上临近春节,大部分工人提前返乡。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近期市场对于新冠检测板块关注度较高,与新冠检测相关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价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一)公司股价连续上涨积累的获利调整风险
公司股票已在最近连续4个交易日触及20%涨停板,股价连续上涨积累了较多的获利调整风险。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流通股数量为1,406.24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22.93%,存在易被炒作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避免跟风炒作,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相关新冠检测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非独家专属风险
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抗原自测试剂产品(SARS-CoV-2Antigen Rapid Tests for self-testing)和新型冠状病毒抗原鼻腔检测试剂(自测)(COVID-19Antigen Nasal Test Kit)近期获得欧盟CE认证,获证时间相对较晚。
上述产品认证非公司独家专属,市场存在同类产品或其他检测类产品,公司产品仍将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
(三)业绩增长不确定风险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业绩稳步增长,未发生重大变化。受境外疫情发展及控制情况、检测方法的选择、境外市场推广力度、客户认可程度、市场竞争程度、其他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上述新冠产品的销售额及利润贡献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含本数)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兼总经理 严伟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6日(星期四)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8人,代表股份数为559,526,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6564%。截至2022年1月6日,本公司共有股东人数17,309名,其中机构股东人数4,498名,个人股东人数12,811名(不包含融资融券股东人数)。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数为493,327,1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4.964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66,199,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919%。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66,710,8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28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11,3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62%;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66,199,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919%。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议案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59,359,2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6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6,543,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1%;反对1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559,526,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6,710,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59,526,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6,710,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59,526,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66,710,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59,526,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6,710,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57,368,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3%;反对2,158,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4,552,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647%;反对2,158,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俊宇、张雅利
3、结论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