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2一006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
股份计划数量过半
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
股份计划数量过半
的进展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张国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国秋先生计划在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6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5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1.75%(其中连续90天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022年1月11日,公司收到张国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张国秋先生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中披露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股东张国秋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
说明: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上述股东所减持股份均属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上表中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张国秋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3、张国秋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数量过半
的进展公告
董事罗群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公司董事罗群强先生计划在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6月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1.50%(其中连续90天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022年1月11日,公司收到罗群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罗群强先生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中披露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股东罗群强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
说明: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上述股东所减持股份均属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上表中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罗群强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3、罗群强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7日、1月10日、1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票已连续7个交易日涨停,且三次触及异常波动的情形,累计换手率高达91.43%,股票价格累计涨幅高达70%左右。公司股票交易情况已经明显偏离上证指数增长幅度。
●2022年1月5日,公司公布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本次业绩预增大部分来源于非经营性损益,不具有持续性。类似此次专项政府补助以及综合改革成本的支出皆是非经常性发生的,仅对当期净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近期涨幅较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医药流通业务受带量采购等医改政策冲击持续承压;大健康转型需要较长的培育期,投资收益短期难以显现。同时,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征询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问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7日、1月10日、1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下属两大主业服装和医药板块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过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开集团”)征询以及经公司控股股东开开集团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问询,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其他热点概念事项。就近期市场传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六神丸的国家保密配方情况,公司再次说明如下:公司没有任何国家保密医药配方,也没有六神丸的生产业务。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已经于2022年1月5日、1月7日分别两次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004)以及1月6日、1月8日两次披露了《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005)。鉴于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1日,已连续七个交易日涨停,短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情况再次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达到69.94%,累计偏离上证指数71.36%,累计换手率91.43%,累计涨幅明显高于同行业累计增长幅度。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涨幅明显偏高。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股票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提高风险意识,切忌盲目跟风。
2、2022年1月5日,公司公布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2万元至2,256万元之间,预计每股收益0.08-0.09元/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仅为335万元至500万元,预计扣非后每股收益仅为0.01-0.02元/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公司本次业绩预增大部分来源于非经营性损益,不具有持续性。类似此次专项政府补助以及综合改革成本的支出皆是非经常性发生的,仅对当期净利润产生影响。
3、近期市场传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六神丸的国家保密配方,公司就此情况再次向市场澄清:公司没有任何国家保密医药配方,也没有六神丸的生产业务。
4、近年来,公司医药流通业务受带量采购等医改政策冲击持续承压;同时,公司正在积极谋求“大健康”转型,但是业务转型需要较长的培育期,投资收益短期难以显现,如果转型项目逐步推进,在项目推进之初可能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工股份”)于2022年1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建行”)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厦门建行因减持厦工股份股票导致其权益发生变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30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鹭江道98号建设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建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8549914264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货币银行服务(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办理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家财险、与贷款业务直接相关的财产保险;长期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原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建行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查阅。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01月11日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简称: 厦工股份
股票代码: 6008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通讯地址: 厦门市鹭江道98号建设银行大厦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22 年1月 1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 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厦工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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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2、成立日期:2004年12月30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鹭江道98号建设银行大厦
4、法定代表人:黄建锋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8549914264
6、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7、经营期限:自2004年12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货币银行服务(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办理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家财险、与贷款业务直接相关的财产保险;长期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联系地址:厦门市鹭江道98号建设银行大厦
10、联系电话:0592-215809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简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厦工股份股票的行为,是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 9 月10日向厦工股份提交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厦工股份股票总数不超过17,740,944.8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厦工股份同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工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减持厦工股份股票10,197,300股,在上述减持计划剩余减持期间内尚可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543,644.8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仍将继续实施上述的减持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厦工股份股票数量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厦工股份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所持有厦工股份为其重整时资本公积转增股票以股抵债取得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90,627,000股,占厦工股份总股本的5.11%。2022 年1月7 日至 2022年1月10日期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厦工股份股票10,197,300股,占厦工股份总股本的0.5748%。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4.5336%,低于厦工股份总股本的5%。以下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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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原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没有影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之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 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厦工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签章:黄建锋
签署日期:2022 年1月1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含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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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签章:黄建锋
签署日期:2022 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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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政府补助外,2021年本公司收到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总金额为人民币5,470,802.67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2021年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12,782,107.04元,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3.53%。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21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12,782,107.04元(未经审计)。
4、风险提示
公司所披露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须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