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博瑞传播”)全资子公司北京漫游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漫游谷”)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征集并最终确认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幻电”)为其战略投资方,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新增漫游谷注册资本125万元,占总股份的11.11%。相关各方已签署《增资协议》及《股东协议》。
● 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尚待增资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并待交易相关交割手续及工商变更完成后方告完成,因此,增资扩股事项尚存不确定性。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增资及公司已披露的其他事项外,公司与上海幻电及相关主体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合作事项。
● 漫游谷引入上海幻电作为战略投资方,对漫游谷短期业绩改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履约过程中,亦存在资源整合不及预期效果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博瑞传播全资子公司漫游谷根据经营需要,于2021年9月6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西南交易所”)公开挂牌实施增资扩股,拟引入 1 名战略投资方,募集不低于 3000 万元的货币资金,募集资金中的 125 万元将用于增加漫游谷注册资本金,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新股东将持有漫游谷股权为11.11%,公司持有漫游谷股权将由100%降至 88.89%。2021年12月30日17时10分,漫游谷收到西南联交所出具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关于意向投资资格的征求意见函》。经审核确认,本次增资扩股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即上海幻电(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临2021-047号、临2021-053号公告)。
二、挂牌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经相关各方协商,漫游谷、公司与上海幻电已就漫游谷增资扩股项目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及《股东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67801988G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277弄1号905、906室
5、法定代表人:徐逸
6、成立日期:2013年5月2日
7、经营范围:信息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工程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玩具、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的销售,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信业务,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上海幻电是受哔哩哔哩股份有限公司(Bilibili Inc.简称“哔哩哔哩”, 美国纳斯达克以及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公司)有效控制的公司。上海幻电的主要股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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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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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上海幻电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交易合同涉及的主体
1、现有股东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现有股东”或“博瑞传播”)
2、投资方
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幻电”或“本轮投资人”)
3、增资标的企业
北京漫游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漫游谷”);
(二)《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增资方案
1)上海幻电同意以3,000万元(下称“增资款”)的价格认购漫游谷新增的注册资本125万元,对应漫游谷增资后共计11.11%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漫游谷注册资本增加至1,125万元。增资款中,125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剩余部分作为溢价进入漫游谷的资本公积金。
2)本次增资完成前,漫游谷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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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增资完成后,漫游谷股权结构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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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资款的缴付
增资协议签署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漫游谷向上海幻电发出付款通知并随附满足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在收到前述付款通知及相关证明文件后的十二个工作日内,上海幻电应将剩余增资款(即扣除已向西南交易所支付的保证金金额)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至西南交易所指定的账户。
3、交割先决条件
上海幻电依增资约定支付剩余增资款应以相关条件在交割时或之前满足或被上海幻电豁免为前提:包括尽职调结果令本轮投资人满意,交易文件的签署;漫游谷完成内部审批;漫游谷和博瑞传播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应真实、完整、准确且不具有误导性;无政府命令或诉求;无重大不利影响;漫游谷已完成相关协议、文件的签署事宜等。
4、增资无法完成的情况
如本次增资非因任何一方过错而无法完成,各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因此产生的遗留事宜。
5、违约和赔偿
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其违约,违约方应在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十天内补救。如届满时仍未补救,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对承担赔偿责任。
6、生效
增资协议经各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三)《股东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治理
股东会决议事项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除协议约定需股东会特别表决机制审议通过的事项外,股东会审议事项经持过半数表决权股东的同意方可通过。漫游谷设立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博瑞传播委派两名董事,上海幻电委派一名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2、投资人股东的优先权利
1)优先合作权。
优先知情权及独家代理权:上海幻电对漫游谷主控的任何游戏作品享有优先知情权、独家代理权(全球范围内)以及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合作权、优先联营权。
衍生品优先参投权及优先合作权:上海幻电对于漫游谷主控的任何游戏作品的衍生品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参投权并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进行点播、直播、改编等许可、合作等优先合作权。
2)回购权。
本次交割届满四年后,无论漫游谷是否出现协议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因涉及重大法律诉讼对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等事件的回购情形,上海幻电均有权选择要求漫游谷和/或博瑞传播按照年利率8%的约定价格进行部分或全部回购,在上海幻电书面回购通知发出后的三个月内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完成回购,逾期涉及的罚息依照协议约定执行。
除上述优先权利外,《股东协议》还约定了上海幻电享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及反稀释权等其它相关的投资人股东权利。
五、风险提示
(一)本事项尚待增资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并待交易相关交割手续及工商变更完成后方告完成,故上海幻电作为战略投资方参与漫游谷增资扩股事项仍存不确定性。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增资及公司已披露的其他事项外,公司与上海幻电及相关主体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合作事项。
(三)漫游谷引入上海幻电作为战略投资方,对漫游谷短期业绩改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履约过程中,亦存在资源整合不及预期效果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漫游谷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协议生效后的相关进展,协议各方若触发到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方的进展公告
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22-007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方的进展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上午10:00在公司1212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8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项立平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整合内部资源和长远发展需要,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化工”)、重庆三圣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矿业”)。
2、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三圣化工
1、公司名称:重庆三圣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东林寺4号厂区附30号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灰和石膏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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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圣矿业
1、公司名称:重庆三圣矿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东林寺4号厂区附16号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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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系整合内部资源和长远发展需要,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因重庆市渝北区城市整体规划需要,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瑞医化”)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洛碛村4组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等(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被纳入搬迁范围内。根据评估结果,经与重庆市渝北区征地事务中心协商,本次企业搬迁补偿、补助和奖励等费用共计人民币7566.6245万元。
2、2022年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春瑞医化与重庆市渝北区征地事务中心签订《搬迁补偿协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重庆市渝北区征地事务中心,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重庆市渝北区征地事务中心
乙方: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的范围: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洛碛村4组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配套设施、苗木搬迁机器设备损失、停产停业损失及相关补助和奖励。
3、交易价格
经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本次企业搬迁补偿、补助和奖励等费用共计人民币7566.6245万元。
4、支付方式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搬迁补偿补助费人民币4000万元(大写:肆仟万元整)。
(2)乙方完成设备拆除、腾空交房和人员遣散等善后处置工作后,甲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3566.6245万元(大写:叁仟伍佰陆拾陆万陆仟贰佰肆拾伍元整)。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为配合政府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布局,春瑞医化已陆续将产能和相关人员转移至武胜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和山东增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员工安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本次搬迁不会对春瑞医化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搬迁预计产生损失及费用约为5,500万元,补偿款合计7,566.6245万元,补偿款预计累计将增加公司利润总额为1,400万元,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初步预算。目前公司暂未收到搬迁补偿补助费,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上述搬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搬迁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SES
重大事项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2-00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SES
重大事项的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梅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箭科技”)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梅宏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持有公司股份1,3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4%)的股东梅宏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28,1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46%(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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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328,1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减持时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梅宏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天箭科技2017年12月22日成立之日起至天箭科技本次就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向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审核期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天箭科技的股份(以下简称“所持股份”)。
2、自天箭科技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天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天箭科技的股份,也不由天箭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3、天箭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天箭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天箭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天箭科技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天箭科技的股份;自本人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本人转让天箭科技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天箭科技股份总数的50%。
5、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价,并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因天箭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依
法遵守上述规定。
7、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天箭科技股份的,违规减持天箭科技股
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天箭科技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
交天箭科技,则天箭科技有权在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应上交天箭科技
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违规减持所
得的,天箭科技可以变卖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8、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锁定另有
规定的,则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
关规定。
本人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且在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减持条件的前提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和安排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天箭科技股份。
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做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有限度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减持年度上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且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减持股份的公告程序及期限
本人在减持股份前,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应依法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在未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公告程序等信息披露程序前不得减持。减持股份的期限为该等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等信息披露程序。
(6)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未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6个月内不得减持。
3、若本人未履行本承诺函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在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减持所得的,公司可以变卖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4、如果因未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与本人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或存在冲突的,则本人承诺严格遵守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梅宏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且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同时也存在着是否能够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
2、上述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告为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中的相关规定,作出的股东减持股份预先披露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合理判断,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梅宏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收到参股公司SES Holdings Pte. Ltd.(以下简称“SES”)通知,其与IVANHOE Capital Acquisition Corp.(NYSE: IVAN,艾芬豪资本收购公司,以下简称“艾芬豪”)的业务合并已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
SES是电动汽车及交通应用领域全球领先的高性能锂金属电池开发者及制造商,艾芬豪是一家公开上市的特殊目的收购公司。艾芬豪将于美国东部时间2022年2月1日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双方的业务合并;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SES将会正式上市;此次业务合并预计将与约2.75亿美元的普通股私募非公开发行同时完成。双方预计,合并公司的A类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将分别以股票代码“SES”和“SESW”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SES与艾芬豪在业务领域的合并将为其执行未来更长远的战略规划创造更好的条件,从而进一步加速锂金属电池的商业化进程,为其在相关业务领域市场的开拓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SES的股份占其发行前总股本的9.34%,限售期为自其上市之日起180天内。截至目前,公司对所持有的SES的股份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SES上市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选择恰当的会计科目核算此项投资,并评估其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SES与艾芬豪的业务合并事项尚需获得艾芬豪股东大会的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22-002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理财的审批情况
1、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审批情况
经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在20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获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所购理财产品,单笔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2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2、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审批情况
经公司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与期限范围内募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8日和2021年6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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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已将本次到期赎回闲置募集资金本金及上表1-3项理财收益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表4-5项的协定存款为短期现金管理,该产品为季度结息,待结息上账后将利息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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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3.50亿元(含本公告涉及的理财产品),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32亿元(含本公告涉及的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开展及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六、备查文件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1月1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0,000万元至87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140,430.57万元相比,同比增加709,569.43万元到729,569.43万元,同比增加505.28%到519.52%。
2.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的净利润850,000万元至87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134,688.96万元相比,同比增加715,311.04万元到735,311.04万元,同比增加531.08%到545.93%。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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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0,000万元至87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140,430.57万元相比,同比增加709,569.43万元到729,569.43万元,同比增加505.28%到519.52%。
2.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0,000万元至87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134,688.96万元相比,同比增加715,311.04万元到735,311.04万元,同比增加531.08%到545.93%。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430.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4,688.96万元
(二)每股收益:1.50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内,受益于行业下游需求端强劲反弹增长及行业政策影响,公司主营产品工业硅、有机硅行业迎来强景气周期,公司年内实现产销两旺。生产端:公司2021年产能利用率持续处于高位,年产20万吨密封胶项目成功投产,工业硅受益于技术突破产能利用率年内得到有效提升,使得年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同比明显增长;销售端:公司主营产品工业硅、有机硅市场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明显增长,使得公司盈利水平同比显著提高。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2-002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MEGCIF Investments 6 Limited(以下简称“MEGCIF”)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08%减少至5.07%。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MEGCIF的书面通知,其于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250,200股,占公司1月10日总股本2,894,289,117股的1.0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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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股东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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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持股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2、上述“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2021年12月13日总股本2,894,280,699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2022年1月10日总股本2,894,289,117股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42)。MEGCIF拟自上述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8,942,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2021年12月13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MEGCIF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6,242,000股,减持后MEGCIF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6,094,000股,约占本公司2021年12月13日总股本的6.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55)。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MEGCIF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属于上述股份减持计划,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