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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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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2-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1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办理银行贷款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定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月20日),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2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集、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办理银行贷款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3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银行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2年贷款融资预计额度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投资计划安排,2022年计划通过银行贷款融资人民币4亿元,贷款用途主要用于经营性成本费用支出及购建固定资产。贷款方式、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授权办理情况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具体贷款事宜,并适时择机向银行申请贷款,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办理银行贷款计划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业务的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且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银行贷款计划事项。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4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7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2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7日

至2022年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 2022 年1月26日(周三,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30)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10楼公司合规法务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三)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四)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美兰区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

联系部门:合规法务部

联系电话:0898-65310486

联系人:云理华

传 真:0898-65310486

邮政编码:570203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2-001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签署《独家商业化许可合作协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1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签署《独家商业化许可合作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LAV Spring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LAV Spring”)、LAV Bio III Investment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LAV Bio”)、Lilly Asia Ventures III Investment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Lilly Asia”)、LAV Amber Limited(以下简称“LAV Amber”)、上海礼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礼安”)和苏州礼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礼泰”)均为礼来亚洲基金(Lilly Asia Ventures)的投资主体,均由礼来亚洲基金团队管理,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LAV Spring、LAV Bio、Lilly Asia、LAV Amber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85,5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约5.09%,股份性质均为H股;上海礼安和苏州礼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09,4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约3.12%,股份性质均为A股;前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A股和H股股份总数为20,295,0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约8.20%。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8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上海礼安和苏州礼泰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709,454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12%。2021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上海礼安和苏州礼泰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127,468股,上海礼安和苏州礼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8.20%减少至6.94%。2021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上海礼安和苏州礼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月10日,上海礼安和苏州礼泰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合计减持达4,584,6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约1.85%,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上海礼安、苏州礼泰所持股份性质为A股,LAV Spring、LAV Bio、Lilly Asia、LAV Amber所持股份性质为H股。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进行的减持,实施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兴制药”)于2022年1月11日与东曜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东曜”)签署《贝伐珠单抗药物海外市场独家商业化许可合作协议》(以下简称“许可协议”),授予公司就贝伐珠单抗药物(以下简称“标的药品”)在除中国、欧盟(以2021年欧盟成员国为准)、英国、美国、日本以外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域”)独家商业化许可。

● 科兴制药支付苏州东曜首付款及研发里程碑款总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首付款1,000万元人民币。科兴制药根据标的药品在所有合作区域内累计净销售额支付苏州东曜销售里程碑款及销售提成,可能支付的最大销售里程碑款为3.8亿元人民币,销售提成百分比为两位数至高个位数。销售里程碑款及销售提成最终付款金额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标的产品已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中国大陆地区获批上市,在双方合作区域内的国家和地区均未提交上市申请。

● 本次合作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作协议签署情况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与苏州东曜签署《贝伐珠单抗药物海外市场独家商业化许可合作协议》,授予公司就标的药品在除中国、欧盟(以2021年欧盟成员国为准)、英国、美国、日本以外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域”)独家商业化许可。

公司与苏州东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标的药品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1、标的药品情况

标的药品系以Roche Pharma (Schweiz) Ltd.出品的贝伐珠单抗注射液(商品名:Avastin,安维汀)为原研药,按照中国大陆并参考美国、欧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指导原则等进行开发的生物类似药。英文通用名为Bevacizumab,中国大陆商品名为朴欣汀(Pusintin)。标的药品已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中国大陆地区获批上市,用于治疗晚期、转移性或者复发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和转移性结直肠癌。科兴制药在合作区域内根据标的药品在国内已获批或未来获批的适应症申请上市批准。

标的药品原研药安维汀(英文名Avastin;通用名:贝伐珠单抗)在欧美获批的适应症包括转移性结直肠癌、晚期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无法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转移性肾癌、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上皮性卵巢癌、复发性胶质瘤、输卵管癌、原发性腹膜癌等。根据Fierce Pharma统计数据,安维汀2020年全球销售额为53.2亿美元。

2、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东曜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580152601

法定代表人:付山

注册资本:22245万美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07-05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120号

主要股东:东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东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许可协议》主要条款

1、合作模式

(1)在合作区域内,苏州东曜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条款授予科兴制药及/或其指定主体标的药品的独占性商业化权益;

(2)在合作区域内,由科兴制药负责标的产品的所有商业化并承担所有费用,苏州东曜应予以科兴制药合理、全面的帮助与支持;

(3)生产供应方面,苏州东曜保证标的药品的生产供应。

2、药品注册申报

科兴制药负责在合作区域内自主进行药品的注册申报工作并承担费用,科兴制药或科兴制药指定方持有标的产品在合作区域内的药品注册证书。苏州东曜在此过程中应提供全程协助,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由苏州东曜承担的费用外,苏州东曜不承担任何因在合作区域内药品注册申报的费用。

科兴制药负责标的药品在合作区域的补充临床研究并承担费用,预计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合作费用

科兴制药支付苏州东曜首付款及研发里程碑款分别为1,000万元人民币和2,000万元人民币,研发里程碑款根据协议约定分笔支付。

科兴制药根据标的药品在所有合作区域内累计净销售额支付苏州东曜销售里程碑款及销售提成,按许可协议约定的阶梯式付款条款,科兴制药可能支付苏州东曜最大销售里程碑款3.8亿元人民币,以及两位数至高个位数百分比的销售提成。

针对合作区域,苏州东曜提供有竞争力的供货价。

4、违约责任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若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协议项下的承诺严重失实或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或违反承诺/保证,视为该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以电邮或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通知发出之日起60日内违约方仍未纠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于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在本协议项下,若负有金钱或货物给付义务的一方违反金钱或货物给付期限约定的,每迟延一日(自然日),则违约方应按应付款额或应交付货物金额每日万分之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守约方对应义务应做相应顺延,此等顺延不视为该方违约;逾期达30天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引进商业化阶段的抗体药物,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展产品管线,为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提供治疗选择,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市场布局。同时,也为未来自主研发或引入的产品奠定海外销售基础,有利于增加海外营销渠道、扩大海外营销规模,提升公司的国际影响力。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政策及审批风险

标的产品已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中国大陆地区获批上市,在双方合作区域内的国家和地区均未提交上市申请。由于境内外法规政策、法律制度、商业环境、文化等差异,市场存在不可预测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能否在合作区域内取得上市批准、市场准入等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商业化风险

本次交易后,公司将负责标的药品在合作区域内所有商业化并承担所有费用。标的药品上市后,商业化推广能否取得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协议中所约定支付的研发里程款及阶梯式销售里程碑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终付款金额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51 证券简称:西上海 公告编号:2022-004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裕路517号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朱燕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左新宇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卢晓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源、张承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5151 证券简称:西上海 公告编号:2022-005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理财产品名称: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

●本次赎回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2021年10月25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2022年1月10日,公司已赎回上述到期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20,000万元,实际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16.87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 2022-005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1月11日,梁桐灿先生持有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357,142,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9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后,梁桐灿先生累计质押股份206,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57.68%,占公司总股本的10.91%。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梁桐灿先生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1)梁桐灿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但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先生无一致行动人。

(2)上述股份的解质以质权人实际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为准。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梁桐灿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梁桐灿先生未来半年和一年内质押股份到期情况

梁桐灿先生于2021年9月22日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3,000,000股质押给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5.83%,占公司总股本的1.22%,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子公司广东宏威陶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根据相关质押合同,该笔质押的到期日为2022年6月21日,目前对应的融资余额为27,000万元。除该笔质押之外,梁桐灿先生于未来半年和一年内无其他将到期的质押股份。

梁桐灿先生其子公司未来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生产经营所得及自筹资金等。梁桐灿先生及其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数量及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相关融资主体及梁桐灿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2、截至公告披露日,梁桐灿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第一大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了一位董事候选人,其控制的子公司与公司有陶瓷机械设备购销往来,除上述已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与梁桐灿先生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董事会构成产生影响,不会影响梁桐灿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在业务等方面的往来,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梁桐灿先生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2-006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被动减持部分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43,719,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6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因被启动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新华联控股计划在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800,000股。截至2022年1月11日,新华联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6%,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