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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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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

2022-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2-004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00.00万元到51,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3,717.54万元到14,717.54万元,同比增加37.81%到40.56%。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0,000.00万元至370,000.0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69,225.28万元到89,225.28万元,同比增加24.66%到31.78%。

2、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00.00万元到51,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3,717.54万元到14,717.54万元,同比增加37.81%到40.56%。

3、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700万元到46,7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1,005.43万元到12,005.43万元,同比增加31.72%到34.60%。

4、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82.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694.57万元。

(二)每股收益:5.86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为:

(一)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锚定业绩增长目标不放松,克服疫情冲击和复杂市场环境影响,持续提升整合营销服务水平,通过成功拓展新的头部客户,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客户服务能力和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新增华润集团旗下怡宝、雪花、喜力、海天味业等快速消费品客户,医美行业的头部企业巨子生物等新消费客户,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客户,邮储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行业头部优质客户,结合热点专题、广告大片、节日限定、跨界营销等新玩法,成功为客户打造“1+1〉2”的营销效果,并争取了更多新增客户预算。公司继续落实开拓汽车行业整合营销业务的发展战略,凭借专业的整合营销服务能力中标了东风本田2022年度网络广告投放代理项目,并中选为一汽丰田全新车型提供品牌宣传和传播等营销服务。中标该等营销预算规模较大的头部汽车客户,既保证了公司2021年度业绩增长,也为公司2022年度及后续业务发展打开了全新的局面,为持续的业绩增长奠定了基础。

同时,继续挖掘原有消费品、电信运营商、金融、汽车等行业头部客户的深层营销预算,充分发挥公司整合营销优势,通过对客户营销需求的深刻理解及对其产品营销亮点的精准把握,结合公司合作的头部互联网媒体、强势户外媒体、新兴媒体及新增的央视广告投放渠道,输出优质创意内容,有效触达广告受众,构建科学高效的营销方法论,以保障原有大客户粘性和满意度不断提高,促进形成大客户广告投放规模效应,将可持续驱动公司取得更多存量大客户的增量预算,保持业绩继续大幅增长的态势。

因疫情防控要求,对公司线下业务开展产生一定影响,公司积极调整了业务开展思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科学集约开展校园媒体营销服务和场景活动业务,促进公司的校园媒体营销业务和场景活动营销等线下业务保持了明显增长的态势,保证了稳定的利润水平。

(二)其他影响

2020年起,公司通过对优质标的的专业分析,开拓产业投资和科学稳健的财务投资业务,为公司新赛道的方向进行积极布局探索,实现公司外延式发展,以增强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2021年度取得的分红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预计增加3,000.00万元至4,000.00万元,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2-005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受到市场政策变化的影响,未来可能出现与国家监管政策或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设定,导致合作项目暂停或终止的风险。平台的建设、运营及盈利是否能达到预期,相关业务业绩未来能否为公司财务指标带来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协议本身不产生具体收益,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带来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平台尚未开始实际投入和建设,平台新设交易品种需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在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新设交易品种的批复意见前,平台不上线运营。平台存在新设交易品种无法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的批复意见的风险及无法上线运营的风险。

● 协议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若有进一步的明确信息,将由双方或双方各自指定的机构或企业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另行签署具体协议、合同等契约性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现对公告内容补充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文中心”),是以北京为中心的全国文化要素市场建设与文化金融创新服务综合性平台,从事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产权、股权及实物资产交易服务。

北文中心目前未开展数字文化创意产品交易业务。

北文中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框架合作协议约定的主要合作内容

(一)合作内容

从形式上,数字文化创意产品分为短视频、IP形象、图片、音乐、文字以及其他类。从长远看,凡是可以在计算机上合法储存和复制的数字产品,均可纳入交易范围。根据平台的不同发展阶段,双方合作内容包括:

1、初建阶段

a)乙方针对全社会不同类型的广告主,组织自有创意资源,为广告主提供创意,吸引广告主来平台付费选用并完成交易。

b)乙方组织自己已经签约的广告客户,拿出一部分预算在平台征集广告作品,吸引更多的创意作者将作品加入平台。

c)乙方组织自己有接触的创意人员,参加平台的创意作品征集活动,在过程中宣讲数字版权的逻辑和优势,吸引他们持续的将作品发布在平台进行数字化打造确权和交易。

2、发展阶段

a)扩大合作范围,逐步吸引其他广告行业、影视行业、游戏行业等从业者将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品在平台进行数字化打造及确权和上架交易。

b)扩大需求范围,基于乙方的客户资源,吸引各地方政府、地方企业、旅游文化产品等需求方进入平台,为更多创作资源方提供买方市场。

c)入驻国内外广告创意组织和活动,进行宣讲,扩大平台的知名度,力争将平台作为全国创意数字版权交易的最核心平台。

3、成熟阶段

除前期阶段的文化创意作品的交易外,逐步引入剧本杀剧本、影视作品版权、收藏艺术品数字复刻品等进入平台进行交易,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

(二)双方合作盈利模式

通过提供产品及服务,吸引创作者、收藏者、游戏公司、影视公司、广告公司等各类用户加入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平台盈点主要来源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数字化转化确权及上链费用和交易中介费

创作者将自己拥有的文化创意作品转化成数字作品并被上链存储时,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费用。

数字文化创意产品发生交易时,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额的交易费用。

(2)平台数字文化创意产品的销售分成费用

由平台取得授权,并由乙方组织完成创意设计的数字文创产品在平台进行销售的收益分成。

(3)广告费

品牌广告主客户在将其自有IP或者虚拟形象数字创意产品放置在交易平台或者社区进行宣传,向平台按照CPM或CPC结算广告费。

(三)合作双方权利义务

1、北文中心

负责将产品交易平台接入现有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并在官方网站设立专项子版块链接交易平台网站;负责为平台取得地方政府地标形象、标志性地理产品、文化作品人物形象等IP形象授权;负责和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进行对接,将本平台的资金登记结算部分接入由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设立的登记结算平台,由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对平台交易资金账户开立专项监管账户,进行资金监管;有权对平台的建设、交易等环节进行监管。

2、三人行

负责积极促成甲方就平台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新设交易品种的批复意见,并在北京市办理完成新设交易品种的审批手续;如审批事项涉及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甲方同意配合持批复意见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促成甲方就平台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新设交易品种的批复意见是双方合作的前提,在甲方就平台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新设交易品种的批复意见前,平台不上线运营、甲方无需和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进行对接;乙方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平台建设和运营,包含承担区块链服务器费用、研发投入费用、软件及网站开发费用、市场推广费用等;乙方负责组织创意人员和技术人员将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取得授权的广告创意作品转化成成数字文化创意产品,并进行区块链确权;组织专业创意设计团队进行相关文化IP的衍生文创产品的创意、设计、制作、数字化转化和区块链确权,完成上线交易;乙方负责组织专业创意设计团队针对平台已取得地方政府地标形象、标志性地理产品、文化作品人物形象等IP形象授权的文化IP进行衍生文创产品的创意、设计、制作、数字化转化和区块链确权,完成上线交易。

三、重大风险提示

(一)受到市场政策变化的影响,未来可能出现与国家监管政策或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设定,导致合作项目暂停或终止的风险。平台的建设、运营及盈利是否能达到预期,相关业务业绩未来能否为公司财务指标带来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协议本身不产生具体收益,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带来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三)平台尚未开始实际投入和建设,平台新设交易品种需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在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新设交易品种的批复意见前,平台不上线运营。平台存在新设交易品种无法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的批复意见的风险及无法上线运营的风险。

(四)协议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若有进一步的明确信息,将由双方或双方各自指定的机构或企业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另行签署具体协议、合同等契约性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上午10:00在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冷志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6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吉素琴、孙峰、朱鹏程、王克鸿、蔡建、刘昕六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冷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04)详见2022年1月1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在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峻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6日以专人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峻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威股份”)为充分发挥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预计2022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下同)将与关联方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中车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拟定的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9930X

注册资本:2,3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2年7月1日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经营管理、资本运营、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及资产受托管理;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新能源、节能环保装备的研发、销售、租赁、技术服务;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铁路起重机械、各类机电设备及部件、电子设备、环保设备及产品的设计、制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车集团资产总额5,050.36亿元,净资产1,864.3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506.18亿元、净利润83.43亿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公司正在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中车株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控股”)将持有公司11,134.4602万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6.67%,享有表决权比 16.68%。中车控股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明显高于公司其他股东,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较为重大的影响。中车控股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车集团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中车集团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中车集团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审查,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符合市场原则;且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的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吉电清能基金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吉电清能基金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顺利实现“十四五”战略目标,满足发展需求,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电投清洁能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工银投资设立吉电清能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25)。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国电投清洁能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TR637

备案日期:2022年1月10日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关于变更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中银证券担任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吉电股份项目的财务顾问,原财务顾问主办人吕璎同女士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财务顾问主办人之职责,现安排刘潇天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财务顾问主办人至持续督导期限结束。

本次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后,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吉电股份项目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为马燕女士和刘潇天先生。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刘潇天先生,中银证券投行板块股权融资一部助理副总裁。于2016年加入中银证券,主要参与了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购买资产项目、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等,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在加入中银证券前曾任职于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刘先生拥有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应用经济专业硕士学位,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学士学位。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2-5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1年公司强化目标引领,企业运行稳中向好,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全年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均较上年有所增长。

受原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上涨的影响,2021年工程总承包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公司通过持续优化成本控制等措施,下半年工程总承包业务毛利率较上半年有所提升,在手工程项目整体成本可控。

本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变动主要为持有的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处置收益33,478.28万元,较上年同期公允价值变动-9,339.23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业绩预计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2-005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43,925,14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65%)的函告,获悉钱京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的业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

二、其他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钱京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本次股份质押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等。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本公司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康医疗”)于2021年7月9日收到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陇南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及《通知书》。陇南中院于2021年7月8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广州中同汇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8月6日作出(2021)甘12破1-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连晶、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李文阁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2、法院已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如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恒康”,股票代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以及《关于变更公司股票交易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一、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事项

恒康医疗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83号《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具体内容请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fxklwxhj/LSD002219167044.pdf?random=0.9516583808857977)。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及管理人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方面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前述相关事项涉及的组织论证、核实情况的工作量较大,截止目前,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尚未完成,未能于原定时间 2022 年 1 月 11 日向交易所提交回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及管理人将延期完成上述《关注函》的回复及披露工作,预计将于 2022 年1月14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注函》的回复并披露。公司及管理人将继续协调推进《关注函》回复的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警示

1、法院已依法受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恒康”,股票代码不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股票交易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

2、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如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管理人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