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2-001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贝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优有限”)合计持有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4,4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12.0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0年12月21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贝优有限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1月9日至2022年5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2022年1月10日,贝优有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00,000股,减持比例为1.00%,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数量过半。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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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进行的减持,实施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其基金退出期资金回流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限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2-002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累计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截至2022年1月10日,股东贝优有限累计减持比例已超过1%。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贝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优有限”)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14,490,000股减少至13,2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2.08%减少至11.04%。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收到股东贝优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累计超过1%的通知,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大宗交易减持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无需进行预披露;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集中竞价减持情况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按照公司2021年10月19日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贝优有限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1月9日至2022年5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权益变动情况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贝优有限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天信息”)于2022年1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函告,获悉工投集团将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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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质押股份,工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其他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股份质押外,工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来半年内或一年内到期的质押的公司股份。
3、工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说明
工投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南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昆明城南支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适用于跨境融资贷)》。作为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工投集团与建设银行昆明城南支行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将持有的南天信息80,003,353股无限售流通股票(占工投集团所持南天信息股份比例50.0000%,占南天信息总股本20.9891%)质押给建设银行昆明城南支行,股权质押于2022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
工投集团本次质押为贷款额度追加的风险缓释措施,不设补仓线和平仓线。工投集团质押的股份目前无质权被实现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质押所持南天信息股份的函告;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2-001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805,597 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年1月2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刻得”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2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17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58,500,000股,并于2020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22,532,16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3,738,93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8,793,234股。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422,805,16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户,对应股票数量为1,805,5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1月 2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22,532,16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3,738,93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8,793,234股。
2021年8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登记工作,涉及归属登记的股票数量为273,000股,该部分股票为无限售流通股,于2021年9月3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422,532,164股变更为422,805,164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相关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24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优刻得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保荐机构对优刻得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805,597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24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2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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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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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 12日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48 证券简称:南天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6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金额及期限: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88天(黄金挂钩看涨)的金额为6,000.00万元,期限88天;购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的金额为4,000.00万元,期限9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和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9日和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和《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4,874,552股,每股发行价37.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943.19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421.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521.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56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均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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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现金管理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在授权的资金额度、期限、产品类型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同时,公司严格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对该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88天(黄金挂钩看涨)”的现金管理合同,其主要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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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的现金管理合同,其主要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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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购买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投向分别为:
1、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资金由交通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交通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本产品协议项下挂钩标的为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产品收益的最终表现与AU99.99合约收盘价挂钩。
2、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本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和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权益、商品、外汇、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交通银行(证券代码601328)、招商银行(证券代码600036)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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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本金通过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报,税后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
五、风险提示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已于2021年2月7日和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9日和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和《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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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实际收益为截至2022年1月10日实际收到的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股票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9%。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本公告披露日办理完成。
3、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3,711,505股减少为193,531,505股。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方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一股权激励计划》以及《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童小晖、钱燕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以5.41元/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80,000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邮件及张贴方式进行公示相结合的途径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资格条件提出的任何异议,并于2018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8-070)。
3、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8-073)。
4、2018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8年12月18日作为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5、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和股份登记过程中,由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放弃认购的数量合计为2.5万股。本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50万股变更为347.5万股,实际授予和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3.44%。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1月24日上市。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100,888,200股增加至104,363,200股。
6、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的离职资料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年2月7日,公司公告《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6人,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2,079,000 股,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2月10日。
9、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2月1日,公司公告《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6人,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1,559,25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2月3日。
11、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的离职资料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管理办法》、《备忘录第8号》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童小晖、钱燕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及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第四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对未解除限售部分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第九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做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拟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0,000 股,回购价格为5.41元/股。
(三)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验资及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54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27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3,711,505.00元,实收资本193,711,505.00元。根据贵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贵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00元,回购并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8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3,531,505.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21年12月27日止,贵公司已减少实收资本人民币180,0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93,711,505.00元,实收资本193,711,505.00元,已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2021年9月29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39号)。截至2021年12月27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93,531,505.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93,531,505.00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93,711,505股变更至193,531,50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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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