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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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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
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

2022-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0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月7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彭华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中车新锐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原股东间合作关系未发生变化,主要为配合减振业务合作方青岛四方所股权管理和支持减振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关联董事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刘建勋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04号公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昆明分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05号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06号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第一项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04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中车新锐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新锐减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新锐”)之股东青岛思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锐科技”)拟将其持有的中车新锐47.93%的股权即24,490万股全部转让给其控股股东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四方所”),转让价格以中车新锐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最终确定为31,157.51万元。公司拟放弃对思锐科技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青岛四方所、思锐科技进行的同类型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零。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股权结构,支持减振业务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车新锐之股东思锐科技拟将所持有的中车新锐47.93%的股权即24,490万股全部转让给其控股股东青岛四方所,转让价格以中车新锐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中车新锐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放弃思锐科技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二)关联关系介绍

由于时代新材、青岛四方所、思锐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股权受让方

公司名称: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0,396.00万人民币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青岛市北区瑞昌路231号

法定代表人:孔军

成立日期:1994年6月10日

股权结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车辆及零部件、车辆配套设备,铁路及民用高新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车辆零部件加工组装,车辆配套设备安装调试;技术转让,技术协作,技术培训;房屋租赁,设备租赁;设计、制作、发布《铁道车辆》、《国外铁道车辆》杂志广告业务;进出口业务;机电安装(不含特种设备);软件信息服务。

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青岛四方所经审计资产总额为948,021.38万元,净资产为491,034.32万元,2020年青岛四方所实现收入685,276.42万元、净利润84,902.16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青岛四方所资产总额1,093,451.71万元,净资产502,994.11万元,2021年1-9月,青岛四方所实现收入401,713.25万元、净利润12,047.58万元。

(二)股权转让方

公司名称:青岛思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业路南侧、和融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孔军

成立日期:2007年4月5日

股权结构: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车辆及零部件、车辆配套设备、轨道交通车辆及轨道线路减振降噪产品、桥梁支座、汽车减振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铁路及民用高新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车辆 零部件加工组装,车辆配套设备安装调试;技术转让、技术协作、技术培训;房屋租赁,设备租赁;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思锐科技经审计资产总额256,991.56万元,净资产176,746.13万元,实现收入184,687.53万元、净利润4,369.09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思锐科技资产总额254,742.56万元,净资产134,504.38万元,2021年1-9月,思锐科技实现收入81,948.13万元、净利润9,063.72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株洲中车新锐减振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1,100.00万人民币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黑龙江路639号栗雨工业园理化大楼201

法定代表人:荣继纲

成立日期:2020年5月8日

股权结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2.07%、青岛思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7.93%

经营范围:橡胶制品、汽车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

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车新锐(合并口径)经审计资产总额为88,466.61万元,净资产为31,867.07万元,2020年中车新锐(合并口径)实现收入94,286.77万元、净利润10,896.77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车新锐(合并口径)总资产115,846.02万元,净资产30,582.47万元,2021年1-9月中车新锐(合并口径)实现收入102,967.70万元、净利润8,681.20万元。

(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情况

思锐科技聘请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车新锐进行资产评估及财务审计工作。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信资评报字[2021]第A10143号《资产评估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0926号《审计报告》。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中车新锐(单体口径)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65,012.25万元,较中车新锐(单体口径)经审计净资产23,030.01万元,增值41,982.24万元,增值率为182.29%。

(三)拟转让价格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车新锐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65,012.25万元,确定本次转让47.925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1,157.5109万元。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青岛四方所与思锐科技于2022年1月11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转让方:青岛思锐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转让方案:

中车新锐注册资本51,100万元人民币,其中思锐科技对中车新锐的出资额为24,490万元人民币,持有中车新锐47.9256%的股权,现股权结构如下:

思锐科技本次转让中车新锐47.9256%股权给青岛四方所,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与支付: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21]第A10143号《资产评估报告》,中车新锐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65,012.25万元,确定本次转让47.925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1,157.5109万元。

在本协议生效后,按照双方商议时间青岛四方所向思锐科技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31,157.5109万元。

股权转让的方式:

依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双方同意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上述标的股权转让。

股权交割:

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以下简称“股权交割日”),股权交割日应完成的交割事项由双方确认。

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依据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

五、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思锐科技转让其所持有的中车新锐股权,不影响公司对中车新锐的持股比例,在该股权转让前后,中车新锐均在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中车新锐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刘建勋先生回避了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中车新锐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原股东间合作关系未发生变化,主要为配合减振业务合作方青岛四方所股权管理和支持减振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本次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中车新锐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原股东间合作关系未发生变化,主要为配合减振业务合作方青岛四方所股权管理和支持减振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中车新锐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原股东间合作关系未发生变化,主要为配合减振业务合作方青岛四方所股权管理和支持减振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五)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0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昆明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昆明分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注销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分公司”)。

二、注销的分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羊街镇特色产业园区羊街装备园

法定代表人:宋传江

成立日期:2016年2月29日

股权结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汽车、公路、家电、新能源装备、船舶、特种装备、环保工程、建筑工程、工程机械、石油、市政等领域高分子材料制品、金属材料制品、桥梁支座及桥梁配套产品、橡胶金属制品、复合材料制品及各类材料集成产品的开发、生产、检测、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桥梁、建筑检测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分公司总资产为1,173.96万元,净资产为-4,872.32万元,2020年昆明分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分公司总资产1,129.98万元,净资产为-4,915.59万元,2021年全年昆明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注:2021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注销分公司的原因

基于昆明分公司现有的厂房设备无法满足公司目前及未来叶片生产的需求,以及公司需要根据双碳政策下西南区域的市场前景考虑重新进行叶片产能布局,公司决定注销昆明分公司。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昆明分公司注销后,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06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行政楼2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7日

至2022年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月12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中车石家庄实业有限公司、中车株洲车辆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南京浦镇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眉山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扫描文件后发送电子邮件的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送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1月20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二)登记时间:

2022年1月20日 9:30-16:30

(三)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12007

联系人:林 芳

联系电话:0731-22837786

电子邮箱:linfang@csrzic.com

(二)会议费用:

会期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0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月7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丁有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中车新锐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04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2日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2-0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月10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董事长安丰收、董事吴春宇现场参会,董事张旭、董事胡慧冬、独立董事张黎明、独立董事王英明、独立董事袁知柱视频参会。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安丰收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二二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2-0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1月10日现场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由海燕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2-0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现将此次计提预计负债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预计负债概述

2021年12月9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沈阳市旭锐商贸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工业”)破产清算一案。2021年12月2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担任优工业管理人。公司为优工业或其下属子公司履行按期提供设备义务进行担保,担保事项涉及合同金额合计约3.75亿元,相关合同约定及承诺书或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优工业与多地政府主要在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期间合作建立智造谷,创新发展新制造模式。根据该模式项下的合作协议,优工业投放一定规模设备供地方发展使用,当地政府按照设备投放总额的一定比例预拨付资金作为借款,在优工业设备到位前作为往来款项处理,在优工业设备到位后转为政府补贴。在优工业设备全部到位前,就该等以债权形式给予的预付款转为政府补贴前,该等款项由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待该等以债权形式给予的预付款转为设备补贴后,相关保证担保责任解除。公司自查发现,优工业及其子公司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事项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续优工业部分设备交付未能根据合同约定如约完成,该等以债权形式给予的预付款未能转为设备补贴,致使公司需承担实质性担保责任,该等担保事项涉及合同金额合计约3.75亿元。

由于公司2019年经历司法重整,按照《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重整计划及测算,公司目前预计需承担担保损失金额为1.28亿元。优工业破产清算,公司需计提预计负债,计提预计负债金额为公司前述可能承担的担保损失金额。

二、计提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优工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相关担保变更为对关联方的担保,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因上述担保可能承担的付款义务确认预计负债1.28亿元。预计调减公司 2021年度损益1.28亿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担保事项预计可能发生的赔偿损失计提预计负债,金额人民币1.28亿元。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审议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六、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2-0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至2022年1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B-822会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21日,24日至26日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 邮编:110142

(3) 电话:(024)25190865

(4) 传真:(024)25190877

(5) 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 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附 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股东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10,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股票代码:600377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编号:临2022-003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1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455 号),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自2021年11月10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于2022年1月10日,本公司发行了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申购、配售、分销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房地产项目经营

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

2021年1-12月,公司房地产开工面积约18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7%;竣工面积约156万平方米,同比上升57%;销售签约面积约1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7%;销售签约金额约288亿元,同比增长6%,完成年度签约目标的约76%。

2021年1-12月,公司房地产出租面积约172万平方米,取得租赁收入约13.6亿元,综合出租率约为87%。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性经营情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22-004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

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3595)。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