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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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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性公告

2022-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士学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调整后的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台路222号碧悦城市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7日

至2022年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月1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后续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柴琇、任松、吉林省东秀商贸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由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1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021-50188700 传真:021-50188918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并严格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关联董事卢敏放、柴琇、任松、张平、蒯玉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各方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以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注: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关联交易金额经审计后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吉林省牧硕养殖有限公司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

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蒙牛”)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

注册资本:150,429.087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1999年8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卢敏放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乳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畜牧饲养;冷冻饮品及食用冰、软饮料的生产、加工、经营、销售;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加工;乳粉制固态成型制品销售、复配食品添加剂销售、饼干、固体饮料销售乳粉制固态成型制品生产、加工。固体饮料(包含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生产、加工。(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一般经营项目:蔬菜、瓜果种植;代理所属各地子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总部管理、市场调查、营销策划、技术服务、租赁管理、商标授权;糖果销售、糖果制品。

主要股东:1、China Dairy (Mauritius) Limited(中国乳业(毛里求斯)有限公司)持有内蒙蒙牛91.0044%股权;2、China Mengniu Dairy Company Limited(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股票简称:蒙牛乳业,股票代码:2319.HK)持有内蒙蒙牛8.9953%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内蒙蒙牛总资产6,025,7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293,456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137,2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5,925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内蒙蒙牛持有公司28.4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内蒙蒙牛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爱氏晨曦乳制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爱氏晨曦乳制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氏晨曦”)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沙岗街6号院一区1号楼-1至5层101-201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成立日期:2012年8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宋继东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技术服务;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承办展览展示;服装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杂品、化妆品、卫生间洁具、文化用品(音像制品除外)、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儿童玩具(仿真枪械除外)、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1、盈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爱氏晨曦50.01%股权;2、Arla Foods Trading and Procurement Limited持有爱氏晨曦49.99%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爱氏晨曦总资产18,7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08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1,8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7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蒙牛乳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内蒙蒙牛的间接控股股东;蒙牛乳业同时间接持有爱氏晨曦50.01%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

爱氏晨曦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Brownes Foods Operations Pty Limited

1、基本情况

名称:Brownes Foods Operations Pty Limited(以下简称“Brownes”)

注册地址: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州贝尔卡塔区盖迪斯街22号

公司类型:澳大利亚私营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14日

主要股东:DairyWest Finance Pty Limited持有Brownes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根据当地相关政策,Brownes相关财务报表由母公司AUSTRALIA ZHIRAN CO. PTY LTD(以下简称“澳洲芝然”)作为会计主体编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澳洲芝然总资产20,537.0万澳元,净资产12,854.8万澳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0,440.3万澳元,净利润348.4万澳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柴琇女士之配偶崔民东先生,以及柴琇女士之女崔薪瞳女士均在澳洲芝然和Brownes担任董事职务。

3、履约能力分析

Brownes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各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并严格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执行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02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全体董事出席

● 本次董事会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卢敏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卢敏放先生、柴琇女士、任松先生、张平先生及蒯玉龙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五家银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结算便利性,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与相关各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6)。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及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公司拟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至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调整后的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调整后的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6号)核准,公司向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00,976,10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7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0.42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835,125.5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1,164,864.8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7月2日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21]京A200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授权使用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账面货币资金为224,972.15万元,已进行现金管理的货币资金7.1亿元(含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两项合计295,972.15万元。本次新增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14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62.2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均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实际发生且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实际购买的产品类型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四、投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该类产品收益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调整后的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已经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调整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调整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东方证券同意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调整后的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调整后的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00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逾期本金、罚息、违约金、律师费、保全费等共计人民币218,846,080.1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于2022年1月10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1)京74民初938号)及相关法律文件。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北京分行”)就与公司、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聚合”)和赵笠钧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资产管理合同》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引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已受理此案。具体情况如下:

受理日期:2021年9月15日

诉讼机构名称及所在地:北京金融法院、北京

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被告一: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三:赵笠钧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二、原告陈述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诉讼事实

2017年12月,博天环境(借款人)通过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的信托通道业务向原债权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汇金聚合和实际控制人赵笠钧提供保证担保,各方签订了《信托贷款合同》《资产管理合同》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贷款期限为24个月。上述债务本金余额1.85亿元已经逾期,具体债务逾期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9)。

因包商银行破产其部分债权由徽商银行承接,2020年12月20日,原包商银行作为转让人、徽商银行北京分行即原告作为受让人,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编号2020025),原包商银行将此笔债权转让给了原告。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本金185,000,000.00元,截至2021年9月13日的罚息31,341,080.10元,并支付2021年9月1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

2、判令被告一给付原告违约金2,000,000.00元;

3、判令被告一给付原告律师费500,0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以上3项共计218,846,080.10元)。

4、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第一项至第三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2年1月1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荣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设定信托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备查文件

1、荣盛控股《关于我公司所持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 600354 证券简称:敦煌种业 编号:临2022-004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现对公告附件刘兴斌先生简历 “大学专科学历”内容更正为“研究生学历(区域经济开发史专业)”。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境外美元债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Tongfang Aqua Limited于2019年7月10日发行完成了3亿美元债券,票面利率为6.8%,债券期限为2.5年,债券到期日为2022年1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关于境外发行美元债券完成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8)。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完成了上述美元债券的兑付工作,上述美元债券本息已全部结清。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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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的

提示性公告

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全文于2022年1月1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99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