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减少基金实缴出资金额的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
暨完成清理资金占用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2-002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
暨完成清理资金占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金占用情况概述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宇发展”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其他重组相关议案。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和2021年12月31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2021-149”)。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所持全部23家子公司股权全部置出,该部分子公司对公司的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及子公司应付而未付上市公司的分红款)将形成资金占用。
根据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部分子公司对公司的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及子公司应付而未付上市公司的分红款)合计金额为750,600.00万元。该部分其他应付款需于置出资产交割日前完成清理。
二、资金占用清理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部分子公司对公司的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及子公司应付而未付上市公司的分红款)合计金额750,600.00万元已全部清理完毕。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交割工作,相关工作进展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2-003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粘建军先生、孙培刚先生、王晓成先生、范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董事。其中,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拟辞职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新董事选举产生。
经查询,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非资本市场失信被执行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培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富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夏松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常超凡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经查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均非资本市场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下午3:00在北京景山酒店一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同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粘建军,男,1965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2017.01-2018.07 都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江苏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8.07-2019.06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2019.06-2020.12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20.12-2021.12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21.12-至今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粘建军先生现就职于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粘建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培刚,男,1968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2017.01-2018.02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后勤工作部总务处处长;
2018.02-2018.08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交流建设部综合处处长;
2018.08-2019.11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水电和新能源部综合处处长;
2019.11-2021.12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2021.12-至今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2.01-至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培刚先生现就职于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孙培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晓成,男,1968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就职于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2017.01-2020.11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
2020.11-2021.12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22.01-至今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王晓成先生现就职于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王晓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范杰,男,1965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2017.01-2017.07 都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
2017.07-2018.07 重庆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2018.07-2019.06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第三巡察组组长;
2019.06-2021.12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21.12-至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范杰先生现就职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范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简历
孙培刚,男,1968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2017.01-2018.02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后勤工作部总务处处长;
2018.02-2018.08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交流建设部综合处处长;
2018.08-2019.11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水电和新能源部综合处处长;
2019.11-2021.12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2021.12-至今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2.01-至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培刚先生现就职于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孙培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富文,男,1972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2017.01-2020.12 都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20.12-2021.12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2021.12-2022.01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2.01-至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富文先生现就职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王富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夏松乾,男,1988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2017.01-2017.02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挂岗锻炼);
2017.02-2017.12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管;
2017.12-2019.08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策划部副主管;
2019.08-2020.12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主管;
2020.12-2021.12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主管;
2021.12-2021.12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1.12-2022.01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2.01-至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夏松乾先生现就职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夏松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常超凡,男,1983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
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2017.01-2019.03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成本与造价管理;
2019.03-2021.03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2021.03-2022.01 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
2022.01-至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
常超凡先生现就职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常超凡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2-004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9日由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新,男,1968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主任。
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2017.01-2017.12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副主任 (主持工作);
2017.12-2020.11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主任;
2020.11-至今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主任。
张新先生现就职于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2-005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辞职情况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收到王科先生、李景海先生、周现坤先生、王晓成先生、冉令虎先生、李振江先生、杨林女士、徐圣亚先生的《辞职报告》。其中,王科先生、李景海先生、周现坤先生因工作变动提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王晓成先生、冉令虎先生因工作变动提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李振江先生因工作变动提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杨林女士因工作变动提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
王晓成先生因工作变动提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冉令虎先生因工作变动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徐圣亚先生因工作变动提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职务。
除王晓成先生外,上述人员辞职后将不在公司继续任职。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讨论,王晓成先生被提名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但因上述人员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上述辞职董事、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新的董事、监事产生。截至目前,前述拟辞职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并承诺自离任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后六个月(即2024年6月30日),其本人及近亲属不得转让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公司对王科先生、李景海先生、周现坤先生、王晓成先生、冉令虎先生、李振江先生、杨林女士、徐圣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增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粘建军先生、孙培刚先生、王晓成先生、范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同意聘任孙培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富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夏松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同意聘任常超凡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
《关于调整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监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根据相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董事。
三、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部分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调整部分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粘建军先生、孙培刚先生、王晓成先生、范杰先生具备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其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名粘建军先生、孙培刚先生、王晓成先生、范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董事。如粘建军先生、孙培刚先生、王晓成先生、范杰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拟辞职董事需在新的董事到任前继续履职。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决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王晓成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进行了核查,认为其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系工作岗位调整,不再具备继续任职条件,与其申请辞职原因一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孙培刚先生、王富文先生、夏松乾先生、常超凡先生具备相关职务任职资格,其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孙培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富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夏松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同意聘任常超凡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议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2-006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根据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原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本次调整前,公司设置8个管理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党委党建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巡察办)、发展策划部(运营管理部)、财务资产部、证券部、审计部、天津联络处。
二、组织机构调整情况
1.新设部门4个,分别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物资部、生态与安质部、生产经营部(运营监测中心)。
2.整合调整部门5个,其中将党委党建部(党委宣传部)调整为党委党建部(党委宣传部、巡察办);将纪委办公室(巡察办)调整为纪委;将发展策划部(运营管理部)调整为规划发展部(国际业务部);将证券部调整为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将审计部调整为审计部(法律合规部)。
三、调整后公司组织机构情况
调整后,公司组织机构增至12个,具体如下:综合管理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党建部(党委宣传部、巡察办)、纪委、规划发展部(国际业务部)、财务资产部、物资部、生态与安质部、生产经营部(运营监测中心)、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法律合规部)、天津联络处。
本次组织机构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要或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2-007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景山酒店一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3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粘建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孙培刚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王晓成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范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调整部分监事的议案》
2.01选举张新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调整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2.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事项,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议案2为选举公司监事事项,本次应选监事1名,采取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议案组(议案1)下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该议案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议案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具体投票方法参见本通知附件1。
三、议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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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以2022年1月24日及以前收到登记证件为有效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伊成儒
联系电话:(010)85727720
联系传真:(010)85727714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邮编:100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7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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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应当以自己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在“议案编码”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议案1.00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
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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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被委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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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2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向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6号)。
2019年7月17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33,033,418股,每股发行价格7.78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1,034,999,992.04元,扣除支付的承销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018,920,101.17元于2019年7月30日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24010003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8月20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储存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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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本金1,018,920,101.17元,募集资金本金全部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结息余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因此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止2021年12月22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利息186,572.12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对应项目的三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
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2-009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
完成过户的公告
股东车志远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车志远先生持有的4,000,000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车志远先生所持有的4,000,000股公司股份于2021年12月8日10时起至2021年12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京东网司法拍卖网”(https://paimai.jd.com/283096922)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李穗意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车志远持有的400万股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东洋股票”,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8,736,000.00元(捌佰柒拾叁万陆仟圆整)。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车志远先生400万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车志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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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1、上述股份过户已执行完毕,车志远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海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车轼、朱春生、车志远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为57,179,813股,合计持股比例降至7.56%,所拥有的表决权合计比例降至7.5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化。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前N名证券持有人名册》。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22-001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减少基金实缴出资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8月20日分别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同意投资2.37亿元、4.63亿元于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元基金”)。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编号:临2019-011)和关于公司继续参与投资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编号:临2019-028)。
公司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在建元基金中已累计实缴出资7亿元,占该基金70%份额。建元基金是一个多元投资的组合,各项目收益有盈有亏,公司在建元基金中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公司只是财务投资者,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只获得投资收益,预期收益在7.8%,无其他收益。
根据建元基金合伙协议等协议约定及各合伙人协商,公司于近日回收了实缴出资金额1亿元及相关收益。至此,公司减少了在建元基金中的实缴出资金额1亿元。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收购深投控基建100%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10日,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美华公司”)与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深投控国际”)签订了关于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深投控基建”)股份之买卖协议,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投控”)、深投控国际、本公司和美华公司签订了关于向CMF基金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之协议书。
根据上述协议,美华公司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深投控国际所持有深投控基建100%股权。有关交易已于2021年12月10日经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其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1年8月10日、2021年12月10日的公告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述交易已于2022年1月11日完成。于完成后,深投控基建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美华公司间接持有),而深投控基建持有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湾区发展”,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737)全部已发行股份约71.83%。至此,湾区发展已成为本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