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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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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批复有效期到期
终止发行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2-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20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1月14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0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0年2月8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何祚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三)2020年2月8日至2020年2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2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10)。

(四)2020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0年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五)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2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六)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12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七)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8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人。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共130人符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其中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次归属时因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备案暂时无法汇款认购,暂未完成出资及股票登记。截至2021年12月17日,上述5名对象已缴款完毕,并完成了募集资金的验资。现公司将该部分股票共计2.20万股向5名激励对象进行归属,归属价格为29.65元/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年1月14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20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激励计划无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92,843,576股增加至92,865,576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2日出具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913号)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1年12月20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5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654,099.50元,其中,新增股本22,0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632,099.50元。

2022年1月6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公司2021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666,520.81元,公司2021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66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92,865,576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1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000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237%,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6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2,407,4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1月23日下发《关于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61号)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蔚蓝生物”)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667,000股,并于2019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股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涉及公司限售股东1名,即青岛康地恩实业有限公司,现限售期即将届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12,407,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4.59%,将于2022年1月17日起上市流通(因2022年1月16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2年1月17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动情况

2019年1月1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54,667,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8,667,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6,000,000股。

2021年3月16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7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发行数量为25,393,6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54,667,000股增加至180,060,6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4,376,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5,684,600股。

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的议案》。2021年5月25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72,024,240股。转增新股于2021年5月26日上市流通,本次转股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0,060,600股增加至252,084,84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4,126,4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7,958,44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所持股份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康地恩实业有限公司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

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

2、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效成和黄炳亮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在本人离职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且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2,407,4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7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卫股份”、“公司”)5%以上股东徐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470,7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65%。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有的股份及通过历年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9月9日,公司披露《南卫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徐东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849,48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自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徐东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849,48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截止本公告日,徐东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1,481,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减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由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其所持26万股未解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变更为至29,247.4万股。故相关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徐东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 涉案的金额:9,743,539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本诉讼案件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04民终4822号,现将本次诉讼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一审判决结果

2020年4月,公司与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公司供应N95复合过滤膜,数量30万㎡,合同总价为1,110万元,并备注每天需供货1万㎡。合同约定,被告延期交货超过10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被告应返还已收取的所有费用并支付合同金额1%作为违约金。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即向被告支付全部货款1,110万元,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但被告至今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2020年11月5日公司据此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购销合同》;2、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货款1,110万元并向原告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即11.1万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发布的《南卫股份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9日针对上述案件做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苏0412民初7818号,法院经审理查明: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已付款11,100,000元,扣除其已收货部分的货款40,000(㎡)*37(元/㎡)=1,480,000元,剩余货款9,620,000元由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予以返还,具体判决如下:

1、解除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签订的《购销合同》;

2、由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货款9,620,000元、承担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111,000元,两项合计9,731,000元;

3、驳回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本诉请求;

4、驳回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89,06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94,066元由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2,539元,由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负担81,527元;鉴定费30,000元,由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二、诉讼案件的二审判决结果及申请强制执行情况

被告因不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2020)苏0412民初7818号民事判决,依法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04民终4822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9,917元,由上诉人常州市伊尔曼床上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本诉讼案件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卫股份”)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吿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南卫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发来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南卫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计划安排田华先生、姜波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项目合伙人田华先生工作调整,经立信安排,由注册会计师庄继宁女士接替田华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继续完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庄继宁女士、姜波先生,其中庄继宁女士为项目合伙人,姜波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庄继宁女士,近三年担任过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上市公司项目合伙人;复核过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庄继宁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南卫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3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批复有效期到期

终止发行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0年07月03日,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已于2021年07月04日到期。公司于2021年0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将关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 年07月0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公司公告(临2020-062、临2021-080)。

公司于2021年01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5号)。有效期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已于2022年01月11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公司公告(临2021-010)。

二、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公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因受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行业情况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未能在证监会核准发行期限内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批复有效期已到期自动失效。

三、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项目的推进进度及资金需求状况,统筹安排公司融资计划。截至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均正常运行。根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规定,如公司拟继续或重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需按照规定重新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4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 19,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兴银理财金雪球稳添利短债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随进随出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2、兴业银行兴银理财金雪球稳添利短债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100%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

(2)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

(3)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

2、兴业银行兴银理财金雪球稳添利短债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可投资范围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行调整):

(1)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

(2)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包含永续中票)、企业债、公司债(包含可续期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债、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包括二级资本债)、可转债、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等。

(3)国债期货、利率互换、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债券借贷。

(4)投资于上述资产的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募基金、基金公司或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5)其他风险不高于前述资产的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内部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购买的产品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与兴业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兴业银行(证券代码:601166)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为上交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委托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截至2021年0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0.89%,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9,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6.00%,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6.73%,占公司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24%,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此次购买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用于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用于购买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理财产品。所购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仅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1-032号、临2021-080号公告)《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理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余额1.90亿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