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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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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2-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2022-001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朱基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月28日下午14时0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共2项议案。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2022-002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0号),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以7.44元/股的价格向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488,306,450股,并于2021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6,965,873,347股增加至7,454,179,797股,注册资本由6,965,873,347元增加至7,454,179,797元。

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的1.7、3.1.7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比表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表决事项方式审议。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2-003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8日

至2022年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1年1月26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3、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 147 号 1203 室 公司证券部

电话:(010)88006378 传真:(010)88006368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2022-010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公司”、“出让方”)拟向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地产”、“受让方”)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卧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卧龙”)100%股权,本次交易股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6,800万元。

● 上海卧龙100%股权(以下合称“标的股权”)转让至卧龙地产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中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临时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1,532万元,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业绩承诺及补偿:无。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仍需交易双方根据相关股权交易过户的规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交付款项,并办理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战略聚焦电机及驱动控制业务,公司拟向受让方转让持有的标的股权,并于2022年1月11日在浙江上虞就转让事宜签订《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卧龙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股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6,800万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卧龙已经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上海卧龙以2021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审计与评估。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上海卧龙矿业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上海卧龙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3015号】,截至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6,857.56万元。经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6,800万元。

上海卧龙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卧龙地产大股东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2.755%的股权;同时卧龙地产的控股股东是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卧龙地产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系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1,532万元,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

法定代表人:陈嫣妮

成立时间:1993年7月17日

注册资本:70,050.624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000668325921R

实际控制人:陈建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截至2020年底,总资产786,514.96万元,归母净资产315,654.9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28,129.89万元,归母净利润48,427.79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上海卧龙100%股权。

交易类别:出售资产。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卧龙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11年0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北路5509号503A室

法定代表人:娄燕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10000795614785G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食品销售。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现有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截至2020年底,上海卧龙资产总额15,514.09万元,归母净资产3,366.7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11,677.53万元,归母净利润863.19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953.43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1年11月30日,上海卧龙资产总额12,958.92万元,归母净资产4,091.30万元。2021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84,145.75万元,归母净利润724.51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679.93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以上数据均为合并口径,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卧龙矿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O二O年一月至二O二一年十一月》(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005号)。

(3)该项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担保、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本次交易完成后,卧龙电驱将不再持有上海卧龙任何股权,上海卧龙将不再纳入卧龙电驱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上海卧龙的银行授信担保额度为18,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12,430万元,未委托该公司理财,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解除担保责任。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上海卧龙矿业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上海卧龙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301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6,857.56万元。经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6,800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评估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

评估结论:

1、收益法评估结论

上海卧龙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3,041.37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8,787.36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254.01万元。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857.56万元,增值额为2,603.55万元,增值率为61.20%。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上海卧龙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3,041.37万元,评估价值为13,041.69万元,增值额为0.32万元,增值率为0.00%;总负债账面价值为8,787.36万元,评估价值为8,733.61万元,减值额为53.75万元,减值率为0.61%;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254.01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4,308.08万元,增值额为54.07万元,增值率为1.27%。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原因如下:

被评估单位近年均为盈利状态,具备盈利能力,拥有一定的客户资源、较为稳定的供应商,且所面临的行业前景较好。

资产基础法仅对各单项资产进行了评估加和,不能完全体现各单项资产组合后对整个公司的贡献,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相互配合和有机结合产生的整合效应,而企业整体收益能力是企业所有外部条件和内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考虑到本次的评估对象及评估目的,收益法能够更加完整合理地体现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根据上述分析,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上海卧龙矿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6,857.56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出售方:卧龙电驱

收购方:卧龙地产

(二)交易价格与支付方式

卧龙地产以人民币6,800万元现金购买卧龙电驱持有的上海卧龙100%股权。

(三)支付期限:收购方应在收到出售方全部满足先决条件的书面通知后10日内向出售方一次性支付。

(四)协议生效条件

1、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

2、本协议获得双方内部和外部(如有)审批程序批准;

(五)协议的交割日和过渡期

1、双方确认并同意,收购方自交割完成之日(出售方持有的标的股权经工商过户登记至收购方名下之日,简称“交割日”,不含当日)起享有标的股权项下的全部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2、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署日(含当日)起至本次交易交割日期间,是本次交易的过渡期。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及/或违反其声明、承诺、保证,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

2、前款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支付赔偿金并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解除本协议的权利。

3、本协议终止的,并不免除本协议终止前违约方根据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七)其他规定

1、本协议生效日起,收购方同意配合出售方在合理期限内办理担保措施的解除,并接替出售方为目标公司进行相关债务的担保。若无法解除的,出售方同意继续承担该等相关债务的担保责任直至到期。

2、出售方承诺在过渡期内完结出售方与标的公司之间存在的业务往来事项。

3、本协议生效日起,标的公司出现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税费、纠纷、诉讼、仲裁、政府处罚、补交款、滞纳金等),出售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标的公司治理与业务经营

双方确认并同意,在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收购方作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有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全部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调整公司相关议事规则。

五、该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专注优质资源开展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旨在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盈利能力,聚焦公司主业;该等交易有利于维护本公司业绩。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卧龙地产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良好且财务状况稳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卧龙地产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具备支付转让价款的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卧龙电驱将不再持有上海卧龙任何股权,上海卧龙将不再纳入卧龙电驱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上海卧龙的银行授信担保额度为18,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12,430万元,未委托该公司理财,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解除担保责任。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1月11日,公司八届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陈建成、庞欣元、黎明、万创奇已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此项交易无须通过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八届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公司将持有的上海卧龙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该等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审计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对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

3、本次关联交易切实可行。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专注优质资源开展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旨在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盈利能力,聚焦公司主业。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对公司八届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本次交易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专注优质资源开展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旨在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盈利能力,聚焦公司主业。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审计后确定,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卧龙地产与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能电力”)签署《关于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同意投资龙能电力968万元。龙能电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48.2410%),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卧龙地产尚未缴纳投资款。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2日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杭州陆金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陆金澈”)持有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46%,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4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一陆金澈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陆金澈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8,672,60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截至2022年1月11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区间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陆金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7,602,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陆金澈减持前及减持比例时公司总股本按照以公告日(2021年4月2日)披露的总股本433,630,131股计算;其减持后的当前持股比例按照截止2022年1月10日公司总股本485,976,499股计算。

公司于近日收到陆金澈发来的《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因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金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7,602,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①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计算减持前及减持比例时公司总股本按照以公告日(2021年4月2日)披露的总股本433,630,131股计算;其减持后的当前持股比例按照截止2022年1月10日公司总股本485,976,499股计算。

②可转债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30,000,000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1/12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2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53 可转债简称:苏银转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亿元

注:1.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考虑了优先股股息发放的影响、可转债转股的影响。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规定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1年,江苏银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建设“智慧化、特色化、国际化、综合化”的服务领先银行为战略引领,统筹推进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业务规模、效益、质量稳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集团资产总额26183.90亿元,同比增长12.00%;各项存款余额14512.16亿元,同比增长11.10%;各项贷款余额14001.72亿元,同比增长16.52%。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37.71亿元,同比增长22.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94亿元,同比增长30.72%。报告期末,不良贷款率1.08%,较期初下降了0.24个百分点,上市六年来逐年下降。拨备覆盖率307.72%,较期初提升了51.32个百分点,上市六年来逐年提升。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可能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但预计上述差异不会超过10%。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附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夏平,行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明,业务总监、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罗锋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2-005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洪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2,272,2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02%;本次洪杰先生解除质押8,8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50%,占公司总股本的2.3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洪杰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9,675,76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1.76%,占公司总股本的7.88%。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接到洪杰先生的通知,洪杰先生将其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8,82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注:洪杰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拟根据融资需要用于后续质押,公司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22-002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1,860,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8%。本次解除质押9,575,179股后,王建华先生累计质押数量为8,259,461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数的5.44%,占公司总股本的1.27%。

● 王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7,200,376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50.17%。本次质押展期后,王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票8,259,46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数的2.52%,占公司总股本的1.27%。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华先生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书,王建华先生将其质押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9,575,17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王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且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表格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无再质押计划。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