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2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点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点距)持有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101,056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1804%减少至4.99997%,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收到股东上海点距出具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备注:
1.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者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者限制转让的情况。
2.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致软件
股票代码:68859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点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22楼2205B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2年1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新致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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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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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新致软件股票9,101,056 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9,429,556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80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1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3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047%。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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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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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档案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合伙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点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陈曼青
日期:2022年1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点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陈曼青
日期:2022年1月11日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7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0日以短信及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梁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等。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授权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以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案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具体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8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7日 14点5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7日
至2022年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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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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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登记时间:2022年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五)电话:020-31601550 传真:020-31606641
邮箱:Stssec@126.com 联系人:卢沛民
六、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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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9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03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回复。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针对《监管工作函》涉及的相关事项和问题,积极组织有关各方进行落实和回复工作。目前由于尚未取得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印章真实性的鉴定报告,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公司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监管工作函》,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即公司将在2022年1月18日回复。
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推进《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许雄先生、独立董事田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由于个人工作原因,许雄先生、田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许雄先生、田进先生均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许雄先生、田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许雄先生、田进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许雄先生、田进先生的辞职申请提交后需继续履职,待公司增补新的董事及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将尽快增补新的董事及独立董事。
公司对许雄先生、田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和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2一003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新好”或“公司”)近日在进行不定期检查时发现公司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富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合计14,382,400股于2021年12月13日起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司法轮候冻结,相关情况如下:
一、此次汉富控股所持14,382,400股全新好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情况
经查询汉富控股持有14,382,400股全新好股票被司法轮候冻结情况如下表格:
■
针对上述汉富控股所持公司股份中14,382,400股被司法轮候冻结的事项,公司已通过邮件向汉富控股询证具体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公司暂未收到回复。
二、汉富控股所持全新好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汉富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49,382,5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25%。汉富控股持有公司股票全部处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状态。汉富控股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5,000,12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1.1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99%,该45,000,127股股票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态;剩余4,382,400未质押股份也处于冻结状态。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前述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生产企业新昌制药厂(以下简称“新昌制药”)于2021年7月26日-8月3日接受了英国医药和健康产品管理局(以下简称“MHRA”)的远程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该检查范围涵盖了口服固体制剂的质量体系、物料、生产、包装与标签、设备设施、实验室控制六大系统。
近日,新昌制药收到MHRA颁发的编号为“UK GMP27485 Insp GMP 27485/992430-0001”GMP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标志着新昌制药通过英国GMP认证,符合英国药品质量体系要求。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MHRA远程GMP符合性检查的相关信息
1、公司名称: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2、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98号
3、检查时间:2021年7月26日-8月3日
4、检查范围:口服固体制剂GMP符合性检查
5、本次为新昌制药第一次接受MHRA的检查。
二、生产车间及生产品种
通过MHRA远程符合性检查的口服固体制剂车间检查品种为左氧氟沙星片(规格:0.25g,0.5g)、盐酸环丙沙星片(规格:0.25g,0.5g),生产线设计产能为3亿片/年,累计研发投入3963万元。
三、主要生产品种的市场情况
左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菌素,按照仿制药注册申请,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及其它感染。左氧氟沙星最早由第一三共于1993年在日本上市,国内目前左氧氟沙星片0.5g规格批准厂家有第一三共制药(北京)有限公司、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等15家,左氧氟沙星片0.25g规格批准厂家有5家,包括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Cortellis数据查询显示,2020.07.01-2021.06.30,左氧氟沙星片全球销售额为5.894亿美元;米内数据查询显示,2020年左氧氟沙星片国内销售额为13.99亿元。
盐酸环丙沙星为第三代喹诺酮类抗菌药物,按照仿制药注册申请,适用于治疗成年人革兰氏阴性菌引起的下呼吸道感染、囊性纤维化或支气管扩张中的支气管肺部感染、肺炎、慢性化脓性中耳炎、尿路感染、复杂的尿路感染等。目前国内盐酸环丙沙星片的批准文号有88个,并且有4家公司通过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Cortellis数据查询显示,2020.07.01-2021.06.30,盐酸环丙沙星片全球销售额为4.826亿美元;米内数据查询显示,2020年盐酸环丙沙星片国内销售额为1016.92万元。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检查的顺利通过,提升了公司制剂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公司其他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公司今后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创造了更为有利的先决条件。
由于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生产企业新昌制药厂
通过英国远程符合性检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生产企业新昌制药厂
通过英国远程符合性检查的公告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公司监事赵红婵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公司”)股份2,420,044股(占截至2022年1月11日公司总股本234,985,690股的1.0299%)的监事赵红婵女士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5,011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575%。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收到公司监事赵红婵女士的《关于减持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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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拟计划减持公司的股份数量不超过605,011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57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赵红婵女士在《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各项承诺的具体内容如下:
“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在减持时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红婵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各项承诺,没有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赵红婵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监事赵红婵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敦促赵红婵女士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27日,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0号),公司5%以上股东蒋立章先生因武汉株信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信睿康”)与蒋立章合同纠纷一案(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8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拟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paimai.jd.com)公开拍卖蒋立章先生持有的公司41,643,56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12%。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6号),因无竞买人出价,该次股份拍卖流拍。
2022年1月6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号),根据武汉中院作出的(2021)鄂01执1846号之四执行裁定书,裁定蒋立章先生持有的41,643,56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强制转让给株信睿康所有。
近日,公司接株信睿康通知,蒋立章先生持有的公司41,643,56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22年1月10日办理完成司法划转过户手续,已过户登记至株信睿康名下。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司法划转的情况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蒋立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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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0日,蒋立章先生被法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平仓7,700股。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过户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2-002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过户的进展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