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2-004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7日,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水务”)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合伙企业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7,000万元认缴出资额参与福州清禹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合伙企业”)。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南水务关于公司参与合伙企业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9)。
二、合伙企业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清禹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的说明》的通知,截止2022年1月10日,合伙企业已完成扩募后的工商变更登记,合伙人江南水务和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首期出资,为顺利推动合伙企业运行及项目投资,合伙企业于2022年1月10日正式成立。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2-005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水务”)于2022年1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江南水务股份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警示函》的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你公司关于转让东方骄英海洋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骄英”)股权相关信息披露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股权转让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你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发布《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东方骄英海洋发展有限公司37%股权的公告》,称股东上海骄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惟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均放弃本次交易的优先受让权,上述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是未披露股权转让事项后续重要进展。你公司发布上述公告后,陆续收到东方市人民法院冻结东方骄英股权的保全裁定书、无锡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中止决定通知书》。上述两个事项均为股权转让的后续重要进展情况,你公司未予以信息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现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严肃认真汲取教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提及的问题,并将以此为戒、吸取教训,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2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前,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冯军持有公司股份59,067,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8%;股东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茂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119,5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4%;股东、董事郝文彦持有公司股份25,555,8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8%。冯军、立茂投资、郝文彦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2,742,7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1年10月26日至12月30日期间,立茂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7,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58%;2021年11月5日至12月30日期间,郝文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38,0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638%。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十五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2-001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十五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0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立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刘社梅先生、梁志爱先生,公司独立董事郝如玉先生、卢太平先生、仲为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张伟先生、李娜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戈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昕律师、张福兰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十五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收到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收到当地政府支付的款项约合人民币18,710,863.71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上述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在满足补助所附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1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7.78%减少至6.62%。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01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科工创投”)发来的《关于减持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表格中减持比例取2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按照公司于2021年08月24日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航天科工创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1,941,705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0%;(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潘宗俊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6,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披露了《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潘宗俊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4,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81%,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2022年1月11日,潘宗俊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82%,减持后,潘宗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1,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潘宗俊先生在本次减持过程中,因计算减持股份数量错误,于2022年1月11日减持公司股份2,000股,实际减持股份总数超出计划减持股份总数800股,超出计划减持股份收益为20,440元。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潘宗俊先生在本次减持过程中,因计算减持股份数量错误,于2022年1月11日减持公司股份2,000股,实际减持股份总数超出计划减持股份总数800股,超出计划减持股份收益为20,440元。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1/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预计2021年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人民币710亿元到750亿元,增长374%到395%;与2019年同期相比,将增加人民币443亿元到483亿元,增长97%到106%,两年平均增长40%到43%,创近七年同期最好水平。
2. 本公司本次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抓住有利市场机遇,优化油气产业链运行效率,大力实施提质增效,主要油气产品销售实现量效齐增。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 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预计2021年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人民币710亿元到750亿元,增长374%到395%;与2019年同期相比,将增加人民币443亿元到483亿元,增长97%到106%,两年平均增长40%到43%。
2.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人民币1,100亿元到1,200亿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本公司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90.02亿元。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人民币119.91亿元。
(二)每股收益:人民币0.10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1年,国际原油价格持续震荡上行,国内宏观经济稳定复苏,油气产品需求同比增加。本公司紧紧抓住有利市场机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统筹协调生产经营、提质增效、改革创新、绿色转型和疫情防控,大力加强油气勘探开发,深入推进炼化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强化市场营销,统筹优化天然气资源调配,稳步推进新能源新材料业务布局,充分发挥业务板块协同作用,持续加强成本费用精益化管理,不断夯实资产质量。本公司油气两条产业链安全平稳运行,主要油气产品销售实现量效齐增,主要成本指标继续得到有效控制,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增长,创近七年同期最好水平。同时,本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ESG管控绩效持续提升。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
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2022-0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
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2-010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美国FDA现场检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邦”)收到美国FDA(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现场检查报告(即EIR),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检查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万邦
生产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金山桥开发区综合区洞山南侧
检查类别:肝素钠注射液于美国FDA进行新增产线补充申请的批准前检查
涉及产品:肝素钠注射液(由Gland Pharma Limited(同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委托生产)
检查范围:第二联合厂房注射剂生产线4
检查结论:通过批准前检查
二、本次检查所涉生产设施情况
本次检查所涉生产设施为现有注射剂生产线,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针对本次检查累计投入约为人民币546万元(未经审计),该生产线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检查所涉生产线主要产品的市场情况
■
注:全球市场数据来源IQVIA MIDASTM(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为该注射剂生产线首次通过美国FDA现场检查。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万邦该注射剂生产线所涉产品肝素钠注射液已获得美国FDA新增产线补充申请批准,江苏万邦已具备向美国市场供应该注射剂生产线所涉产品肝素钠注射液的资格。本次通过美国FDA现场检查不会对本集团现阶段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各类产品/药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环境、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02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39,700.00万元。
本次归还募集资金前,公司合计归还6,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归还9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32,800.00万元,公司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1月13日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8 证券简称:西部矿业 编号:临2022-001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2年1月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7票。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改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改选梁彦波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更名的议案
会议同意,为进一步优化公司ESG管治体系,将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ESG发展委员会,以充分发挥董事会对公司ESG管治体系的监督管理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运营与财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ESG发展委员会成员。
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1.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召集人:王海丰;委员:康岩勇、黄大泽、邸新宁。
2. 运营与财务委员会
召集人:马明德;委员:梁彦波、童成录。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邸新宁;委员:康岩勇、童成录。
4. ESG发展委员会
召集人:王海丰;委员:梁彦波、黄大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备查文件:
西部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2-001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源控股”)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基本情况
为有效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作效率,章源控股参与了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公司”),出借股份数量9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55%,出借期间182天(若出借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该股份出借期间将转入中证金公司转融通专用账户中,但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6日期间,章源控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38%,章源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593,527,697股(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章源控股持股数量)变为584,527,697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源控股持有公司股份584,527,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2491%。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75,327,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536%,通过中证金公司转融通专用账户持有9,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55%。
二、其他说明
章源控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属于正常业务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