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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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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2-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1131号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8日

至2022年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和议案2已经公司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和2022年1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1、2.02、2.03、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喻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非自然人股东登记:非自然人股东的负责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以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2年1月27日17:00前

(四)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黄晓辉,朱柳艳

(三)联系电话:0722-3308115 传真:0722-3308115

(四)邮箱:sztkd@sztkd.com

(五)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1131号

(六)邮编:441300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杨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深圳市鹏赫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赫”)的股权,深圳鹏赫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深圳鹏赫的债权亦将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截止2021年11月16日,深圳鹏赫尚欠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21,464,050.89元。深圳鹏赫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对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按还款计划进行偿还。公司后续将督促深圳鹏赫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维护公司权益。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其中,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喻信东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聚焦主业,更好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成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拟向苏强、苏明转让合计持有深圳市鹏赫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赫”)51%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63万元。

根据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中洲评字第2021-219号《深圳市鹏赫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深圳市鹏赫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2021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本次交易标的深圳鹏赫51%股权对应的市场价值为162.49万元。结合上述评估结论,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163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鹏赫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深圳鹏赫的债权亦将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截止2021年11月16日,深圳鹏赫尚欠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21,464,050.89元。深圳鹏赫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对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按还款计划进行偿还。公司后续将督促深圳鹏赫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维护公司权益。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晶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成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科成”)拟向苏强、苏明合计转让持有深圳市鹏赫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赫”或“目标公司”)51%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63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及深圳科成不再持有深圳鹏赫股权,深圳鹏赫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深圳鹏赫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产生的借款,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但该项财务资助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截至2021年11月16日,深圳鹏赫尚欠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1,464,050.89元,深圳鹏赫就前述欠款金额进行了确认并出具《承诺函》。

● 本次股权转让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其中,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科成拟与苏强、苏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拟将合计持有深圳鹏赫51%股权转让于苏强、苏明。根据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深中洲评字第2021-219号”《深圳市鹏赫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深圳市鹏赫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51%股权对应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62.49万元。经各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总价为163万元,其中,公司将其所持有深圳鹏赫26%的股权以人民币8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苏强,将其持有深圳鹏赫14%的股权以人民币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苏明;深圳科成将其持有深圳鹏赫11%的股权以人民币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苏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及深圳科成将不再持有深圳鹏赫的股权。

(二)深圳鹏赫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产生的借款,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但该项财务资助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截至2021年11月16日,深圳鹏赫尚欠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1,464,050.89元,深圳鹏赫就前述金额进行了确认并出具《承诺函》。

(三)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转让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1:苏强

1、基本情况:苏强,男,中国国籍,住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2010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鹏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鹏赫伟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9月至今,任深圳鹏赫董事;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东莞市鹏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东莞市鹏赫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截至本公告日,苏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

苏强持有深圳市鹏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鹏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6日,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生物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计算机集成系统、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安防产品的研发;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的设计与研发;机电产品、线材、耗材、网络系统的研发;机电设备及周边零配件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安防工程、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公路交通工程、通信工程、弱电系统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苏强持有深圳市鹏赫伟业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担任该公司监事。深圳市鹏赫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26日,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通讯数码产品、五金电子配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通讯数码产品、五金电子配件的生产。

3、其他关系的说明:

苏强作为深圳鹏赫的投资方之一,在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科成共同投资设立深圳鹏赫时签署的《发起设立协议书》涉及业绩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根据本次拟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苏强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于2018年8月31日签订的深圳鹏赫《发起设立协议书》项下关于业绩承诺的相关条款继续履行。

苏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2:苏明

1、基本情况:苏明,男,中国国籍,住所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2014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鹏赫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深圳鹏赫董事、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东莞市鹏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苏明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

苏明持有深圳市鹏赫伟业科技有限公司50%的股权,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鹏赫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26日,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通讯数码产品、五金电子配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通讯数码产品、五金电子配件的生产。

3、其他关系的说明:

苏明作为深圳鹏赫的投资方之一,在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科成共同投资设立深圳鹏赫时签署的《发起设立协议书》涉及业绩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根据本次拟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苏明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于2018年8月31日签订的深圳鹏赫《发起设立协议书》项下关于业绩承诺的相关条款继续履行。

苏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鹏赫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AB9D8D

法定代表人:毛润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9月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塘尾社区塘尾大道边正风工业区A3幢1层,A2栋四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通讯数码产品、五金电子配件、连接器、数据线材和模具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线路板的销售;电子元器件的销售;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KN95口罩(民用)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通讯数码产品、五金电子配件、连接器、数据线材和模具的生产。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KN95口罩(民用)的生产。

(二)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深圳鹏赫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交易标的公司最近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四)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科成合计持有的深圳鹏赫51%股权。该股权权属清晰,无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

深圳鹏赫仍然是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形。

(六)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根据中洲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1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本次交易标的深圳鹏赫51%股权对应的市场价值为162.49万元。结合上述评估结论,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163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深圳市科成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丙方(受让方):苏强

丁方(受让方):苏明

(二)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协议各方一致同意,甲方将持有目标公司26%的股权以人民币83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叁万元整)的价格转让给丙方;甲方将持有目标公司14%的股权以人民币45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的价格转让给丁方;乙方将持有目标公司11%的股权以人民币3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的价格转让给丁方,以上转让价格参考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中洲评字第2021-219号《资产评估报告》。

2、丙方及丁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分别将股权转让款按上述各自受让比例的55%一次性支付到甲方、乙方指定账户(其中丙方支付甲方46万元,丁方支付甲方25万元,丁方支付乙方19万元),剩余45%股权转让款于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1年内付清。

3、甲方、乙方于收到丙方及丁方分别支付的55%股权转让款之日起十五日内,配合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三)甲方、乙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乙方作为目标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认缴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2、所转让给丙方及丁方的股权是真实出资,是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乙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乙方保证上述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

(四)丙方及丁方声明与保证

1、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方式及期限支付价款。

2、丙方及/或丁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前,从甲方、乙方所获目标公司全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码卡、贷款卡、开户许可证等)及全部印章、银行账户秘钥以及密码、公司文件正本(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租赁合同、验资报告以及历年的审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空白支票、空白发票等),不用于除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以外的任何活动。否则,目标公司或甲方、乙方因本项不实保证而遭致的任何损失,丙方及/或丁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于2018年8月31日签订的目标公司《发起设立协议书》项下关于业绩承诺的相关条款继续履行。

(五)费用负担

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办理股权转让过程中所可能发生的各种税费由各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各自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如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且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丙方及/或丁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相应股权转让对价的,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丙方及/或丁方向甲方及/或乙方支付违约金后,如果违约行为给甲方及/或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或因丙方及/或丁方违约行为给甲方及/或乙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及/或乙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七)争议的解决

协议各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甲方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五、涉及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鹏赫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深圳鹏赫的债权亦将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实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截至2021年11月16日,深圳鹏赫尚欠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1,464,050.89元,深圳鹏赫就前述金额进行了确认并出具《承诺函》,具体还款承诺如下:

(一)深圳鹏赫承诺于2026年11月16日前支付完毕以上全部借款及利息。

(二)深圳鹏赫承诺以经营利润优先偿还公司的借款,并按如下还款计划分六期向公司偿还前述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利息按年利率5%计算至偿还全部借款之日止,深圳鹏赫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1、2022年5月16日前支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532,190.85元;

2、2022年11月16日前支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515,806.21元;

3、2023年11月16日前支付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923,202.54元;

4、2024年11月16日前支付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723,202.54元;

5、2025年11月16日前支付借款本金600万元及利息473,202.54元;

6、2026年11月16日前支付借款本金3,464,050.89元及利息173,202.54元。

(三)如深圳鹏赫未按上述约定的时间及金额足额支付任一期的款项或在上述还款期限内深圳鹏赫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视为借款全部到期:1、经营状况恶化;2、股东恶意抽逃出资或转移资产;3、发生重大诉讼或申请破产;4、因行政处罚被吊销营业执照;5、经营管理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深圳鹏赫自愿以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不动产、动产、有价证券、债权等无权利瑕疵的合法财产)对以上借款进行担保,直至付清为止。

尽管存在上述还款计划和还款承诺事项,公司仍将保留包括通过司法途径等其他进一步措施以保障公司债权实现的权利。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本次转让深圳鹏赫股权是为了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聚焦主业,更好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鹏赫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因转让深圳鹏赫51%的股权,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其实质为公司因经营性借款对原控股子公司享有债权的延续。深圳鹏赫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对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按还款计划进行偿还。公司后续将督促深圳鹏赫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维护公司权益。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明确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转让深圳鹏赫的控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是为了优化投资构成,进一步聚焦核心产品,更好推进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保荐机构对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定开发集团”)直接持有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54,43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其中142,165,000股已于2021年4月20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其余12,272,600股将于2022年3月29日解除限售。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公司股东嘉定开发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4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

公司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嘉定开发集团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94,347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844%。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嘉定开发集团转融通方式出借股份归还7,435,000股。截至本公告日,嘉定开发集团转融通方式出借股份已经全部归还。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根据嘉定开发集团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廖志民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杨晨露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雪、王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2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1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恒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蓝波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提名选举管云鸿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琳、周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3月31日,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二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且前次理财议案(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权期限届满次日开始生效,有效期一年。

公司管理层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一、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2年1月11日,公司到期赎回了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人民币2,5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44.48万元。本次到期赎回的情况如下: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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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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