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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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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19 900910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 海立B股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2-003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各项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明先生(简历见附件1)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下列人员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杨明、邱畅、杨卫东、王蕾、马成。其中,杨明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马德荣、宋航、杨明。其中,马德荣为主任委员。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宋航、马德荣、陈怡。其中,宋航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蕾、杨明、马德荣。其中,王蕾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邱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军代先生、叶青荣先生、韩莉女士、朱音女士、庞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奚凯燕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2。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通过对被提名人邱畅先生、李军代先生、叶青荣先生、韩莉女士、朱音女士、庞晓明先生和奚凯燕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我们认为上述被提名人具备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聘任邱畅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李军代先生、叶青荣先生、韩莉女士、朱音女士、庞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朱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奚凯燕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聘任公司风险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翠萍女士(简历见附件3)为公司风险管理负责人,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聘任陈栋先生(简历见附件3)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1:

杨明先生简历

杨明,男,1968年出生,经济学学士,专业会计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项目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新丝绸之路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上海国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至辉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附件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邱畅先生简历

邱畅,男,1975年出生,研究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合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军代先生简历

李军代,男,1967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市政一级建造师、公路一级建造师。曾任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经理、市政工程事业部经理,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南汇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叶青荣先生简历

叶青荣,男,1971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曾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承包部经理、工程管理二部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韩莉女士简历

韩莉,女,1969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金融部副经理、采购招标中心主任,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事业部总经理,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朱音女士简历

朱音,女,1975年出生,研究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浦城热电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庞晓明先生简历

庞晓明,男,1981年出生,研究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计划投控合约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政环保发展部总经理助理、市政环保发展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奚凯燕女士简历

奚凯燕,女,1975年出生,在职大学,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主任会计师、副经理、经理,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附件3:

王翠萍女士简历

王翠萍,女,1976年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赛福货运有限公司出纳,上海新朝木业有限公司会计,上海日清现代农业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会计,上海必霸电池有限公司会计,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经理助理、主任会计师、副经理,总经济师室副主任,现任公司风险管理负责人、审计室主任、风控法务部经理。

陈栋先生简历

陈栋,男,1986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会计师。曾任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党群工作部干事、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盐务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研究室)业务主管,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原总经济师室)经营核算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2-004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林坚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任期自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林坚先生简历

林坚,男,1963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现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80)。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要求,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科技大楼M层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1日

至2022年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建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按以下方式提前登记: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领取出席通知;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2022年1月19日16:00 时之前以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一)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通讯所需的具体联系方法,现场会议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和会议资料。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月19日9: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江苏路、镇宁路中间)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小姐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 号

邮编:201206

电话:(021)58547777 转7021、7016 分机

联系人:杨海华、卢岑岚

(二)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信息、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工作(具体防疫要求可能根据届时疫情状况有所调整)。为保护股东健康、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进入会场的人员须全程做好防护以及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96、200596 证券简称:古井贡酒、古井贡B 公告编号:2022-001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理财产品,只用于购买符合前述条件的理财产品,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理财产品业务合作;

(2)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经办事宜。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与审计,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含本次公告)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242,000.00万元(含本次),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五、备查文件

1.业务说明书及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及注销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10万吨/年碳酸甲乙酯装置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万吨/年硅基负极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1.1万吨/年添加剂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参股公司参与定向减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2、3、4、5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第5项议案关联股东郭天明、于海明、郑军、吕俊奇、宋会宝、高建宏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益文、韩晶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22-004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外环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为外环公司人民币140,000万元的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除上述担保外,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为外环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1月12日,外环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国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中国银行同意向外环公司提供人民币14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的项目建设支出以及置换超出25%资本金比例要求的自筹资金投入部分(“外环项目”),借款期限240个月。2022年1月12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签署授权的议案》,有关担保授权已获得本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集团可以对多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担保,对多家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1年3月24日、5月17日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21年4月27日的通函。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人全称: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3楼306房;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策;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的开发、建设、收费和管理,以及配套综合服务等。外环公司未曾聘请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外环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外环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借款合同》,中国银行将向外环公司提供人民币140,000万元期限240个月的借款,用于外环项目。根据本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本公司作为保证人,将为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至借款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3月24日就本集团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意见,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24日的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可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91.168亿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56%,包括因银行为本公司发行人民币8亿元债券提供担保而进行的反担保、按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为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的阶段性担保、将于2021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失效的为多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担保的授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2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德公司”)为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68亿元的担保(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此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4.52万元(本公司已在收购协议中采取了充分的风险防范措施)、蓝德公司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033.38万元(均为蓝德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除本次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30,734.61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1%;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22.52万元。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外环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