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2-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为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自2021年以来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翟程、范璐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1年12月28日-12月31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翟程、许佳伟

(五)现场检查手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阅读公司的相关制度文件、查阅相关资料、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等形式,重点关注了恒为科技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和经营状况等方面。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恒为科技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其他公司治理相关的制度和文件,审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其他会议资料。同时,现场检查人员还查阅了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恒为科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1年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审阅了恒为科技2021年以来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恒为科技关联交易的制度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和公告文件,查阅了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恒为科技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开户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原始凭证和银行对账单、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等资料,同时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以及关于募集资金支出和使用的决策程序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恒为科技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正常,持续督导期内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为科技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相关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恒为科技所涉相关行业信息和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为科技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应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应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战略,做好募投项目建设规划,按照募投项目计划进行投资,有效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恒为科技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6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恒为科技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2021年以来,恒为科技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和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的相关要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一

陆金澈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一

陆金澈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陆金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陆金澈”)持有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664,99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7%。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4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陆金澈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664,99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7%。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公司减持前和减持后总股本按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485,976,369股计算。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过去12个月内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情况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计算过去12个月减持比例时公司总股本按照以公告日(2021年4月2日)披露的总股本433,630,131股计算。

除上述集中竞价减持以外,陆金澈于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672,600股,司法拍卖减持公司股份6,060,000股,合计减持数量为14,732,60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号)。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①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公司减持前和减持后总股本按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485,976,369股计算。

②可转债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30,000,000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镇江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5321015XF

名称: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周贤海

注册资本:48589.7388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12日

营业期限:2003年08月12日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51 证券简称:交大思诺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将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9:15至2022年1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3号院2号楼3层306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上述议案2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上述议案3以议案2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一下午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并提交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填写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3号院2号楼4楼董秘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62119891

(3)指定传真:010-62119895

(4)指定邮箱:jdsn@jd-signal.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5.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使用传真登记请在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3号院2号楼

联系人:童欣、胡波

电话:010-62119891

传真:010-62119895

邮编:102206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51,投票简称:思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设有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的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授权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多打或者不打视为弃权。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选举票数”项下,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代表人:

曹文轩 曹冬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了进一步提高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佳股份”或“公司”)上市后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上市公司对各业务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对湘佳股份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现场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民生证券作为湘佳股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2022年1月1日对湘佳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部分董事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与了培训。现场培训前,民生证券制作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向湘佳股份发出了关于本次培训的通知。现场培训时,民生证券培训人员通过解读最新业务规则、监管动态,剖析最新违规案例强调了遵守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的重要性。现场培训后,民生证券培训人员向湘佳股份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给其他因故未参加培训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学习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随时与民生证券培训人员联系。

二、培训效果

通过本次现场培训,湘佳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新修订业务规则、监管动态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有助于湘佳股份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保荐代表人:

曹文轩 曹冬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