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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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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许昌警方通报事件的说明公告

2022-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个封闭期均为1年,封闭期是指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封闭期间不接受申购和赎回申请,封闭期内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广发景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广发景兴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1元(含),则基金应于该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广发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也不上市交易。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者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广发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2021年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铜基材料板块“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项目”达产,营业规模增长;产品结构优化,产品附加值提升。

2、军工碳材料及其特种装备业务板块下游需求旺盛,募投项目“飞机碳刹车预制体扩能建设目”及“碳纤维热场预制体产业化项目”一期建成投产,产能提升,业绩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浦银安盛嘉和稳健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关联交易的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浦银安盛嘉和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A类009372、C类009373,以下简称“本基金”)参与了新股诚达药业(301201.SZ)的发行。该只新股的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托管人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鉴于本次新股发行定价合理,具有一定投资价值,经本公司审慎研究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参与了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获配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发行过程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允,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882 证券简称:金域医学 公告编号:2022-002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许昌警方通报事件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件简述

2022年1月12日,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域医学”、“公司”或“集团”)关注到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通报集团全资子公司郑州金域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金域”)员工张某东涉嫌违法一事,金域医学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公司经初步核实后对以上事件说明如下。

二、公司初步核实情况

经公司初步核实,2022年1月2日,郑州金域接到许昌市下属禹州市卫健部门通知要求参与禹州市疫情防控工作后,派出4名工作人员立刻前往,与张某东等2名当地区域工作人员组成6人支援小队。抵达禹州后,1月2日至9日间,6人主要在当地卫健部门安排下,在各个乡镇参与现场辅助工作。关于郑州金域员工张某东涉嫌违法事件,金域医学正在积极配合警方对事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明确后将及时向公众公布。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目前郑州金域已暂停在许昌市的核酸检测工作,河南省其他地区核酸检测工作正常进行。集团经营一切正常,该事件目前不会对集团整体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金域医学以守护人民健康为己任,按照各级政府部门的要求,积极承担核酸检测重任。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金域医学将继续坚守抗疫一线,助力各地打赢疫情防控硬仗。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相关信息应当以指定披露媒体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