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瑞银恒誉9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十二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十二只基金(具体基金请见下文列表)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修改本公司旗下十二只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部分条款。
一、修订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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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改内容
1、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增加条款:“信用债券若无市场公开债项评级的,参照其主体信用评级。”
2、更新个别基金托管人简况的相关信息。
3、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其他内容一并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明细。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的修改事项自2022年1月13日起生效。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媒介披露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涉及)和招募说明书。
2、本次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公司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附表: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明细
1、中银泰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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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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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银丰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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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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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银嘉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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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银臻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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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银聚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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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银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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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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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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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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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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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银丰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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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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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银丰庆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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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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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银丰荣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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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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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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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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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经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基煜基金将于2022年1月13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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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0-5369
网址: https://www.jiyufund.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中银安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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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不少于 1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本次基金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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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目前本基金处于封闭期,暂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2年1月14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信访举报事项问询函的公告(一)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2-005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信访举报事项问询函的公告(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信访举报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3001号,要求公司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确认,积极推进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到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论述确认,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信访举报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1),于2022年1月1日披露了《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信访举报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预计不晚于2022年1月12日完成问询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公告。
延期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因问询函所涉前期事项需与相关人员进行确认,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不晚于2022年1月20日完成问询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3日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股票代码:600727 股票简称:鲁北化工 编号:2022-001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业绩预计增加27,035万元左右,同比增加117%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7,035万元左右,同比增加117%左右。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8,881万元左右,同比增加143%左右。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237万元
(二)每股收益:0.56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或预减)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系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增长致使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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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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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90天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的第90日止。相应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最短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最短持有期届满后申请赎回的,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事宜。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开始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和转换转出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届满后才能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请投资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和网站(http://www.ubssdic.com)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8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决定对上述8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1,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827,118.00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1月11日)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情况,公司总股本将由由294,757,909.00股减至294,666,109.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94,757,909.00元减至294,666,109.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3日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暨迁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暨迁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介绍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近期,公司完成了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应的《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153422220U
名称: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1888号
法定代表人:杨剑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988,706 元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9日
营业期限:1997年12月2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合金钢及其零部件、耐磨金属及其零部件、铸钢铸铁件、冷铸模(铸造)、金属护壁板等耐磨材料制造和销售;机械设备制造和销售;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来料加工。
二、备查文件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