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2022-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版)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现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2年5月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并分别假设于2022年11月30日全部完成转股、于2022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该等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4,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2021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0年度持平,并在此基础上对应选取增长率为增长-10%、增长0%、增长10%三种情形测算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暂不考虑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022年1月11日收盘价,即17.00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7.假设除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8.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10.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2022年度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不同盈利假设情形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关于测算的说明如下:

1.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2.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4.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执行。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数相应增加,而公司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可能出现下降。

未来,募集资金的充分运用和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的提升。同时,本次可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对于每股收益的摊薄影响较小。

当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将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进而扩大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4,000万元(含6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严格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向公司主营业务,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公司主业,有利于公司实现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能增加收入来源、扩大市场占有率,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都经过了详细的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相关情况如下:

1.人员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培育了一支优秀的专业人才队伍,并在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聚集了业内优秀的技术人才,建立了可持续创新的管理团队,为公司搭建了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基础。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加快推进人员招聘培养计划,不断增强人员储备,确保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情况

基于强大的技术实力和与客户之间良好的沟通反馈机制,公司通过多年的持续研发和技术积累,在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生产领域,形成并掌握了高品质圆铸锭的铸造技术、高品质铝合金的配比技术、高精度铝合金的挤压技术以及自动化生产关键技术等核心技术。此外,公司还每年根据新产品、新合金研发项目积极进行了新技术的储备和应用推广。

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消费电子产品的设计不断地推陈出新,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应用也推动了新产品的设计。不同消费电子产品对结构件材料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从材料成分、性质到加工尺寸,均需要企业在成本、性能、量产能力等指标方面做出均衡的选择,这不仅要求行业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更要求企业具备定制化服务能力。公司与下游代工企业乃至消费电子品牌厂商深度合作,不断研发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已经积累了相当的铝合金材料技术和生产工艺。

3.市场储备情况

消费电子品牌厂商对产品的工业设计和产品质量要求极为严格,相应地,其代工企业对采购产品的质量、供货稳定性和及时性要求很高。下游精加工企业(代工企业)与铝制结构件材料供应商多采取定制生产的合作模式,一旦铝制结构件材料供应商进入品牌手机制造商供应链体系,如果不出现重大纠纷不会被轻易更换,二者之间具有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方面深耕细作多年,整体研发能力在国内属于领先水平,已成功开发了诸多国内外知名品牌厂商客户,并通过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来帮助客户降低采购成本,增强客户终端产品的竞争力。目前,公司是三星指定供应商,是苹果公司全球200位供应商之一,OPPO、LG、华为、联想等其他知名品牌厂商/精加工企业成为公司的稳定客户,因而公司客户资源优势明显。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针对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募集资金有效使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具体如下:

(一)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研发能力,提升核心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加强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创新优化工厂生产管理模式,对供应链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组建专业化的研发、生产和管理人才梯队,公司也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保障募投项目建设,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进入稳定回报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公司将尽量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把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同时,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形式、条件、比例、决策程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即期回报。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具体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南平铝业)承诺如下: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南平铝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福蓉科技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南平铝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南平铝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福蓉科技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南平铝业愿意依法承担对福蓉科技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南平铝业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南平铝业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南平铝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本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6.如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9.本人作为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14:3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

(5)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晓宁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63人,持有股份数共计278,673,1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8.0845%,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因此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161人,代表股数9,066,5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151%,其中:

①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08,7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862%;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4人,代表股份6,257,7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2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4人,代表股份6,257,7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289%。其中:

①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4人,代表股份6,257,7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289%。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5、发行数量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7、限售期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9、上市地点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道恩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韩丽梅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69,606,662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池名、陈楹

3、结论性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02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36,8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416,450,600元变更为415,113,8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由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近期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78299605T

名 称: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浙江省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888号

法定代表人:蒋建琪

注册资本:肆亿壹仟伍佰壹拾壹万叁仟捌佰元

成立日期:2005年08月12日

营业期限:200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1日

经营范围:饮料(固体饮料类、液体饮料、乳制品)生产,自产产品销售,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自动售货机的销售、租赁、安装、运营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纸制品、塑料制品的销售,食品生产技术咨询及产品研发,人力资源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湖州市凤凰西区西凤路1318号1号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4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公司与南京时节远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星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弘晟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亚东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萍乡铧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合作,投资设立南京创熠时节致远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规模为人民币4,000万元,占比20%。

二、项目基金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南京创熠时节致远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北京时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SR255

备案日期:2021年12月28日

公司将根据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限售股延期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临2022-001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限售股延期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5号),核准公司向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盐集团”)发行 214,186,858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10.18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216,290,854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苏盐集团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唯一发行对象,持有公司216,290,854股限售股,限售期3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4日。

苏盐集团于2018年1月23日对于上述股票的限售期作出如下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苏盐集团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苏盐集团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之股份,苏盐集团亦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经自查,公司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后的6个月内,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且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触发上述有关承诺,苏盐集团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即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将延长至2022年7月14日。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7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88,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3%,最高成交价为4.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9,985,69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中限定条件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月12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4,587,948股。公司2022年1月12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2,388,1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签发的盐酸多巴胺注射液境内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注册药品的基本情况

受理号:CYHS2200063国

药品名称:盐酸多巴胺注射液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

药品注册分类:3类

规格:5ml:100mg

申请人: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受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二、产品的相关情况

盐酸多巴胺注射液适用于急性循环功能不全(心源性休克、失血性休克),主要有:(1)无尿、少尿或利尿剂无效时;(2)增加脉率;(3)使用其他强心剂/升压剂不耐受或无效时,用于临床急救例如休克、心力衰竭、急性肾损伤的救治和围手术期血压维持。

盐酸多巴胺注射液最早由HOSPIRA INC开发,于1974年2月由FDA批准上市。公司于2021年5月完成盐酸多巴胺注射液药学研究工作,于2021年12月向药监局递交上市申请,并于2022年1月11日获得受理。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中国境内盐酸多巴胺注射液的主要厂家有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亚邦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等,规格有5ml:200mg及2ml:20mg,尚无5ml:100mg仿制药产品上市;目前国内有6家按照一致性评价标准申报的厂家,有1家企业申报了临床补充申请。

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0年盐酸多巴胺注射液国内市场销售额约4.4亿元。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本项目上研发投入294万元。

三、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上述药品在获药监局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受理后将转入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进行审评审批,完成时间、审批结果及药品获批后的具体销售情况等均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对上述药品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