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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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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润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2-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每季度末,当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5元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下一季度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分红方案;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渠道变更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渠道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建信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渠道变更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渠道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建信内生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最少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渠道变更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渠道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每季度末,当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5元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下一季度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分红方案;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见招募说明书或其补充文件。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详见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渠道变更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渠道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单日机构投资者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金额应不超过100万元,如单日机构投资者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拒绝。

(2)在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机构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3)本基金自2022年1月21日起恢复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比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列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下列销售机构为南方比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南方比较优势混合A,基金代码:013590;基金简称: 南方比较优势混合C,基金代码:013591)的销售机构。

从2022年01月13日起,投资人可前往下列销售机构办理该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下列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细情况: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3日

南方基金

关于南方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长城证券为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以下券商签署的协议, 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13日起增加以下券商为南方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双创ETF,基金代码:159780)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苏宁基金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苏宁基金”)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苏宁基金将自2022年1月13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2年1月13日起,投资人可通过苏宁基金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苏宁基金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苏宁基金客服电话:95177

苏宁基金网址:www.snjijin.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关于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合同中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1次,每次收益分配的分配比例未作约定。

2、基准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0.2940元,本次收益分配中每份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为10.20%。

3、本次为本基金第十八次收益分配,本次之前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已累计分配收益13.095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相关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分配。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其中现金红利为默认分红方式。投资者成功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投资者选择的分红方式下发红利;投资者未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下发红利。

3、本基金前端(代码:510080)和后端(代码:511080)两种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默认分红方式均为现金红利。本基金前、后端模式可适用不同分红方式,如投资者需作变更,应根据基金份额的不同收费模式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4、投资者所持有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为准,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查询,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到销售机构办理。

5、投资者如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一销售机构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仅适用于该申请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分红方式不会同步变更。如投资者需要变更本基金在所有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应分别向这些销售机构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申请。

6、本基金对本公司直销中心设置有最低分红金额的限额,该限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持有的本基金份额所产生的现金红利,在低于1.00元时将不再划转,转为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再投资处理。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三、咨询办法及基金销售机构

1、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 2666。

2、本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3、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关于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LOF)

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1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2年01月18日,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情况。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3日

汇添富彭博中国政策性银行债券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对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2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2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为每笔500元。

对于其他投资人及未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随金额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采用相同的赎回费率结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线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2年1月13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