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2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临时股东大会,为年度内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8日,下午14:30-15: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2年1月18日上午9:15至2022年1月1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1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6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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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同时议案1、议案2、议案3还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每位股东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提案所涉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登载于2021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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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
2022年1月12日至14日、1月17日上午9:30 – 11:30时,下午14:30 – 16:30时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3211086
传 真:0771–3221828
联系人:王婉芳
2.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和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9”,投票简称为“皇氏投票”。
2.累积投票制议案:
对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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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2)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3)选举股东监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股东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举例:如在非独立董事选举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1,000股,则其有6,000(1,000 股×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选举票数,该选举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不超过6,000票),否则视为废票。
假定投给第1位候选人1,000 票,投票委托如下:
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
第二步:输入投票代码362329;
第三步:输入委托价格1.01元(议案1.01代表的第1位候选人);
第四步:输入委托数量1,000 股;
第五步:确认投票完成。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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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平潭灏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灏天”)与杭州金研为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研为政”)、上海岚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金研学而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歌山投资有限公司、郝省、吕文忠签署了《杭州金研岚裕航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对应补充协议等文件(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杭州金研岚裕航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目标总认缴出资额为11,135万元人民币。平潭灏天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购出资额5,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比例的44.9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协议相关主体的基本情况
1、杭州金研为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110万元,占合伙企业0.99%的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杭州金研为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8N82408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仑
成立时间:2017年3月28日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村公望路2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合伙人信息:王仑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金额为100万元;浙江钱塘江金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金额为4,900万元。
主要投资领域:信息技术、高端制造、医疗健康、大消费
金研为政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金研为政与其他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登记备案情况: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杭州金研为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备案。金研为政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备案证书编号为P1063233)。
2、上海岚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占合伙企业0.90%的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岚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12383231G
法定代表人:王维麟
成立时间:2014年9月2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12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沽源路110弄15号(集中登记地)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孙宽认缴金额1,591.20万元,王维麟认缴金额1,528.80万元。
上海岚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3、杭州金研学而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2,500万元,占合伙企业22.45%的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杭州金研学而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KK49T38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金研为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1年8月30日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45,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公望路3号958工位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杭州金研为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金额500万元,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认缴金额10,000万元,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认缴金额10,000万元,宁波德亮新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金额10,000万元,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金额5,000万元,俞鉴峰认缴金额10,000万元。
杭州金研学而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4、浙江歌山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500万元,占合伙企业4.49%的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歌山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573955672T
法定代表人:何向全
成立时间:2011年4月26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吴宁西路107号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歌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金额3,500万元,何向全认缴金额1,500万元。
浙江歌山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5、郝省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625万元,占合伙企业5.61%的份额。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6、吕文忠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2,300万元,占合伙企业20.66%的份额。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合作模式
1、全体合伙人的目标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1,135万元;
2、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五年,前3年为合伙企业投资运营期,后2年为退出期。前述共5年合伙期限届满前,经全体合伙人会议一致通过,可根据运营具体情况延长合伙期限,延长不超过3年;
3、普通合伙人为杭州金研为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岚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福建平潭灏天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金研学而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歌山投资有限公司、郝省、吕文忠;
4、平潭灏天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的出资额为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4.90%,为人民币5,000万元;
5、普通合伙人金研为政是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和其他活动的管理、控制、营运及决策,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投资方向及项目
杭州金研岚裕航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专项基金投资国内航空航天先进制造和信息技术相关的标的公司。
五、经营管理模式
1、对合伙企业的投资和其他活动的管理、控制、营运及决策的权力应专属于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其直接或通过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进行)。
2、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代表合伙企业行事,并可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将部分或全部权限委托给管理人,但管理合伙企业并进行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仍应是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专属责任,且有关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选择和处置的决定应仅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相关约定作出。
3、合伙人会议
自首次出资发生年份后的第一个年度开始,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促使合伙企业每年度召开一次全体合伙人会议;原则上合伙人年度会议不晚于当年6月30日之前召集。
合伙人会议可就下列事项进行审议:
(1)根据合伙协议约定,需经各合伙人同意的合伙企业存续期延长事项;
(2)替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的选举;
(3)合伙协议的修订,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4)超过合伙企业约定投资限制的投资事项;
(5)合伙企业与其合伙人及/或其关联方之间的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含)的关联交易事项;
(6)合伙企业与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
(7)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或核心管理人(特指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关键人士)变动;
(8)其他依据合伙协议约定应由合伙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4、合伙人大会的表决
合伙协议未明确约定但执行事务合伙人认定应该由合伙人投票表决的事项,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持有合伙份额三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联合可召集临时合伙人会议对该等事项加以讨论并进行表决,亦可通过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代替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就合伙协议未明确约定但执行事务合伙人认定应由合伙人投票表决的事项,经持有合伙企业50%权益的合伙人同意即为通过。
六、损益分配方式
1、损益分配顺序
合伙企业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来源于投资项目的可分配收入及合伙企业以自身名义获得的由地方政府提供的财政补贴及其他奖励性质的收入应在支付或偿还应当由合伙企业承担的全部费用和负债后,在各合伙人间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应在取得上述收入后10个工作日内,扣除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理判断预留的合伙企业必要日常经营费用以及税费等其他应付未付的费用后,按照以下顺序分配,执行分配当日称为“分配日”:
(1)有限合伙人投资成本:100%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等于其全部累计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如可分配现金不足,则按有限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2)普通合伙人投资成本:10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等于其全部累计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如可分配现金不足,则按普通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3)有限合伙人门槛收益:完成上述分配后如有剩余,应向有限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直至有限合伙人就其全部累计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实现8%的年化收益率 (单利,计算期间自相关出资缴付之日起至收回之日止,期间合伙人实缴出资余额发生变化的,相应计算基数适时调整),如可分配现金不足,则按有限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4)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完成上述分配后如有剩余,应向普通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直至普通合伙人就其全部累计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实现8%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期间自相关出资缴付之日起至收回之日止,期间合伙人实缴出资余额发生变化的,相应计算基数适时调整),如可分配现金不足,则按普通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5)超额收益:合伙企业在支付完毕上述(1)-(4)项后仍有剩余的,为合伙企业的超额收益,其中20%作为普通合伙人的业绩报酬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其余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2、管理费
执行事务合伙人将自行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管理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运营。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下述约定向合伙企业收取管理费:
(1)自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首次实缴出资之日起至合伙企业的清算基准日(含当日)止,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2%/年向合伙企业收取管理费。若计费年度的日历天数不足365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2)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首次实缴出资日的当日,合伙企业一次性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2个年度的管理费;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应收取而未支付的管理费,合伙企业应当自合伙人会议作出合伙企业进行清算的决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七、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有助于公司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存在合伙企业最终未能与标的公司签署投资协议,导致投资失败的风险;
(2)本次投资的标的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八、其他说明
1、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的认购,亦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3、本次合作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杭州金研岚裕航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杭州金研岚裕航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2-005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22-00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二O二二年一月十二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
(二)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二O二二年一月七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
(四)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本公司总经理陶文胜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吴长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满正式聘任的议案》。
经本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黄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现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董事会同意正式聘任黄宇先生,任期自试用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22-003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根据本公司总经理陶文胜先生提名,经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吴长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3位独立董事对本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附件:吴长明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附件:吴长明先生简历
吴长明先生,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一级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曾任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规划部副主任,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副院长,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产管理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2015年3月至2020年6月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0亿元~22.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60亿元~9.10亿元,同比增长51%~70%。
2.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40亿元~21.9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35亿元~8.85亿元,同比增长49%~6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0亿元~22.10亿元,较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增加6.60亿元~9.10亿元,同比增长51%~70%。
2.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40亿元~21.90亿元,较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增加6.35亿元~8.85亿元,同比增长49%~68%。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05亿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538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公司本期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司锚定制造业企业“稳定货源、组合供应、快速分销、降低成本、控制风险、综合服务”的核心诉求,持续深化以“全产业链服务”为核心的业务模式,坚持向供应链服务商转型,通过持续推进数智化战略不断巩固“渠道、物流、风控、科技、团队”方面的竞争优势,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业务结构、客户结构、盈利结构不断优化,商品结构日益丰富,销售净利率水平明显提升,提质增效取得成效。
公司预计2021年非经常性损益约为0.2亿元,主要系:(1)公司为配套主营业务现货经营,运用期货工具和外汇合约对冲大宗商品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相应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损益,该损益与主营业务经营损益密切相关;(2)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象屿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公司放弃增资权,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成参股公司,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数据系基于公司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可能对本次业绩预告内容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不确定因素。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842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2-006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上午9:15至2022年1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启丰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6日(星期四)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人,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127,187,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051%。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2,087,88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671%;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8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徐征律师、徐梦灵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7,187,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征、徐梦灵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公司监事会主席程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1年4月10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公司监事会主席程良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15个交易日后至未来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750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25%。
2021年8月9日,公司监事会主席程良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021年9月23日,公司监事会主席程良先生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已经过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会主席程良先生发来《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监事会主席程良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监事会主席程良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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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良先生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二期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目前程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56,300股,其中限售股份42,225股,无限售流通股份14,075股,持有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继续履行承诺,严格按相关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程良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