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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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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2-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35.40万股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1月18日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11月21日,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城环境”)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2019 年11月23日至2019 年12月2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公告了监事会发表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12月6日,公司披露实际控制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收到的南昌市国资委《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洪国资字[2019]197号),南昌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洪城水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19 年12月9日,公司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9 年12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15人,授予数量为588.5万股,授予价格为3.05元/股。

7、2022年1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12月13日,登记日为2020年1月17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1月16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5.4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25%。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其中李宽先生于2020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年1月18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35.40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公司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单位:股)

因本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最终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总股本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洪城环境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临时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临时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2-007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郑安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4,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02%。截至本公告日,郑安坤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40,0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90.9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2%。

● 郑安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95,813,2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3.93%。截至本公告日,郑安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144,440,000股,占郑安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数的48.83%,占公司总股本的36.10%。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收到股东陈克川先生、郑安坤先生关于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质押展期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表内合计值若与各分项累计计算值有差异,为合计值取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2、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克川先生、郑安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资金偿还能力及风险应对措施

郑安坤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郑安坤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1月13日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为推动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欧神诺”)及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欧神诺”)进行增资,用于实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向欧神诺的增资工作已经完成,且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10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进展公告》(2022-001)。

截止本公告日,广西欧神诺及景德镇欧神诺相关增资工作已经完成,广西欧神诺的注册资本由“陆亿圆整”变更为“玖亿柒仟陆佰肆拾叁万捌仟陆佰贰拾肆圆整”,景德镇欧神诺的注册资本由“贰亿贰仟柒佰壹拾贰万柒仟壹佰元整”变更为“叁亿伍仟壹佰伍拾万玖仟玖佰陆拾柒元整”。

近日,广西欧神诺及景德镇欧神诺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修订其《公司章程》,分别领取了由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主要事项

广西欧神诺注册资本由“陆亿圆整”变更为“玖亿柒仟陆佰肆拾叁万捌仟陆佰贰拾肆圆整”。

景德镇欧神诺注册资本由“贰亿贰仟柒佰壹拾贰万柒仟壹佰元整”变更为“叁亿伍仟壹佰伍拾万玖仟玖佰陆拾柒元整”。

二、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一)广西欧神诺

名称: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422MA5MWH20X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梧州市藤县藤州镇潭东村中和陶瓷产业园C区

法定代表人:吴超

注册资本:玖亿柒仟陆佰肆拾叁万捌仟陆佰贰拾肆圆整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产品国内外销售,陶瓷相关研发技术服务、转让,电子商务平台研发及提供相关服务,制造、加工、销售:陶瓷制品和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特种陶瓷制品、人造石、卫生洁具、五金配件、五金制品、建筑卫生陶瓷、电子洁具、水龙头、淋浴房、淋浴屏、阀门、花洒、软管、管件、钢盆、橱柜、日用器具、家具用品、塑料制品(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咨询、设计、施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景德镇欧神诺

名称: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7662029216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吴超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壹佰伍拾万玖仟玖佰陆拾柒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6月13日

营业期限:2007年6月1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釉面墙地砖、卫生洁具、无釉液化墙地抛光砖研发、制造、销售;自营本公司产品进出口业务;新型建筑材料、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产品销售;陶瓷制品和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加工、销售;陶瓷相关研发技术服务、转让;电子商务平台研发及提供相关服务;特种陶瓷制品、人造石、五金配件、五金制品、建筑卫生陶瓷、电子洁具、水龙头、淋浴屏、阀门、花洒、软管、管件、钢盆、橱柜、日用器具、家居用品、塑料制品制造、加工、销售(国家规定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需凭经营许可证经营的商品凭经营许可证经营)。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形成时间差异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002770 证券简称:*ST科迪 公告编号:2022-006号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形成时间差异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科迪;证券代码:002770)于2022 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2022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债权债务抵偿协议〉所涉债务事项的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上述两公告对债务形成时间存在差异,现说明如下:

一、情况说明

《关注函》与《评估报告》所列示的债务形成日期差异原因为:公司将债务进行了合并列示及银行债务展期所致,公告列示的债务形成时间均不影响《债权债务抵偿协议》的相关事项履行,现根据相关借款合同(债务展期协议)将相关债务分笔具体列示如下: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因上述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2 证券简称:好想你 公告编号:2022-002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1月12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2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S102与中华路交叉口北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石聚彬主持,部分董事、董事候选人、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193,201,5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27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80,749,6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55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12,451,8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248%。

6、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20,286,1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3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834,2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1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12,451,8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248%。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补选廖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2,548,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18%;反对65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1%;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32,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786%;反对65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204%;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本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2、《补选李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2,311,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94%;反对8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0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396,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138%;反对88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5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本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树才、胡中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天股份”)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号)批准,海天股份公开发行不超过7,800万股新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股票数量为7,8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3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336.7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0,101.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1CDAA60012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5,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09)。

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3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3,32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6,67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仍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公司将在到期之前归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月6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月6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0,047.82万元(含利息等),已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0,586.95万元(不包含发行费用)。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25,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承诺,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程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海天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海天股份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作为海天股份的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同意海天股份本次使用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海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海天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海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11:00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费朝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