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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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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

2022-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2-001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以电话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22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亦斌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2-003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2-004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 ST新海 公告编号:2022-002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以电话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卫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2-003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海宜”)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或“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7名;注册会计师56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3人。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8.8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90亿元,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17亿元。2020年审计上市公司43家,审计收费总额0.5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邮政业和房地产业。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宜洛,男,2006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月开始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茂兵,男,2018年3月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0年3月开始执业,2021年12月开始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新军,男,201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10年5月开始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组织和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质量控制独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220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210万元。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力成本增加。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核查,亚太已经办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亚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续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亚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2-004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A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3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月27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亦斌

联系电话:0512-67606666-1914

传真:0512-67260021(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9

2、投票简称:海宜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提示;

2、受托人参与表决应填列委托人的相关持股资料;

3、股东填列的股份数不得超过截止2022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的股份数,表决方为有效,否则表决无效。

4、有效期限: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经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得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1月1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参加利得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活动内容

1、费率优惠内容

优惠活动期间,凡投资者通过利得基金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可享有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利得基金的基金活动公告为准。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其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利得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调整适用基金范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利得基金官方公告为准。

2、费率优惠期限

费率优惠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结束时间请以利得基金官方公告为准。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利得基金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利得基金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者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利得基金的有关规定。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站:www.leadfund.com.cn

2、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

公司网址:www.hsfund.com

六、风险提示

如果投资者购买的产品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或者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在封闭期或者最短持有期限内,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如果投资者购买的产品为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产品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各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22年1月13日起恢复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规定网站登载的《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中对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限制性规定不再执行。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华夏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①本基金通过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公开发售,现金净认购资金至2022年1月12日已全部划入本基金托管专户。

②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

③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④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华夏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①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②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自有资金

认购信达澳银智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信达澳银智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25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及公司投资管理能力的信心,已运用公司自有资金500万元认购本基金,与投资者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基金登记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一、重要提示

1、根据《信达澳银智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若预计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100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可于当日结束募集并于次日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于2021年12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披露的《信达澳银智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信达澳银智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达澳银智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cinda.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0755-83160160)垂询相关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于2022年1月11日收到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简称:皖能电力,股票代码:000543.SZ)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合肥国轩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电力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成为“淮北皖能储能电站一期(103MW/206MWh)工程总承包”的中标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淮北皖能储能电站一期(103MW/206MWh)工程总承包

3、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中标金额:394,376,073.00元(含税)

6、联合体成员及分工:合肥国轩与西南电力设计院组成联合体。其中,合肥国轩负责提供本项目直流侧电池储能系统,西南电力设计院负责本项目EPC总承包的全面管控,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管理等事宜。

7、项目工期:270日历天

8、项目内容:淮北皖能储能电站采用总体设计、分期建设。总体建设规模为1GWh,其中一期建设103MW/206MWh,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厂区内。该项目的建设可以帮助解决地区电网新能源发电的随机性和波动性问题,使间歇性的、低密度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得以广泛、有效地利用。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中标项目将由公司储能业务板块具体实施,淮北皖能储能电站全部建成后将成为国内单体容量最大的电网侧磷酸铁锂储能电站。该项目的中标有利于推动合肥国轩与皖能电力在储能、零碳园区、光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丰富公司产品应用,改善公司客户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储能市场的地位与影响力。该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未来该项目顺利完成交付及实施,有助于公司在储能领域积累丰富的经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市场拓展产生积极作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在本次储能项目竞标过程中,公司展现了自身在储能技术、产品和服务方面的竞争优势,赢得了市场、客户的认可和信赖。作为国内单体容量最大的电网侧磷酸铁锂储能电站,该项目的顺利完成将会有效缓解当地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的影响,对国内储能市场商业模式及市场开拓提供经验和借鉴,并将有利于提高电力系统中的新能源占比,为实现能源结构向低碳化转型发挥重要作用。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照《中标通知书》要求办理承包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仍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合同为准。合肥国轩将按照承包合同及相关约束性文件要求进行产品交付。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同时要求公司收到《告知函》以临时公告方式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相关文件,同时报送诚信记录核查表,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报送与审核问询回复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