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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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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2-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渤海汇金汇增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次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渤海汇金汇增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包括该次日)至3个月月度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工作日。

本基金第十四个开放期为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4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方式,投资人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自2022年1月25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是,在开放期内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通过直销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方式,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3.2.1前端收费

注:(1)申购单位M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2)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3.2.2后端收费

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但申请经登记机构受理的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1)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3)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6)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的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每笔赎回最低份额均为10份, 若账户余额小于10份,则本基金将自动将剩余份额赎回。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10份的最低限额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该赎回费率仅供本次开放参考。具体赎回费率请参见《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但申请经登记机构受理的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7)基金份额持有人T日的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服务

名称: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6

客户服务部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刘嫣

传真:022-23861510

联系人:谭如雁

联系电话:022-23861525

客服电话:400-651-5988,400-651-1717

网址:https://www.bhhjamc.com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电话:022-28451922

传真:022-28451892

网址:http://www.ewww.com.cn/

客服电话:4006515988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https://www.howbuy.com/

客服电话:4007009665

(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7层 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9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62680527

网址:www.hcfunds.com.cn

客服电话: 400-619-9059

(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李关洲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网站:www.jiyu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20-5369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姗姗

电话:010-65980380

传真:021-54509953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客服电话:4001818188

(6)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法定代表人:路昊

联系人:杨雅风

联系电话:021-68595717

网址:https://www.huaruisales.com/

客服电话:952303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联系电话:0531-68889344

网址:http://www.10jqka.com.cn/

客服电话:0571-88911818-8659

(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王宇昕

联系电话:020-89629011

网址:https://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5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53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伍豪

联系电话:021-50585353

网址:https://www.mszq.com/

客服电话:95376

(1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黄祎

联系人:张戈

联系电话:13761050967

网址:https://www.windmoney.com.cn/

客服电话:4008210203

(1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联系电话:0512-62938521

网址:www.dwzq.com.cn

客服电话:95330

(12)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9层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9层101-14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 陈彦娇

联系电话:010-88312977-8019

网址:https://www.yilucaifu.com/

客服电话:4000011566

(13)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

联系人: 黄子珈

联系电话:021-60608983

网址:www.ajwm.com.cn

客服电话:4008032733

(14)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号

法定代表人:王舰正

联系人:张萌

电话:010-58349088

网址:www.xiquefund.com

客服电话:4006997719

(15)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杨家明

电话:13810429012

网址:https://www.niuniufund.com/

客服电话:4006167531

(1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马艺玮

电话:021-23262715

网址:http://www.nbcb.com.cn/

客服电话:95574

(17)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 葛新

联系人: 王笑宇

电话: 010一59403028

网址:https://www.duxiaoman.com/

客服电话: 95055

(18)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2008号新洲同创汇3层D303号

法定代表人:杨柳

联系人:林丽

联系电话:0755-82779746

网址:http://www.simuwang.com/

客服电话:400-666-7388

7.2场内销售机构

-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2)销售机构对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和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本基金总规模进行限制。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4)投资人可以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4006511717)垂询相关事宜。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1月12日、1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hsqh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开会。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2日起,至2022年2月14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

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海大道前海嘉里商务中心T2写字楼1001

邮政编码:518052

联系人:陈德宏

联系电话:0755-88982191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会议咨询电话:400-620-6608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1月12日,即在2022年1月12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qhfunds.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或认可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2022年1月12日起,至2022年2月14日17: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送达时间以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授权效力的确定原则

(1)直接表决优先规则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授权委托,又自行出具了有效表决意见的,则以直接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无效。

(2)最后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进行有效授权,无论表决意见是否相同,均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多次授权的表决意见一致的,按照该表决意见计票;若多次授权但授权意见不一致的或没有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弃权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期(即2022年2月14日)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寄送地点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寄送地点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时,表明该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了此次通讯会议,会议有效召开;在此基础上,《关于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前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德宏

联系电话:0755-88982191

传真:0755-88982169

网址:www.hsqhfunds.com

2、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联系人:丁青松

联系电话:0755-83024185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7楼1706

4、见证律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6608(免长途话费)咨询。

3、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附件一:《关于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附件三:《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关于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调低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说明见附件二《关于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附件二:《关于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一、声明

1、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并审议《关于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由持有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的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方可召开,且《关于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国证监会对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的备案或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赎回费率调整方案要点

原赎回费率:

变更后的赎回费率:

三、《关于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关于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存在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回费率方案之前,我司已对部分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我们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本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关于本基金调低赎回费率的方案议案。

附件三: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账户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基金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出现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2、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寄送地点的,为有效表决票;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寄送地点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本表决票中“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本基金时所使用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4、本表决票可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qhfunds.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2年2月14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恒生前海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基金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进行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基金账号处出现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默认为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所做的授权。

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3、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本基金时所使用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2-003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1月14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泛悦中心B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武琳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05,683,07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0.69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4,165,27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0.60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517,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7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480,77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2007%。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705,187,77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98%;反对495,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02%;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85,47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7704%;反对495,3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2296%;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05,187,77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98%;反对495,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02%;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985,47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7704%;反对495,3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2296%;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华、王茁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12月16日起太平行业优选A、太平行业优选C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应不超过100万元;现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从2022年01月14日起取消上述限制,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aiping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61560999、400-028-8699咨询相关信息。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