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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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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2-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08 证券简称:建霖家居 公告编号:2022-002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2年1月12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数量:7.50万股

●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人数:1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以张榜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1月2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6、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具体情况

1、预留部分授予日:2021年12月13日

2、预留部分授予数量:7.50万股

3、预留部分授予人数:1人

4、预留部分授予价格:6.89元/股

5、股票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的截止日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等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年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考核可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未达标(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未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资格,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或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除满足上述解除限售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若未满足该项条件,则其当年相对应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7、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激励对象的实际获授数量在其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范围内按照实际认购数量确定。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2021年12月24日公告的《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情况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1年12月27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931号),截至2021年12月24日,建霖家居向股权激励对象徐俊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6.89元,共收到股权激励对象徐俊斌缴纳新增出资款金额为人民币516,750.00元(大写:伍拾壹万陆仟柒佰伍拾元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5,00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计入“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人民币441,750.00元(大写:肆拾肆万壹仟柒佰伍拾元整),均为货币资金出资。

五、本次授予股份的登记情况

公司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中登上海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1月12日。

六、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授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48,905,000股增加至448,980,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向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向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则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408 证券简称:建霖家居 公告编号:2022-003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2年1月12日

●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数量:7.50万份

●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人数:1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以张榜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1月2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6、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具体情况

1、预留部分授予日:2021年12月13日

2、预留部分授予数量:7.50万份

3、预留部分授予人数:1人

4、预留部分行权价格:13.78元/股

5、股票来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预留部分的等待期为自预留授权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予,预留部分的等待期为自预留授权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当年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考核可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未达标(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未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资格,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或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股票期权的行权,除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若未满足该项条件,则其当年相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7、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股票期权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激励对象的实际获授数量在其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范围内按照实际认购数量确定。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情况

2022年1月12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建霖家居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917、0000000918、0000000919

3、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1月12日

4、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的《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公司本次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九、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向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公司2021-2024年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授权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持股5%以上的股东Scentshill Capital I, Limited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Scentshill Capital II,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股东Scentshill Capital I, Limited(以下简称“Scentshill Capital I”)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9,591,04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股东Scentshill Capital II, Limited(以下简称“Scentshill Capital II”)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884,43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5%。

2022年1月13日,公司收到股东Scentshill Capital I和Scentshill Capital II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进展情况的告知函》。Scentshill Capital I与Scentshill Capital II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减持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情况

Scentshill Capital I减持情况:

Scentshill Capital II减持情况:

Scentshill Capital I与Scentshill Capital II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本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52,7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455%。

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目前仍处于行权期,截至2022年1月12日,公司总股本为160,000,362股。

上述表格中减持比例、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总股本160,000,362股计算,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截至2021年9月9日的总股本159,850,769股计算。

注2: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

3、股东Scentshill Capital I与Scentshill Capital II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股东Scentshill Capital I与Scentshill Capital II将持续告知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根据股东Scentshill Capital I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且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股份总数的100%。”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Scentshill Capital I, Limited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Scentshill Capital II, Limited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客户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2-004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客户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杯汽车”)关联方及客户华晨雷诺金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雷诺”)的重整申请于2022年1月12日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裁定受理,沈阳中院指定华晨雷诺清算组担任华晨雷诺管理人。

● 目前有关方尚未推出对华晨雷诺重整的具体计划和方案,华晨雷诺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向华晨雷诺供应汽车座椅、塑料件、橡胶件、金属件等汽车零部件产品,2021年度,公司来源于华晨雷诺的营业收入为2,5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47%,公司华晨雷诺相关收入占公司全部收入比例较低。

● 预计公司2021年全年共计提华晨雷诺相关应收款项、存货、模具减值损失4,800万元。公司存在部分固定资产由于华晨雷诺破产重整而面临减值的风险,由于设备是否具备通用性尚需专业判断等原因,该部分固定资产的减值暂无法估计,该部分固定资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1,300万元。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30日华晨雷诺向沈阳中院提交了破产重整申请,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01。

2022年1月12日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1114.HK)发布公告,其子公司华晨雷诺的重整申请已被沈阳中院受理,沈阳中院指定华晨雷诺清算组担任华晨雷诺管理人。

公司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知悉,华晨雷诺于2022年1月12日收到沈阳中院(2021)辽01破申24号《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载明,沈阳中院裁定受理华晨雷诺重整的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本案为债务人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自行申请破产重整。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39号,登记机关为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由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本院作为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提级审理本案。破产重整的适格主体为企业法人,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系注册的企业法人,属重整适格主体。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作为债务人,经公司内部决议程序后,依法可以申请自身重整。

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时,根据天职业字第[2021]第44374号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0月31日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727,402,989.06元,负债总额为4,307,957,634.77元,净资产总额为-580,554,645.71元,确属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故其具备重整原因。

综上,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具备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故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1、目前有关方尚未推出对华晨雷诺重整的具体计划和方案,华晨雷诺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与华晨雷诺无直接股权关系,为受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同一控制的兄弟单位。公司向华晨雷诺供应汽车座椅、塑料件、橡胶件、金属件等汽车零部件产品,2021年度,公司来源于华晨雷诺的营业收入为2,5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47%,公司华晨雷诺相关收入占公司全部收入比例较低。

3、由于供应链关系,公司存在与其相关的应收款项、存货、模具、固定资产。经初步统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华晨雷诺存在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600万元(已计提减值77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56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存货账面价值1,000万元,模具账面价值1,000万元。公司存在部分固定资产由于华晨雷诺破产重整而面临减值的风险,由于设备是否具备通用性尚需专业判断等原因,该部分固定资产的减值暂无法估计,该部分固定资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1,300万元。公司将尽快盘点华晨雷诺相关资产并谨慎计提相关固定资产的减值。

华晨雷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预计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将新增应收款项、存货、模具相关减值损失总计4,500万元,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已计提应收款项、存货、模具相关减值300万元,预计2021年全年公司共计提华晨雷诺相关应收款项、存货、模具损失4,800万元。除固定资产减值因素外,华晨雷诺破产重整事项预计对公司2021年全年归母利润影响金额为4,800万元。

4、公司与华晨雷诺除上述应收款项外,无其他债权关系及担保关系;公司与华晨雷诺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以及异常的资产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1114.HK)公告;

2、《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辽01破申24号。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延期购回,截止公告披露日,华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63.77%,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为华宏集团对前期股份质押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自公司本次公告披露日起,未来半年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79,490,851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9.6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65%,融资余额为217,000,000元人民币;未来一年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为131,090,43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8.9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51%,融资余额为:417,000,000元人民币。

3、华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生产经营的自有资金和来自于被投资方的分红款。

4、华宏集团本次质押融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任何影响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华宏集团的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延期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4日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2-00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27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8.07元。截至2017年9月1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53,494,26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53,375,312.82元,募集资金净额900,118,956.1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18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大华验字[2017]00068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放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11月11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投入募集资金4,625万元增加建设“哈三联动保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1年12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调整后,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为: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时,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央大街支行开立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632519752)结余金额为114,558,464.55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现已转至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央大街支行(账号632107028)开立的一般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于2021年1月6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