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资产抵押
担保的公告
证券名称:三特索道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编号:2022-1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资产抵押
担保的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到期
暨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2-0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到期
暨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恒天嘉业(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78)。公司控股股东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金石”)及一致行动人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天聚信”)、恒天嘉业(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天嘉业”)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7,856,31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减持计划披露日恒天金石、恒天聚信、恒天嘉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5,438,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7%,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84);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减持超过1%暨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5)。
2022年1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恒天金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恒天聚信、恒天嘉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2021年9月22日至2022年1月13日期间,股东恒天金石未减持;股东恒天聚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85,23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500,000股,合计减持 87,730,000股;股东恒天嘉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4,444,000股,合计减持34,444,000股。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共计减持公司股份 122,17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 %(按截至2022年1月13日公司总股本4,261,877,053股为计算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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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股份来源:恒天聚信股份来源为2015年通过协议受让方式获得。
注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261,877,053股。
注3: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控股股东恒天金石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前次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2,17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7%。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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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控股股东恒天金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和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
3、恒天金石、恒天聚信及恒天嘉业系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2-02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0元的价格收购成都崇欣信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鑫锐恒100%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0元),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本公司对鑫锐恒进行实缴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鑫锐恒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并计划以鑫锐恒作为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该议案已经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上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9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5),以及2021年12月9日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99)。
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已于2022年1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鑫锐恒变更后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MA6A05J95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郝广利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08月25日
营业期限:2021年08月25日至长期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德阳一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
备查文件:
1、绵竹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千岛湖索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岛湖索道公司”)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千岛湖索道公司持有淳安黄山尖缆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尖公司”)75%的股权,黄山尖公司为千岛湖索道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经营需要,黄山尖公司拟向浙江淳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富登”)申请两笔综合授信,总额为人民币345万元整。其中一笔200万元为流动资金借款,担保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由千岛湖索道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黄山尖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第二笔145万元为流动资金借款,担保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由千岛湖索道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千岛湖索道公司不动产进行抵押以及黄山尖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千岛湖索道公司和黄山尖公司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淳安黄山尖缆车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5年11月8日
3、住所:千岛湖镇西园旅游码头管理房
4、法定代表人:李斌
5、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6、经营范围:客运索道(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及其相关的配套服务
7、黄山尖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以上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关联关系说明:黄山尖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千岛湖索道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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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最新信用等级状况:黄山尖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无外部评级。
10、或有事项:黄山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11、经查询,淳安黄山尖缆车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200万元借款事项的担保内容
1、担保方式:千岛湖索道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黄山尖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个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200万元
3、担保期间:自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中银富登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以及正常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二)145万元借款事项的担保及抵押内容
1、担保方式:千岛湖索道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黄山尖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抵押物:千岛湖公司将名下位于千岛湖镇明珠花园名雅苑的一套房产作为该笔贷款的抵押物,本次抵押的房屋面积为163.4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6.01平方米,房产账面价值为34.08万元。银行评估价值为196万元。该笔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担保金额:145万元
4、担保及抵押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中银富登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以及正常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四、其他说明
1、千岛湖索道公司持有黄山尖公司75%的股权,自然人徐文君持有黄山尖公司25%的股权。本次担保事项,徐文君作为自然人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但黄山尖公司为千岛湖索道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千岛湖索道公司能够掌握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且此类担保符合一般市场经营规则,担保相关事宜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黄山尖公司本次借款是为满足项目经营需要,其自行融资有助于减轻公司融资负担。千岛湖索道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黄山尖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
3、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产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全资子公司千岛湖索道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总体可控。
4、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9,6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4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2,558.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5%。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未逾期,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4日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2-011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亿嘉和”)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投资顾问业务服务协议,约定以授权账户资金申购基金投资组合策略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组合名称:日享添益B
(2)组合基本设计原理说明:本组合策略投资于国内货币市场基金,通过投资价值分析框架精选货币基金,力求在满足流动性需求的同时获取更高的收益。
(3)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
(4)备选基金产品评估情况:本组合策略底层产品筛选将依照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池管理相关制度,从经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的基金备选池中,挑选出符合资产配置需求的基金产品。
(5)策略风险等级:低风险(R1)。本组合策略风险等级依据投资组合策略整体风险特征评定,与本组合策略内单只产品的风险等级存在一定差异,本组合策略内可能存在风险评级高于投资组合策略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
(6)适合投资者范围:本组合策略适合风险评级为保守型(C1)、谨慎型(C2)、稳健型(C3)、积极型(C4)、激进型(C5)投资者,具体适配范围,应结合具体组合策略的风险等级。
(7)投资依据:采用多元投资价值分析框架,对基金产品、基金经理以及管理人进行竞争性分析,通过定量数据结合定性研究做出判断。
(8)投资金额:公司在参与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可根据自身需求转入或转出授权账户资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最新授权账户资金金额及策略持仓进行基金申购或赎回操作。
(9)服务费用:以公司授权账户的资产净值为基准,按照费率逐日计提账户管理费用,每日计算的账户管理费=当日资产净值×管理费率/365(包含非交易日)。
(10)终止服务:
1)公司有权退出已选择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并终止协议;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在向公司提供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终止等因素导致策略无法执行的情形下,提前终止服务。
(11)特别提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对公司做出的投资决策做任何保证收益或不会发生亏损的承诺。
2、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购买的13,500万元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3)产品起始日:2022年1月12日
(4)产品期限(日):180
(5)产品到期日:2022年7月11日
(6)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1.6%-3.85%
(7)参考指标:欧元/美元汇率,观察期内每个东京工作日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欧元/美元中间价,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8)观察期: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前2个东京工作日(含)
(9)参考区间:不窄于[期初欧元/美元汇率-30pips,期初欧元/美元汇率+30pips],以发行报告为准(期初欧元/美元汇率:交易时刻欧元/美元即期汇率,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10)收益日期计算规则:实际天数/365,计息期为自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计息期不调整
(11)收益支付频率:到期一次性支付
(12)支付工作日及调整规则:若产品到期日处于节假日期间,产品到期日不调整,照常兑付本金,收益将遇北京节假日顺延,遇月底则提前至上一工作日。
(13)产品收益说明: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实际年化收益率=3.85%×n1/N+1.6%×n2/N,1.6%及3.85%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n1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内的(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2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外的(不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为观察期内东京工作日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85%。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14)投资范围
本金部分纳入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15)提前终止
1)在本产品投资期间,银行有提前终止权。银行终止本产品时,将提前2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客户,并在提前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返还投资本金及应得收益,应得收益按实际产品期限和实际收益率计算。
2)银行终止本产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时,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②因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时间等情形时,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
3、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购买的10,000万元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3)产品起始日:2022年1月12日
(4)产品期限(日):270
(5)产品到期日:2022年10月9日
(6)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1.8%-3.85%
(7)参考指标:欧元/美元汇率,观察期内每个东京工作日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欧元/美元中间价,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8)观察期: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前2个东京工作日(含)
(9)参考区间:不窄于[期初欧元/美元汇率-30pips,期初欧元/美元汇率+30pips],以发行报告为准(期初欧元/美元汇率:交易时刻欧元/美元即期汇率,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10)收益日期计算规则:实际天数/365,计息期为自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计息期不调整
(11)收益支付频率:到期一次性支付
(12)支付工作日及调整规则:若产品到期日处于节假日期间,产品到期日不调整,照常兑付本金,收益将遇北京节假日顺延,遇月底则提前至上一工作日。
(13)产品收益说明: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实际年化收益率=3.85%×n1/N+1.8%×n2/N,1.8%及3.85%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n1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内的(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2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外的(不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为观察期内东京工作日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8%,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85%。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14)投资范围
本金部分纳入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15)提前终止
1)在本产品投资期间,银行有提前终止权。银行终止本产品时,将提前2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客户,并在提前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返还投资本金及应得收益,应得收益按实际产品期限和实际收益率计算。
2)银行终止本产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时,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②因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时间等情形时,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为基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池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经华泰证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基金备选池产品,类型上包括货币基金。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客户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三)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上市金融机构,不存在为交易专设情况。
(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7,035.94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总金额为28,5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67.29%。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为公司提供的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具有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但基于投资基金组合策略亦存在一定风险,且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风险特征与单只基金产品的风险特征存在差异,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承诺投资者本金不受损失、本金仅受一定限额或比例的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本业务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账户安全风险、利益冲突风险、技术风险,以及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等。
公司本次在中国建设建设银行南京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低风险产品,但结构性存款产品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数据来源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税收风险等。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截至2022年1月12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到期赎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产品,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2022年1月19日起至2023年1月18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截至2022年1月12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理财额度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上表中各类型理财产品的“实际投入金额”及合计“实际投入金额”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实际收益”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已赎回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累计收益。
截至2022年1月1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8,500.00万元。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2-002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9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1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参加董事7人,实参加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逸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汪逸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聘任俞珂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聘任后俞珂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李争朝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子公司担任其他职位;根据公司发展和经营需要,聘任项良宝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许翔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附件:
俞珂白先生,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香港大学、复旦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上海益定林实业有限公司总裁、民生通社区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岭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俞珂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其在持有公司5.03%股份的股东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方岭南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项良宝先生,1972年生,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门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职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002557.SZ),先后担任财务经理、总裁办主任、投资总监、税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6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职于安徽华星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18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职于安徽正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项良宝先生已于2014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项良宝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
许翔女士,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北大学,行政管理、金融学双学士学位。2011年加入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裁办秘书、营销经理、合肥分公司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岭域文化旅游发展(重庆)有限公司监事,六安乐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许翔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其在持有公司5.03%股份的股东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上海分公司负责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箭科技”)于 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法披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一、本次现金管理实施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3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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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升桥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次会议之后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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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6,3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