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2-00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能保障本金安全的产品,有效期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6日和2021年5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船舶场馆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船舶场馆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石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石油照明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电网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电网照明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绿色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绿色照明公司”)、深圳市海洋王铁路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铁路照明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合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公司与上述受托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一)政策风险
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二)市场风险
本产品存续期间,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挂钩标的对应的汇率、商品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的波动。
(三)信用风险
交通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认购资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四)流动性风险
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如果投资者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五)产品提前终止风险
在产品期限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持有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产品不成立风险
在产品成立日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协议约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则银行有权决定本产品不成立。
(七)信息传递风险
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八)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指定结算账户。
(九)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
如本产品成立且银行成功扣划投资者认购本金的,则银行向该投资者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协议的相关约定,向投资者支付应得收益。
当本期产品存续期内挂钩标的在汇率观察日未达到本产品说明书定义的获得较高预期收益率的条件时,客户可以拿回全部产品认购资金,并获得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以低档收益率计算的收益(收益计算公式详见产品说明书专页)。
2、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持续跟踪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能保障本金安全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41,6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四、备查文件
1、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银行业务回单;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
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奈特”)
博德高科(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高科(香港)”)
以上公司中,康奈特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博德高科(香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高科”)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
本次公司为康奈特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博德高科为博德高科(香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55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公司为康奈特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54,300万元;为博德高科(香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及博德高科本次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1.1公司本次为康奈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主要用于康奈特开展商业汇票承兑、银行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1.2博德高科本次为博德高科(香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550万元,主要用于博德高科(香港)开展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等综合授信业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博德高科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 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 公司、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太阳能(美国)有限公司、 Berkenhoff GmbH、贝肯霍夫(越南)有限公司、博德高科(香港)有限公司、贝肯霍夫 (越南)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以及预计新增担保。 本项担保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博德高科为博德高科(香港)、贝肯霍夫(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授权有效期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1 康奈特
■
1.2 博德高科(香港)
■
2、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2.1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为全资子公司单体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康奈特提供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12,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康奈特开展商业汇票承兑、银行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
2、博德高科为博德高科(香港)提供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11,55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博德高科(香港)开展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等综合授信业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分别对前述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独立董事分别对前述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为旗下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上述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公司本次为康奈特提供的金额为12,000万元的担保以及博德高科本次为博德高科(香港)提供的金额为11,550万元的担保均处于前述的额度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博德高科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550万元。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为人民币301,318.10万元(其中包含9,731.64万美元按照2022年1月1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542折算,人民币金额为61,836.79万元;3,130万欧元按照2022年1月13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1:7.2624折算,人民币金额为22,731.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 经审计净资产的58.23%,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含本次)为人民币21,000万元,均为对公司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4日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13567 债券简称:君禾转债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前,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禾股份”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惠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4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86%,持有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集中竞价交易及因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转增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收到周惠琴女士寄送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进展告知函》,获悉周惠琴女士于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102,76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惠琴女士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1:上述持股比例计算所用总股本为公司已披露的最新股本,即截止2021年12月6日总股本259,300,855股,下同。
注2:周惠琴女士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含股权激励、集中竞价交易取得股份及因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转增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董事周惠琴女士将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可能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减持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13567 债券简称:君禾转债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前,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禾股份”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姗姗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3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05%,持有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集中竞价交易及因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转增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收到林姗姗女士寄送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结果告知函》,获悉林姗姗女士于2022年1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58,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姗姗女士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1:上述持股比例计算所用总股本为公司已披露的最新股本,即截止2021年12月6日总股本259,300,855股,下同。
注2:林姗姗女士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含股权激励、集中竞价交易取得股份及因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转增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注:根据披露的减持计划,林姗姗女士拟减持不超过58,650股,与实际减持数量差异50股,因不足1手故本次不再减持,林姗姗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2-001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青丘巷8号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大会主持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文源先生主持召开;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朱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备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为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晓明、王旭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18003 债券简称:华兴转债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兴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提议的议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对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13日
(二)会议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青丘巷8号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三、见证律师情况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晓明、王旭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51 证券简称:威尔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2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陈小锋先生持有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5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11月6日,公司发布了《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高级管理人员陈小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1%),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3日期间,陈小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21%,减持后,陈小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3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 月 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4号文《关于核准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6,666,7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5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591,667,850.00 元。扣除应付未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 35,849,056.60 元后余额 555,818,793.40 元,已于 2019 年 1 月 22日存入平安银行南京分行河西支行 15000096822471 银行账号。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8,497,386.71 元。上述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19NJA1000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在募集资金的日常使用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9 年 1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威尔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各方均按照规定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零,公司在平安银行南京分行河西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保荐机构与前述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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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赎回公告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赎回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一、本次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七天通知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在本次赎回前,公司已收回本金2,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赎回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本次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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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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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800.00万元到54,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39,044.11万元到41,544.11万元,同比增长306.09%到325.69%。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000.00万元到53,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9,391.33万元到41,891.33万元,同比增长339.33%到360.86%。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800.00万元到54,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39,044.11万元到41,544.11万元,同比增长306.09%到325.69%。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000.00万元到53,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9,391.33万元到41,891.33万元,同比增长339.33%到360.86%。
3、公司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55.8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608.67万元。
(二)每股收益:0.81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一报告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完善的产业链和循环经济体系,保证了公司产品生产的高效、环保、稳定,在公司经营团队的努力下,面对2021年较为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专注主业,采取了有效的应对措施,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开拓海内外市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对本次业绩预告内容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上述预计均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