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ST森源 公告编号:2022-003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楚金甫先生、河南隆源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集团”)问询,获悉森源集团被司法拍卖的4,540,000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情况
森源集团因股票质押业务纠纷,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2021年12月4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540,000股森源电气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自然人李傲霞以最高应价胜出。
公司已就上述司法拍卖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2月7日分别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和《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二、本次司法拍卖过户情况
1、2022年1月13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并向森源集团问询,获悉森源集团被司法拍卖的4,540,0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2年1月12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上述过户给李傲霞的4,540,000股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份,且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2、本次过户前后,森源集团与李傲霞持股情况如下:
■
3、本次过户完成后,森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80,482,74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8.66%;李傲霞直接持有公司26,87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8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为公司第六大股东。
4、截止2022年1月12日,森源集团直接持有森源电气80,482,748股股票,占森源电气总股本的8.66%,一致行动人楚金甫先生直接持有森源电气114,026,822股股票,占森源电气总股本的12.26%,一致行动人河南隆源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森源电气20,200,045股股票,占森源电气总股本的2.17%。楚金甫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4,709,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9%,楚金甫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拍卖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森源集团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的股份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特定股份,故受让方需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相关减持限制性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2年1月1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规范要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3日期间通过张榜在公司公示栏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1、公示内容: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3日;
3、公示途径:张榜公示;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四)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3日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收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送达的《关于更换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中德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陈祥有先生和崔胜朝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现由于陈祥有先生离职,中德证券委派孙乃玮先生自2022年1月12日接替陈祥有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孙乃玮先生和崔胜朝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
公司董事会对陈祥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内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附件:孙乃玮先生简历
孙乃玮先生: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从业人员,中国证监会注册保荐代表人,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多年,法学博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法律职业资格。曾主持或者参与的项目有:汉鑫科技IPO项目;贵广网络可转债项目;重庆建工可转债项目;中山公用非公开发行项目;轴研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财务顾问项目;长城电脑换股吸收合并长城信息财务顾问项目;祥源控股公司债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3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赛隆药业,证券代码:002898)于2022年1月12日、1月13日连续2个交易日累计偏离20.2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调查事项
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2-00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调查事项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涉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调查事项的公告》,Celanese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公司及子公司美国金禾等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高甜度甜味剂、制备方法及其下游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进行调查,本次337调查涉及的产品为本公司生产的甜味剂产品乙酰磺胺酸钾(“Ace-K”)(以下简称“安赛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ORDER NO. 29:INITIAL DETERMINATION GRANTING RESPONDENTS’MOTION FOR SUMMARY DETERMINATION THAT THE ENTIRE INVESTIGATION BE TERMINATED DUE TO INVALIDITY OF THE ASSERTED PATENTS》,初步裁定公司生产的甜味剂产品安赛蜜没有违反《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的规定,因为公司没有侵害Celanese任何一项应受法律保护的专利权。
本次337调查及应诉期间,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12月29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近日,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 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3. 业绩预告情况:
■
注:本表格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液化气、戊烷营业收入及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系由于液化气、戊烷产品产销两旺,销售价格也有较大幅度上涨所致;公司二氧化碳产品产销量同比增加,实现业绩稳步增长,氢气、氮气、氧气、氩气等气体产品较上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所致;同时电子特气产品实现了销售收入同比减少亏损所致。
2、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1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400.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年度业绩具体的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 13日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湖州风林火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风林火山”)通知,风林火山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于近日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2018年12月24日,风林火山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24,600,000股给宁波瑞和智慧投资有限公司用于融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
2022年1月11日,风林火山将其质押给宁波瑞和智慧投资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697,939股和3,802,061股进行了解除质押。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风林火山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风林火山持有本公司股票50,904,1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0.48%,累计质押股份33,1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5.0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6.81%。
风林火山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所持股票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风林火山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予以应对。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3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2021 年度(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预计业绩情况: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公司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公司面对着医药行业的不利环境和竞争压力。2020-2021年受持续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导致经营性资金紧张,产品市场份额下降。2021年随着国内疫情形势逐步得到控制,以及国家一系列支持复工复产稳定经济政策措施的出台,同时在公司董事会的努力下与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生产原材料的相关协议,公司虽生产经营得以陆续恢复,但2021年度公司仍处于恢复期,导致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计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度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200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21年度各项主营业务有序开展,下游消费电子、高功率激光加工等领域设备需求旺盛,产品订单较上年度保持稳定增长。通过深化改革,落实公司“基础器件技术领先,行业装备深耕应用”的发展战略,持续加大行业专用设备业务的研发和投入,PCB行业专用设备、新能源动力电池行业专用设备、Miniled专用设备、Led封装设备等业务订单及发货均较上年大幅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无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000922 股票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类型:同向下降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虽然采取开发新供方、战略合作、招标洽谈等多种方式,但仍无法遏制材料成本上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2、上年同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收购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解决应收款项,转回坏账准备9,908万元及产生债务重组收益1,525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业绩预告数据为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3日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2-001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曲美家居”)于2022年1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瑞海先生、赵瑞宾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曲美家居股票的承诺函》(下称“承诺函”),赵瑞海先生和赵瑞宾先生承诺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赵瑞海先生和赵瑞宾先生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曲美家居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全部收益归曲美家居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瑞海先生、赵瑞宾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27,744,972股和125,06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和21.55%。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公布宁波市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22]1号),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圣龙智造凸轮轴有限公司和宁波圣龙五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已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133100129、GR202133100132,发证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子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子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1年度已按照15%的税率预缴了子公司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政府补助情况统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政府补助情况统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以及控股分、子公司于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各类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489.08万元。上述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
注:各单项补助金额在20万(含)以下的,归类在其他项。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款项计入2021年度当期损益,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继续履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继续履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郑金都先生已于2022年1月13日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下简称“《独董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下简称“《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鉴于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新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暂未获批,郑金都先生若离任将导致现任第六届独立董事人数少于现任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不符合相关规定。根据《独董规则》《履职指引》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新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批前,郑金都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物产中大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2-006
物产中大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物产中大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融租”)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郴州市旺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曹永贵(被告三)、许丽(被告四)合同纠纷事项,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2020年11月18日,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第2020-050号、第2020-055号、第2021-079号公告。
根据前期《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浙01民初2543号〕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发出的债权审查结论通知书(〔2021〕金贵债审241号),物产中大融租已收到金贵银业支付的受偿现金,金额为4243127.15元。近日,物产中大融租收到划转的受偿股票(金贵银业002716)14757415股,其对应的受偿金额以2022年1月13日收盘价计算,为48109172.9元。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22-002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李俊涛、朱琦琦、石丹、庞庆平、刘克民、张海龙、吕文栋、吴翊、何平林九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7.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授信期限1年。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在相关合同、契约及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上签字或签章有效。
二、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3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授信期限1年。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在相关合同、契约及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上签字或签章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