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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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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
公告

2022-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13日上午9时30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6人,实际参加表决6人,分别为王进军、王武军、程刚、刘大成、朱建军、张子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减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华瑞”)拟与张红果签署《股权转让与出资协议书》。根据此协议内容,中电华瑞拟将其所占武汉舰讯通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舰讯通”)35%的股权(实缴出资额0元)以1元价格转让给张红果,并由张红果承担并履行剩余认缴出资350万元人民币的实缴出资义务。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武汉舰讯通全体股东拟将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100万元,股东中电华瑞的认缴出资额由650万元变更为65万元,股东张红果的认缴出资额由350万元变更为35万元。武汉舰讯通仍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同时授权管理层处理本次投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股权暨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与增资的方式,以人民币1.50亿元战略投资宁波新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容电器”)。其中公司拟以人民币5,000万元受让宁波宁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容投资”)持有的新容电器33.33%的股权,新容电器其他股东宁波容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容叁”)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同时拟对新容电器增资人民币1亿元,宁容投资与宁波容叁放弃本次对新容电器同比例增资的权利。上述股权转让与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新容电器60%的股权。同时授权管理层处理本次收购及增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有关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减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华瑞”)拟与张红果签署《股权转让与出资协议书》。根据此协议内容,中电华瑞拟将其所占武汉舰讯通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舰讯通”)35%的股权(实缴出资额0元)以1元价格转让给张红果,并由张红果承担并履行剩余认缴出资350万元人民币的实缴出资义务。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武汉舰讯通全体股东拟将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100万元,股东中电华瑞的认缴出资额由650万元变更为65万元,股东张红果的认缴出资额由350万元变更为35万元。武汉舰讯通仍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同时授权管理层处理本次投资有关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主要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44787870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二路以北、武大园四路以东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Ⅱ区(七期)B-3座3层4号

法定代表人:朱珠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01月28日

营业期限:2003年01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张红果

证件名称:身份证

证件号码:110229197901******

通信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张红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舰讯通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RPUQ1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四路3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II区(七期)B-3栋3层01室

法定代表人:江善稳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20日

营业期限:2017年03月20日至2067年03月16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及技术服务;系统集成;电子元器件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舰讯通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股权权属情况

武汉舰讯通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本次股权转让暨减资前后股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电华瑞认缴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电华瑞拟与张红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张红果

(一)目标公司概况

(二)投资条款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其所占目标公司35%的股权,折合人民币350万元(实际出资0万元人民币)以1元价格转让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剩余认缴出资350万元人民币的实缴出资义务。

2、各方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后,将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目标公司各股东同比例减少认缴资本。

3、减资工商登记完成后,股东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一览表如下(单位:万元):

4、各方同意,各股东在认缴期限内,按各自认缴出资金额同比例同时缴纳到位。若目标公司经营需要,关于第一期认缴资本金的缴纳,甲方可提前缴纳到位。

5、未来经目标公司股东会同意,目标公司核心团队可参股目标公司,甲方可将其所占目标公司不超过14%的股权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由目标公司核心团队共同成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6、若目标公司今后出现需要增加投资或增资扩股的情况,经股东会超过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后,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则须按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加投资或注资。若有股东不同意以现金方式参与增加投资或注资,则该股东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其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将被稀释。

(三)目标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

2、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甲方委派。

3、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优先考虑由乙方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

5、公司财务人员由甲方委派,财务系统由甲方统一管理,相关服务器管理员权限、账户与密码以及银行U-key由甲方负责管理。

(四)责任承担

1、任何一方须严格遵守本协议所有约定,若违反本协议项下声明、承诺、保证及其他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依据有关法律及本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守约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赔偿金额为其认缴出资额。

3、本协议各方应当严格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投资条款中所约定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数额,及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如因协议某一方未能履行相关出资义务,在目标公司发出书面股东出资款催缴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违约方仍未完成出资义务的,除非各方另有约定,守约方有权每日对违约方延期出资部分收取利息作为违约金,利息率为年化12%。违约金以违约方认缴出资额为限。同时守约方有权召开股东会,解除出资违约方延期出资部分的股东资格。

4、乙方承诺对拟成立合伙企业就本协议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五)股权的转让

1、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目标公司股东会过半同意之前,不得将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者。任何关于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未经股东会过半同意,均属无效。

2、除非经股东会过半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目标公司的股权质押或抵押给第三方。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本次控股子公司武汉舰讯通引入外部战略投资人,充分嫁接产业资源,有助于开拓军功产业新业务,调整优化上市公司资源配置,提升公司业绩,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从而更好地完成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尚需工商行政部门审批,未来武汉舰讯通的经营和业绩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通过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有效的内控机制和管理体系来预防和控制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股权暨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股权暨增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与增资的方式,以人民币1.50亿元战略投资宁波新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容电器”)。其中公司拟以人民币5,000万元受让宁波宁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容投资”)持有的新容电器33.33%的股权,新容电器其他股东宁波容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容叁”)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同时拟对新容电器增资人民币1亿元,宁容投资与宁波容叁放弃本次对新容电器同比例增资的权利。上述股权转让与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新容电器60%的股权。同时授权管理层处理本次收购及增资有关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收购及增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收购及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企业名称:宁波宁容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1720588X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西区高新园区B2厂房-1

法定代表人:朱一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2,550.6018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月18日

经营范围:道路货运(普通货运)(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 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自有房屋出租;电子材料及产品的批发、代购代销;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保税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容投资无实际控制人,宁容投资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述

企业名称:宁波新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47386909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通和东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贾德星

注册资本:13,607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05月28日

经营期限:2003年05月28日至2025年05月27日

经营范围:电容器及其成套装置、配套元器件的制造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新容电器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营业务情况

新容电器前身是创建于1969年的宁波电容器总厂,是中国生产金属化电容器的专业厂家之一。企业拥有当今世界一流的生产设备,主要产品均采用国际标准,并通过ISO9000、ISO14001、ISO45001、IATF16949、军工保密资质认证和CQC、UL、CUL、TüV、VDE等产品认证,广泛应用于军工、新能源汽车、光伏风力发电、电网、轨道交通、医疗、家电等领域,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新容电器拥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宁波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和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曾获宁波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和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曾承担国家火炬计划新产品和国家级重点新产品的开发研制;与格力、海尔、美的、GE、日立、大金、夏普、三菱、CDE等国内外著名品牌配套建立了长期业务伙伴关系。

新容电器是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力电容器专委会、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委员会历届会员单位,中国电子行业协会电容器分会理事单位。在2013年宁波竞争力百强企业中排名第十九位,2014年被评为中国电器工业最具影响力品牌。公司被评为2017年度区领军企业、2018年浙江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宁波市“中国制造2025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及2021年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本次收购前后的股权情况

单位:万元

新容电器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新容电器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4、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上述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5、子公司情况

截至目前,纳入新容电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二)定价依据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共同确定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的价值为15,000万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容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宁波宁容投资有限公司

丁方1:宁波新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2:宁波新容电气有限公司

丁方3:宁波新容电子有限公司

戊方(目标公司):贾德星

(一)本次交易内容

1、经各方协商一致,新容电器100%的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股权价值为15,000万元,并以上述价值作为本次交易的作价依据,即,本次交易中,新容电器每1元的注册资本对应的转让/增资价格为1.10元。

2、各方同意,基于投前估值,本次交易的内容包括本次股权转让及本次增资:

2.1 本次股权转让: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宁容投资收购其持有的新容电器4,535.67万元注册资本,股权转让价款为5,000万元,宁波容叁同意放弃本次转让涉及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2 本次增资:在协议约定的本次股权转让的同时,上市公司向新容电器进行增资,以10,000万元认购新容电器新增9,071.33万元注册资本,超出注册资本的928.67万元计入新容电器资本公积。员工持股平台和宁容投资同意放弃本次增资时同比例认购新容电器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2.3 本次股权转让及本次增资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意一项因未获得所需的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的,则上述两项交易均不予实施。

上述约定的股权转让/增资单价的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本次增资涉及的新容电器注册资本、股权转让价款、增资价款以协议约定的数字为准。

3、本次股权转让及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容电器的股权结构变更为如下:

(二)投资先决条件

本次交易的交割以下列条件全部得以满足为前提,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签署本协议并生效,取得宁容投资和新容电器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会决议,取得目标公司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并已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同意等。目标公司与宁容投资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应收、应付往来款项已清理完毕,宁容投资不存在占用目标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以协议约定为准。

(三)股权转让价款与增资款的支付安排

1、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各方同意,在协议约定交割条件满足后,经宁容投资书面通知王子新材后5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宁容投资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股权转让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的50%,即2,500万元。

各方同意,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宁容投资剩余50%的股权转让价款,即2,500万元。

2、增资款的支付:各方同意,王子新材的增资款应当以现金方式缴付1亿元,在交割完成后三个月内再分期支付增资款。

3、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王子新材借款2,000万元给新容电器。

4、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价款为含税价,相关应缴税款(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所得税等,具体的税额以税务机关确定的金额为准)各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和缴纳。

(四)过渡期及期间的损益安排

1、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为过渡期。

2、各方同意,在新容电器交割日后,可由王子新材集团相关部门或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在过渡期的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确认。

3、各方同意并确认,过渡期内,目标公司运营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归新容电器所有或承担。

(五)本次交易的交割

1、各方应协议约定条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向新容电器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企业相关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新容电器股东、注册资本、公司章程、新容电器新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变更登记及备案)。新容电器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2,678.33万元,各方应在新容电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过程中积极配合。

2、交割日的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容电器60%的股权登记至王子新材名下之日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日。

(六)协议的成立与生效

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容电器作为金属化薄膜电容领域的专业企业,在军工、新能源汽车、光伏风力发电、电网、轨道交通、医疗、家电等金属化电容器应用领域有深厚的技术积累、成熟的供应体系与优质的客户资源,与公司现有的军工科技、消费电子和绿色包装三大板块业务形成良好的产业资源互补和协同效应。本次收购及增资进一步延伸了现有军工科技板块业务,有利于完善该领域产业链布局,做到了横向资源整合,为做大做强军工业务增强了科技与技术含量,为未来军工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同时加强了新能源领域产品供应服务能力,实现供应端与客户端资源的协同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整合公司绿色包装板块的家电及消费电子客户资源,拓展产品线,更好地配套服务公司战略客户。本次收购及增资均为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1、标的公司经营风险

标的公司未来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业务进展迟缓等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本次收购及增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2、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收购完成后,新容电器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由于新容电器主要从事金属化电容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与公司现有业务差异较大,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否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并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充分发挥收购整合的协同效应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升对外投资、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一006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27日及2022年1月13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61)。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相关工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2月27日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祝建霞

邮政编码:330096

联系电话:0791-86397153

邮箱:zqb@zhengbang.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一005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6日(星期四)。

7、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峰先生主持。

8、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9名,代表股份数量为1,482,820,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123%。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447,812,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85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2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5,007,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4%;参加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6名,代表股份数量为45,538,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53%。

公司董事程凡贵、刘道君、黄新建先生因故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杨爱林先生和雷萌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注:本决议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方为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联”),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正邦集团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74,732,352股,江西永联农业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92,912,702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方正邦集团、江西永联回避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942,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9%;反对229,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5%;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05,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92%;反对229,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3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0,358,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52%;反对22,458,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46%;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76,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6753%;反对22,458,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3170%;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方为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联”),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正邦集团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74,732,352股,江西永联农业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92,912,702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方正邦集团、江西永联回避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878,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81%;反对3,292,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02%;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42,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618%;反对3,292,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306%;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4,219,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56%;反对18,596,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2%;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38,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549%;反对18,596,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8375%;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2,589,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227,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07,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32%;反对227,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9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李志轩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3,665,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82%;反对19,151,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15%;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83,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9372%;反对19,151,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55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曹小秋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2,281,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反对535,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99,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70%;反对535,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53%;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爱林先生及雷萌先生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2-0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总额累计不超过20亿元。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23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2.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22年1月12日,公司完成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金洲 公告编号:2022-005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朱要文先生通知,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2005号),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朱要文先生已辞去公司任职,该立案调查事项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金洲 公告编号:2022-006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崔春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并不再担任其他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崔春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崔春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