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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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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及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2-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2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5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子公司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制药”)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成都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3、风险揭示

13.1本金及收益风险:本产品有投资风险,成都银行仅保障资金本金以及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收益不确定的风险。本产品的收益由保值收益和浮动收益组成,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在产品存续期内,市场收益上升,本存款的收益不随市场收益上升而提高。

13.2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

13.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认购,产品成立后投资者不享有提前赎回权利。

13.4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本产品的浮动收益与挂钩标的价格水平挂钩,收益计算较为复杂,故适合于具备相关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13.5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相关信息。如果购买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存款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成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成都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成都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成都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3.6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投资者签署《成都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投资者协议书》至产品起息之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成都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则成都银行有权决定本产品不成立。

13.7数据来源风险:在本产品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所需的价格水平,成都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13.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本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的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成都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3.9再投资风险:成都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如成都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则该产品的实际产品期限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产品提前终止, 则投资者将承担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的风险。

13.10资金被扣划的风险:由于投资人的原因,导致资金被司法等有权机关冻结、扣划等风险。

13.11交易对手风险:若相关投资的交易对手、所投资的金融工具或资产项下的相关当事方发生不可预料的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破产等,将可能影响存款收益的实现。

13.12技术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运作可能依赖于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电子载体来实现,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同时通讯技术、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具有存在缺陷的可能,影响本产品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程序的正常进行。

13.13产品风险:本期产品风险评定等级为 I 级,产品风险极低,本金损失风险为O。

(二)兴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0.风险揭示

10.1市场风险:本存款产品到期收益取决于衍生结构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可能受国际、国内市场汇率、利率、实体信用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最差的情况下只能获得固定收益。对于不具备相关投资经验的投资者,本产品收益计算方式可能较为复杂,客户到期获得的实际收益可能低于其预期收益目标。

10.2流动性风险: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限内,客户无权要求提前终止本存款产品,可能导致客户在产品存续期内有流动性需求时不能够使用本产品的资金,并可能导致客户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产品的机会。

10.3 早偿风险:本存款产品兴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客户可能面临提前终止时的再投资风险。

10.4法律与政策风险:本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将可能对本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响,甚至导致客户资金遭受损失。

10.5 信息传递风险:兴业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本存款产品的信息与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至兴业银行相关营业点或通过登录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兴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如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存款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如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兴业银行的,致使在需要联系客户时无法及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10.6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地震、火灾、战争、非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引起或能控制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互联网系统、电力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及损失,兴业银行不承担责任,但兴业银行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知康弘制药,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0.7数据来源风险: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价格。如果届时《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说明书及要素表》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说明书及要素表》中所需的价格,兴业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进行计算。

10.8产品不成立风险:在本存款产品起息日(含)之前,若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兴业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存款产品合同文件规定向客户提供本存款产品,则兴业银行有权决定存款产品不成立,康弘制药将承担投资本存款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在实施前会对投资理财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合计4.758亿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五、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成都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协议书、回单;

5、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说明书及要素表、风险揭示书、协议书、转账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1月13日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月7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的议案》;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董事会同意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项目总投资35,642.58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的公告》。

二、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推进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的投资建设,争取项目尽快投产运营,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不超过28,514.06万元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建设期担保。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海南省临高县

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

光复合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投资建设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项目总投资35,642.58万元。

一、投资概述

公司拟由东南粤水电在海南省临高县投资建设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本项目为农光复合项目,项目用地是海南省菜篮子工程用地,项目需配套建设农业大棚,面积约为500亩。工程总投资35,642.58万元,其中包含建设农业大棚1,215.14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占20%,东南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于2021年7月取得《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07-460000-04-01-550530),获得海南省光伏建设指标;于2021年10月取得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函》(海南电网函〔2021〕281号),同意项目接入。

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的议案》,该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海口市海甸二东路59号富祥花园第一层商场。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4年3月28日。

5.法定代表人:陈鹏。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

7.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能源投资开发,机电设备安装,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劳务服务(劳务派遣除外),工程建设等。

8.东南粤水电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9.东南粤水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东南粤水电聘请湖南动力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地位于海南省临高县波莲镇美珠村,场址距临高县约3.5km,距离海口市区约58km,场址平均海拔高度约50m。场址中心坐标东经109.653°,北纬19.894°,场址比较平整。项目所在位置年太阳能总辐射量为5606.2MJ/m2,项目所在地属于太阳能资源很丰富等级(B级)。

2.项目规划装机规模60MW,采用540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132384块,一共分为19个子阵单元,19台3150kVA箱式变压器;根据国家能源局《光伏发电系统效能规范》(NB/T10394-2020),为了降低整体投资,充分利用取得的土地,该项目在直流侧进行容配比设置,通过计算采取1.2容配比系数,直流侧共包括19个3.15MW方阵,实际安装规模71.48736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

3.本项目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223636.05万kWh,年平均发电量8945.44万kWh,首年无衰减有效利用小时数为1348h,25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251.33h。

4.该项目工程建设总工期约为10个月,工程静态投资为34,957.42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为4,890.01元/kWp;工程动态投资为35,642.58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为4,985.86元/kWp。

5.该项目上网电价0.4298元/kWh(含税)。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21%(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63%(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2.73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

光伏组件价格上涨、储能系统电芯的更换等可能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及东南粤水电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606.38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0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

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全资)子(孙)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推进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的投资建设,争取项目尽快投产运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不超过28,514.06万元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建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由东南粤水电在海南省临高县投资建设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工程总投资35,642.58万元,该项目资本金占20%。为推进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东南粤水电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28,514.06万元,公司拟为该项目融资提供建设期担保,期限不超过10个月(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同时,项目运营期采用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

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东南粤水电提供上述担保,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海口市海甸二东路59号富祥花园第一层商场。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4年3月28日。

5.法定代表人:陈鹏。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

7.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能源投资开发,机电设备安装,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劳务服务(劳务派遣除外),工程建设等。

8.东南粤水电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9.东南粤水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东南粤水电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不超过28,514.06万元。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期限:不超过10个月。

(四)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保证东南粤水电业务的顺利开展,推进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的建设,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东南粤水电不超过28,514.06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2.公司董事会认为东南粤水电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清洁能源发电前景广阔,本项担保风险可控。

3.东南粤水电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214,684.06万元(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551,890.88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3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1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及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光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以适应公司未来发展、保障目标规划有效落地和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整体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设立人力资源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附件: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2,736,5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5%。

2、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将视情况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方式包括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5%。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文件,以及公司《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股份及后续安排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华创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管理,并全额认购华创证券设立的“华创勤上光电员工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重大资产重组时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票的方式持有公司股票。2016年1月,公司与配套融资认购方华创证券(代表勤上光电员工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数量12,736,507股,认购价格5.67元/股,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6年12月1日起算)。2020年11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实施展期,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至2021年12月1日。2021年11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实施展期,延长至2022年12月1日,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

3、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解除限售条件并上市流通。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2,736,5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5%,尚未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会议,结合持股计划实际情况,对减持股份及后续安排进行充分讨论后形成如下意见:

1、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将视情况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方式包括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5%。

2、如存续期届满前仍存在剩余股票尚未出售,可召开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2、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个人资金需要、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