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0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于2022年1月4日发布《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4号)。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周三)16: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3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7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2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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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7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2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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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1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初步核算的集团口径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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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一一每股收益》计算,已考虑优先股股息和永续债利息发放的影响。
(2)逾期60天以上贷款偏离度=逾期60天以上贷款余额/不良贷款余额。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1年,本行不断深化全面数字化经营,全力实现“重塑资产负债经营”的新三年目标,经营业绩稳健增长,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下降,拨备覆盖率持续提升。
2021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693.83亿元,同比增长10.3%,净利润363.36亿元,同比增长25.6%。2021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49,213.8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1%,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30,634.4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9%;负债总额45,259.3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3%,其中,吸收存款本金29,618.1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8%。2021年末,不良贷款率1.02%,较上年末下降0.16个百分点;逾期60天以上贷款偏离度0.85,较上年末下降0.07;拨备覆盖率288.42%,较上年末上升87.02个百分点。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行不存在前次业绩预计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为本行初步核算的集团口径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本行法定代表人谢永林、行长胡跃飞、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项有志、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培卿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2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2年1月10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3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4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胡跃飞、陈心颖、姚波、蔡方方、郭建、杨志群、郭世邦、项有志、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共14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参加了会议。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孙永桢和王群到现场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永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的议案》。
同意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2022年股息发放方案,具体如下:
1、发放金额:以优先股发行量2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为基数,按照票面股息率4.37%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股息人民币4.37元(含税)。本行本次派发股息合计人民币8.74亿元(含税)
2、计息期间:2021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6日
3、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4日(星期五)
4、除息日:2022年3月7日(星期一)
5、派息日:2022年3月7日(星期一)
6、发放对象:截至2022年3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平银优01股东
7、派发方式:本行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由本行直接向优先股股东发放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关于理财存量资产处置2021年四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08 证券简称:天创时尚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13589 债券简称:天创转债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2022-003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投资”)持有公司169,825,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数据为截至2022年1月10日)727,837,147股的比例为23.3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60,150,000股,占其持有数量的35.42%,占公司总股本的8.26%。
● 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219,553,700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109,878,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0.05%,占公司总股本的15.10%。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接到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将其持有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质押的通知,获悉东方时尚投资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本次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东方时尚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股权质押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东方时尚投资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保证金、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如下:
单位:股
■
注:1、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时尚投资质押给北京兴业恒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250,000股股份已到期,质押延期手续正在办理中,上述质押股份没有平仓风险。东方时尚投资在相关延期业务办理完成后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信息。
2、东方时尚投资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股票红利、控股及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3、东方时尚投资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东方时尚投资无业绩补偿义务,东方时尚投资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高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高创”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香港高创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16.27%减少至15.27%,其一致行动人梁耀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3,0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香港高创与其一致行动人梁耀华先生共同持有公司65,571,122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28%。
2022年1月13日,公司收到股东香港高创发来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截止2022年1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香港高创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289,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备注:
1、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高创持有公司65,508,122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27%,其一致行动人梁耀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3,0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香港高创与其一致行动人梁耀华先生共同持有公司65,571,1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28%。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香港高创的一致行动人梁耀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故本次变动后香港高创与其一致行动人梁耀华先生共同持有公司65,571,1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28%。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披露了《首发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根据公告内容,香港高创拟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6月19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3.5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8,578,48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15,000,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3.50%)。截止2022年1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香港高创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4,289,2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香港高创将继续实施本轮减持计划,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2月份新签合同情况简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2-003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2月份新签合同情况简报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21年1-12月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2,04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1%。12月份,本公司新签单笔合同额在人民币10亿元以上的重大工程承包合同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以上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2.5亿元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上述理财产品于2022年1月13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人民币2.5亿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643,356.16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金额:元
■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元
■
注:上表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7,995.39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48.27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2-005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编号:临2022-002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41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
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于2021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资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号《关于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0002456121609)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公司2020年度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为37.71亿元, 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我局于2021年8月10日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你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12月27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审议《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议案,均未获通过。在此情形下,根据2021年半年报显示,你公司2021年上半年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为18.9亿元,未 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由于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已连续2年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持续开展,现要求 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尽快解决关联交易合规性问题。你公司应当在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后30日内予以改正,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