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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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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2-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 截至2022年1月12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9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6,42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2,662,868.5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0]第ZI10010号)。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2022年1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提前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0)。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熊杰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4日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168,051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0号)核准,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兴股份”)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4010万股,并于2021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0,900,000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90%。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共有35名股东,该部分限售股共计11,168,0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51%,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将于2022年1月1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对其所持股份锁定情况承诺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合兴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则以及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对合兴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168,051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9日;

(三)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兴汽车电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3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山股份)于2022年1月6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对《问询函》中涉及的事项回复如下:

一、公告披露,公司预计2021年全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8.00亿元到-20.38亿元,经测算第四季度单季度亏损8.87亿元到 11.25亿元,主要系煤价同比大幅度攀升,公司发电、供热成本出现倒挂,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发电、供热业务收入、成本构成情况,并结合煤炭价格走势、热电产品价格变动情况等,具体说明全年大额亏损的原因,以及前期是否进行充分风险提示;(2)结合第四季度煤炭价格走势及同比变动、公司原材料采购政策、全年煤炭长协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营业收入端与成本端的采销匹配情况等,进一步说明第四季度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自查是否存在利用不当利润调节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回复如下:

1.1 公司发电、供热业务收入、成本构成情况。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71亿元,其中:电力收入53.84亿元,占营业收入83.2%,本报告期较同期减少7.7亿元;热力收入10.34亿元,占营业收入16%,本报告期较同期减少0.01亿元。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成本79.25亿元,其中:燃料成本55.50亿元,占营业成本70.03%,本报告期较同期增加11.34亿元;折旧、职工薪酬及修理等其他成本费用23.75亿元,占营业成本29.97%,本报告期较同期增加1.91亿元。主要原因是:

(1)受煤价大幅上涨影响,除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外其他煤电企业发电及供热边际贡献均为负值,为降低亏损幅度,公司积极优化开机方式,发电量同比减少36.4亿千瓦时,售热量同比减少33.6万吉焦,影响发电收入减少11亿元、供热收入减少0.01亿元。

(2)自年初以来,受政策、疫情和供需矛盾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燃煤价格同比大幅上涨,全年入厂标煤单价(含税)完成1047.38元/吨,同比增加369.83元/吨,增幅54.6%,影响燃料成本增加17.32亿元。

1.2 结合煤炭价格走势、热电产品价格变动情况等,具体说明全年大额亏损的原因。

2021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增加亏损20.58亿元,主要原因一是燃煤价格大幅上涨。依前所述在燃煤价格同比大幅上涨的同时,电价仅较同期增加11.17元/兆瓦时、热价仅较同期增加0.63元/吉焦,增幅分别为3.5%和1.4%。全年电热价格增幅远远小于燃煤价格增幅,导致除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外其他煤电企业发电及供热边际贡献均为负值。二是履行央企保供责任,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公司在发电供热成本严重“倒挂”的情况下,坚决扛起保供电、保供暖、保民生的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确保机组应发尽发,全力以赴做好“三保”工作。

1.3 公司前期是否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对公司业绩存在的风险进行了提示,分别如下:

一是2021年8月29日披露的《2021年中期报告》。公司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中披露“根据现有市场条件,煤价仍旧持续高位运行,预测下一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将大幅减少。”

二是2021年9月30日和2021年10月29日发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司为了保供需求而进行煤炭采购等关联交易,公告中将关联交易对公司2021年业绩影响分别均进行了提示,即“采购煤炭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了保证今冬供暖期民生用煤和满足电网网架支撑负荷要求,在当前电、热价不变的情况下,由于煤价持续大幅上涨,发电成本已出现倒挂,发电、供热将导致2021年利润进一步下滑。”

三是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2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在上述公告中多次对公司1-9月份和7-9月份业绩大幅下滑情况进行了提示。

2.结合第四季度煤炭价格走势及同比变动、公司原材料采购政策、全年煤炭长协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营业收入端与成本端的采销匹配情况等,进一步说明第四季度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自查是否存在利用不当利润调节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坚持以国矿长协煤为主、厂矿直供市场煤为辅、刚性缺口进口煤补充的采购策略,2021年全年签订长协合同煤量760万吨,占全年煤炭总量57.9%,全年长协煤合同兑现率85%。其中第四季度,受能源保供和供暖期刚需等对煤炭需求的拉动影响,煤炭市场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签订长协合同煤量180万吨,本季度长协煤合同兑现率90%。

第四季度公司煤炭价格呈现大幅增长态势,入厂标煤单价(含税)1518.94元/吨,较同期增加846.48元/吨,增幅高达125.9%,影响减利12.38亿元,较前三季度累计增加671.50元/吨,增幅79.2%,影响减利9.83亿元。其中:入厂标煤单价(含税)10月份1372.24元/吨,环比增加221.56元/吨,增幅19.3%;11月份1565.93元/吨,环比增加193.69元/吨,增幅14.1%;12月份1604.42元/吨,环比增加38.49元/吨,增幅2.5%。

第四季度公司落实电价上调20%的电量14.79亿千瓦时,占第四季度电量37.28%,同比增利0.86亿元。电价上调产生的收益远低于本季度煤炭上涨减利影响,未能有效缓解公司发电供热成本倒挂的局面。同时公司切实履行央企的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发电机组应开尽开、应发尽发,耗用标煤量164.63万吨,全力保障发电供热的安全稳定,坚决扛起能源保供的责任与担当,造成第四季度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

公司经自查,不存在利用不当利润调节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前期定期报告披露,2020年末公司净资产为21.16亿元,与本次业绩预告预计亏损规模接近。公司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火电装机占比91.57%。请公司补充披露:(1)业绩亏损是否可能导致公司触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并负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2)结合主营业务构成、当前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本期预计大额亏损等情况,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经营基本面大幅恶化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回复如下:

1.业绩亏损是否可能导致公司触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并负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经公司财务资产部测算,公司2021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正值,营业收入大于1亿元,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指标,请投资者以公司2021年年报告为准,注意投资风险。

2.结合主营业务构成、当前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本期预计大额亏损等情况,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经营基本面大幅恶化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2年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电价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发改委煤炭限价令的逐步落实,将对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困难发挥积极作用,但成本倒挂的情形在一定时期将依然存在。公司将进一步提质增效,减亏控亏,经营基本面预计会有所改善,大幅恶化的情况可能性较小。

为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积极与各金融机构接触,目前已确认2022年到期流贷可以正常接续,同时新增银行授信20亿元。授信储备完全可以覆盖2022年需要偿还到期的长期贷款及经营资金缺口,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公司股价自2021年12月以来显著上涨,12月17日持股5%以上股东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请公司结合投资者沟通记录情况,核实是否存在有关股东提前知悉相关业绩事项的情形,并就本次业绩预告事项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供交易核查。

回复如下:

1.投资者沟通记录情况。

公司股价于2021年12月显著上涨期间未曾接到投资者来电,没有接待过机构投资者调研,没有与投资者围绕公司2021年度业绩情况进行过沟通。

2.核实是否存在有关股东提前知悉相关业绩事项的情形。

公司经向第二大股东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实股东是否提前知悉相关业绩事项情形,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复称“我公司2021年12月17日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不存在提前知悉贵公司2021年业绩事项的情形”。公司亦没有主动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沟通过2021年度业绩情况。

3.本次业绩预告事项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供交易核查情况。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等要求严格控制本次业绩预告内幕知情人范围,具体名单已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

以上回复所涉及2021年度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2-001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10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01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通过,能否获得核准与审查通过及最终获得核准与审查通过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2-011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号)核准,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公开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才学先生共计配售洋丰转债5,208,0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2.08%。

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2月17日,洋丰集团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洋丰转债共计1,390,0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3.90%;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12日,洋丰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杨才学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洋丰转债共计1,515,0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5.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月13日,公司收到洋丰集团的通知:2022年1月13日,洋丰集团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洋丰转债共计1,060,0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60%。

本次减持后,控股股东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洋丰转债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根据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得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2年1月14日起,上述代销机构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者可在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一、适用基金

二、费率优惠活动

如万得基金开展费率优惠活动,本基金将自动参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费率优惠期限、业务办理的流程将以万得基金规定或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万得基金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万得基金正式销售该基金产品之日起,该基金产品将自动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咨询渠道:

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站:www.520fund.com.cn

2、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5-8822

瑞达基金网站:www.ruidaamc.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