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银瑞信大和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流动性服务商终止的公告
工银瑞信瑞弘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17日起,本公司终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工银瑞信大和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简称:日经ETF、基金代码:159866)提供流动性服务。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工银瑞信瑞弘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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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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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1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2年1月1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2年1月20日起可以查询,并可以在基金规定的开放运作期内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2年1月17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工银瑞信瑞景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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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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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1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2年1月1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2年1月20日起可以查询,并可以在基金规定的开放运作期内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2年1月17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关于广发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睿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及暂停转托管公告
为促进广发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稀有金属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14日起,本公司选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稀有金属ETF(159608)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睿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及暂停转托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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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广发睿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广发睿阳”,扩位简称为“广发睿阳”。
2、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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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8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自2022年1月19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本公司将于2022年1月20日将本基金的场内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2年1月21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即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领取现金红利。
3、本基金场外现金红利款将于2022年1月2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4、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3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上一个开放期结束日之次日的3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三年年度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含)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人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6、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 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7、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月1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8、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净值估值精度
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广发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于2015年8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28号文核准募集,于2016年2月22日正式成立运作。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本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2年1月14日起,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进行调整,并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的估值精度(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广发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详见附件)。
一、本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变更情况
原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6%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二、关于本基金修改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向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另外,本基金管理人已相应修订了本基金的《广发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本公告仅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附件:《广发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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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2-002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召开相应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授信额度之日止。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应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授信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选定提供授信服务业务的商业银行,并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次召开相应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授信额度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5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2021年2月6日)12个月内。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06)。
2022年1月13日,公司提前归还24,2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使用118,491万元(最高额)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归还后,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9,990万元。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名称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2-002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溢租赁)根据行业监管要求,于近日对营业执照中“名称”进行变更,其他信息不变。香溢租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柒亿伍仟万元整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胡秋华
营业期限:2008年02月27日至2028年02月26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运输装卸设备租赁、电力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印刷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船舶租赁、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维修、租赁业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项目投资;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品、办公家具、工艺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158号3楼
目前该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新换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1月12日发行完毕,现将有关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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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关于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于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及相关风险揭示的公告
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其中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为银华永兴LOF,基金代码:161823;C类基金份额简称为永兴债C,基金代码:161824)自2021年12月14日15:00起,至2022年1月11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及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具体安排详见2021年12月9日在规定报刊、本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详见2022年1月13日在规定报刊、本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的《关于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2年1月12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将于2022年1月14日开市起停牌并不再复牌,同时本基金将于2022年1月14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再恢复。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于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及相关风险揭示的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可投资于北交所上市的股票。可投资北交所股票的增加基金列表详见附件一。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北交所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属于上市交易的股票。
二、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可根据各自基金合同的约定,并在遵守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参与北交所股票的投资。
公募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北交所股票。
三、本公司在投资北交所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北交所股票具有下列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交所上市企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普遍具有初创性、技术新、研发投入大、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相对于沪深交易所上市企业,北交所上市企业的经营风险、盈利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股价大幅波动风险等整体上更为突出,且投资于北交所股票还存在市场制度、交易规则等差异可能带来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市场风险、股价大幅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转板风险、退市风险、系统性风险、集中度风险、政策风险和监管规则变化风险等。
北交所股票的特有风险包括:
(一)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北交所上市企业主要为创新成长型企业,普遍具有规模小、对技术依赖性强、技术迭代快、议价能力不强等特点,或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业务收入、现金流及盈利水平等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该类企业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能力较弱,存在较大经营风险,由此可能对基金净值造成不利影响。
(二)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相较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北交所竞价交易设置了更宽的涨跌幅限制,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30%,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可能大于A股其他板块,由此可能导致基金净值较大幅度的波动。
(三)流动性风险
北交所股票投资门槛较高,二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机构投资者持有个股大量流通盘将导致个股流动性较差,若机构投资者在特定阶段对个股形成一致预期,由此可能导致基金面临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四)转板风险
北交所上市公司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的基本上市条件并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具体上市条件的,可申请转板上市。无论北交所上市公司是否转板成功,均可能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五)退市风险
北交所上市公司后续经营期间如果触及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交易所等规定的退市情形,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六)系统性风险
因北交所上市公司大部分为新兴产业公司,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同时,北交所上市公司平移自新三板精选层,从历史来看整体估值受政策阶段性影响较大,所以北交所个股估值相关性较高,政策空窗期或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七)集中度风险
北交所为新设交易所,初期可投资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
(八)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北交所上市公司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专精特新产业及北交所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九)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北交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或者补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可能对基金投资运作产生影响,或导致基金投资运作相应调整变化。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附件一:增加可投资北交所股票的证券投资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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