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
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1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
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根据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维科控股”)、杨龙勇及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耀宝投资”) 所签订的《维科电池利润补偿协议》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更正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2021]D-0555号,公司将回购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2019年度追加补偿股份合计462,901股,并予以注销。各交易对方补偿股份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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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所签订的《维科能源利润补偿协议》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更正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2021]D-0555号,公司将回购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追加补偿股份合计113,064股,并予以注销。交易对方补偿股份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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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 月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调整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11月22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详见 2021年 11月6日、2021年 11月23日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调整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公司已将本次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情况通知债权人。
上述2019年度业绩追加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25,480,527股变更为524,904,562股。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2年1月14日,公司已完成上述575,965股回购股份过户,并转入公司开设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2年1月17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回购股份占回购前本公司总股本的0.11%,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2.00元。
本次回购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业绩补偿承诺议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2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575,965股,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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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2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董事长何承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战略实施,经公司经营层充分调研,决定加大对小动力电池和储能业务的投入,使用自有资金向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简称“南昌电池”)增资2亿元,专项用于公司提高小动力电池和储能产业项目产能扩张,增资款项将根据产业投资项目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本次增资后,南昌电池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2.1亿元,公司仍直接持有南昌电池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3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电池”)
● 增资金额:2亿元
● 增资方式:采用自有资金增资,增资前南昌电池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2.1亿元。
● 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战略实施,经公司经营层充分调研,决定加大对小动力电池和储能业务的投入。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南昌电池增资2亿元,增资款项将根据产业投资项目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本次增资后,南昌电池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2.1亿元,公司仍直接持有南昌电池100%股权。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8年8月2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经开区坚磨大道699号
法定代表人:陈良琴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尚未到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MA382BX352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超级电容器、储能器件或装置、风力发电设备、光伏发电设备、新能源汽车电动机及相关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测试服务、咨询服务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南昌电池资产总额为54,160.94元,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54,160.94元,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01,600.66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南昌电池资产总额为13,560.28元,负债总额为61,000元,净资产为-47,439.72元,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08.20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本次增资前,公司直接持有南昌电池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直接持有南昌电池100%股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向下属子公司南昌电池进行增资,专项用于公司提高小动力电池和储能产业项目产能扩张,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将加强对南昌电池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管理和控制。
特此公告。
●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