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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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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2-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7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回购股份可以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考虑到资本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19年5月20日前累计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股份的数量为量为13,847,31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4%。

五、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股权结构变动

本次股份注销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3,129,012,583股变更为3,115,165,266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为准。

(二)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减少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库存股,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净利润、每股收益(注:按规定披露的每股收益计算时需剔除回购股份)、净资产收益率无影响。具体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预计影响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最终具体变动情况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本次注销股份的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注销结果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相关股份注销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注销股份有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相关股份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注销结果,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第一次回购的13,847,317股股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129,012,583股变更为3,115,165,26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129,012,583元变更为人民币3,115,165,266元。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在相应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7日

至2022年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1月27日、2022年1月28日(9:00一12:00,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环球都会广场3号楼9层。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环球都会广场3号楼9层。

联系人:景霞

联系电话:021-68365799

传真:021-68365693

邮编:200135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 13.9.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年6月19日、2021年7月17日、2021年8月17日、2021年9月17日、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2月18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5)。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瀚叶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3月25日,瀚叶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号),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瀚叶股份在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瀚叶股份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科技”)2020年员工大量离职,业务停滞;2020年12月31日应收四家主要客户账款合计34,243.18万元均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内收回。因此导致大额的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和包括商誉在内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炎龙科技在客户收款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瀚叶股份在对炎龙科技的管控上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强化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与执行力度,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2.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管理,严格要求各分、子公司按照公司内控管理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业务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

3.加强内部控制培训,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4.截至目前,炎龙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页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页游”)主要客户JWF DEVELOPMENT CORP.、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和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司未按承诺履行回款义务,相关应收账款仍未能收回。炎龙科技及上海页游已于2021年9月10日向萨摩亚最高法院递交对上述债务人JWF DEVELOPMENT CORP.、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和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司的破产申请,萨摩亚最高法院已受理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4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