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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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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公告

2022-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7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单位定期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3500万30天,1200万6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本次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6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97.45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202.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于2022年1月5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006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定期存款的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进行定期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工商银行嘉兴分行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85%,经营现金流充沛,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较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2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台华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