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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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2022-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2-004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张家港产业资本”)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5.11%,股份变动达到5%。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张家港产业资本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2年1月18日张家港产业资本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0.11%下降至5.11%,股份变动达到5%。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现将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注:

(1)张家港产业资本于2020年3月30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公司49,391,328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11%。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完成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新增股份96,275,546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84,952,546股,张家港产业资本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8.47%;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1,953,000股,于2020年12月15日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120,00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82,879,546股;于2021年7月15日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484,00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80,395,546股。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变动: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因资金回笼需求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和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被动稀释股份比例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家港产业资本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3、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曲美家居

股票代码:6038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1号楼

通讯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区1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1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董事基本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资金回笼需求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股票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增发被动稀释股份比例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2月18日披露减持计划: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3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9%。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减持 279.9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48%,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未来如继续减持,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9,391,328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1%。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9,641,728股,占现在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曲美家居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曲美家居交易股份1634.96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2%,具体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具体查询地址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

联系人:孙潇阳、刘琼

电话:010-84482500

传真:010-84482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龙友

日期: 2022年 1月 1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