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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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2-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1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内攀升较快,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业绩下滑风险:根据公司已发布的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38,356,376.42元,相较于去年同期下降31.48%;归母公司净利润67,361,245.55元,相较于去年同期下降76.24%;归母公司扣非净利润40,669,284.23元,相较于去年同期下降83.52%,业绩存在较大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业绩下滑风险。

● 计提商誉减值风险:公司目前商誉账面原值为146,431.11万元,考虑到公司前三季度业绩下滑情况,公司正在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可能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预计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商誉减值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在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1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8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谢晓东先生: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19日期间不存在买卖股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2022年1月19日收盘,公司A股收盘价为10.05元/股, 公司A股股票在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1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8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短期内公司股价攀升较快,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业绩下滑风险

根据公司已发布的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38,356,376.42元,相较于去年同期下降31.48%;归母公司净利润67,361,245.55元,相较于去年同期下降76.24%;归母公司扣非净利润40,669,284.23元,相较于去年同期下降83.52%,业绩存在较大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业绩下滑风险。

(三)计提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目前商誉账面原值为146,431.11万元,考虑到公司前三季度业绩下滑情况,公司正在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可能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预计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商誉减值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核查后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最后,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务必审慎判断、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