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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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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2-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9,97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376%;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月21日。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共计259,972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并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0年2月29日,公司在官网(http://www.kingsino.cn)及内部OA系统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至2020年3月9日,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3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5月15日为授予日,向1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0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1日。

7、2020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0年10月30日为授予日,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75.9932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9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0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1月19日。

9、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魏泓、吴成才、戴亮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三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4,000股,同时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2.953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2021年3月2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1、2021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调整金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12、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143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14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6,484,4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9538元/股调整为2.9238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96元/股调整为2.93元/股。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刘辉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的限售限制性股票52,000股,回购价格为2.923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2021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6月10日。

14、2021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5、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3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11月19日上市,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1年11月19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月21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20名。

3、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9,97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376%。

4、本次可解除限售对象及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注: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杜进鑫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李及鹏、欧阳晓平因公司出售子公司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000股,上表数据已剔除该部分股数。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杜进鑫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李及鹏、欧阳晓平因公司出售子公司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000股全部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人员外,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五、预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变动前股份数量截至2022年1月18日。最终数据以解除限售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上述股本变动情况表中各明细数加总与合计数如存在差异属四舍五入所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