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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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22-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2-004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国际”)收到了天津海事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津72民初762号之五】,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概述

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海洋”)于2019年10月以仓储合同纠纷为案由向天津海事法院起诉长江国际,并申请冻结长江国际相关财产。天津海事法院于2021年9月作出【(2020)津72民初762号之四】民事裁定,驳回中交海洋的起诉。中交海洋不服该裁定,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作出【(2021)津民终1124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上述案件的起诉、一审裁定、二审裁定和财产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38、2021-015、2022-001)和公司定期报告。

二、进展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于2022年1月17日出具了案号为【(2020)津72民初762号之五】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解除对长江国际名下银行存款327,001,392元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的民事裁定对增加公司现金流、增强经营能力有一定的积极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