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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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联储证券
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
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022-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2年1月21日起本公司新增委托联储证券销售本公司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联储证券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活动时间、优惠费率以联储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联储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376)。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金融中心大厦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7层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高舒婕

电话:010-86499807

传真:010-86499401

客户服务电话:956006

网址:www.lczq.com

二、通过联储证券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联储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联储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联储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联储证券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联储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联储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联储证券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2年1月21日起在联储证券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联储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联储证券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联储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6006

公司网址:www.lczq.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壹仟万元以上

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决定自2022年1月25日起,投资人通过所有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下同)或转换转入本基金,做以下申请金额暂停业务调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请金额在本基金任意一类基金份额上应小于或等于1,0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本基金任意一类基金份额上的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本公司将根据单笔申请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确认,对于单笔导致累计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申请,本公司将对该笔申请金额全部确认为失败,并按此原则继续确认,直至累计金额达到前述要求。

2、如果投资者转换转入本基金按照上述规则确认失败的,其原基金转换转出的申请也将确认失败,原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3、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除另有公告外,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4、转换业务的申请金额为基金转换转出时的初始金额。

5、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