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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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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22一一002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在报喜鸟研发大楼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的董事人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志泽先生主持。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2年1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2年1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ZF10008号】审核确认,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月1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2年1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2年1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22一一003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以专人送达及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在报喜鸟研发大楼十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周永温先生主持。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2年1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同意公司用1,137.5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用264.6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2年1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2年1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22一一004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次修订后的发行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3,170,198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1,721,85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000,002.1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21,860.27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778,141.83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241,721,855.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482,056,286.8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4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11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专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55,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82,497.4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23,778,141.83元,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相关事宜,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22一一005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3,170,198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1,721,85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000,002.1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21,860.27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778,141.83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241,721,855.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482,056,286.8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4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1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设立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丙方”)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情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黄诚、刘波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111号)。

特此公告。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22一一006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3,170,198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1,721,85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000,002.1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21,860.27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778,141.83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241,721,855.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482,056,286.8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4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111号”《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为本次的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情况

(一)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至2022年1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137.57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137.57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22.19万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264.64万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64.64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为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顺利实施,截至2022年1月19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投入人民币1,137.57万元,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137.57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资金;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发行费264.64万元,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人民264.64万元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137.57万元、264.64万元分别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有资金和先期已支付发行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同意公司用1,137.5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用264.6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137.57万元人民币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137.57万元人民币,用264.6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

(四)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ZF10008号】审核确认,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月1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008号);

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22一一007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3,170,198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1,721,85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000,002.1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21,860.27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778,141.83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2月24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11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为:

单位: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2,377.81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及资金投入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期以内(含一年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六)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具体理财方案的审批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

2、投资时机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将针对闲置募集资金选择优良信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对产品的种类、金额、期限、投资方向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严格筛选并审查。

2、明确实施程序,按程序审批通过后实施,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3、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中所规定的相关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报喜鸟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报喜鸟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