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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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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2-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23日起,至2022年2月25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8层

联系人:昂思梦

联系电话:021-68609600一2019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终止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见附件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2月22日,即在2022年2月22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三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2年2月23日起,至2022年2月25日17:00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8层

联系人:昂思梦

联系电话:021-68609600一2019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终止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3、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本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二次召集大会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但权益登记日仍为2022年2月22日。

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昂思梦

联系电话:021-68609600-2019

传真:021-33830351

网址:www.zofund.com

2、监督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咨询。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2日

附件一:《关于终止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终止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附件三:《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关于终止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基金合同。

终止基金合同的具体方案,请详见附件二《关于终止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0日

附件二:

关于终止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终止基金合同方案需经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因此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本基金管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在生效后方可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终止基金合同方案要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的基金运作

在通过《关于终止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运作方式进行运作。

基金管理人可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具体规定详见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基金财产清算

(1)审议《关于终止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3)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1、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历史沿革

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15号)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终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1)终止基金合同方案不存在法律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一、召开事由”约定,“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1)终止基金合同;……”,为终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提供了依据。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会议形式以及通过决议所需比例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2)终止基金合同方案不存在技术障碍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四、终止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预防基金合同终止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终止《基金合同》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对《基金合同》终止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必要的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或更改其他会务安排,并予以公告。

如果终止《基金合同》方案的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基金管理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终止《基金合同》方案的议案。

2、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赎回基金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在本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及《关于终止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告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提前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但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或可以暂停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在全部基金份额均被赎回的情形下,本基金仍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财产清算程序。同时,届时如出现该种情形所有清算费用将不再由基金财产而改由基金管理人支付,因此即使是在待分配财产为零的情形下,也不会出现基金资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的风险。

五、反馈及联系方式

投资者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及时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

联系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

联系电话:021-68609700

传真:021-33830351

网站:www.zofund.com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0日

附件三:

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说明: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分别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3、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4、本表决票可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或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2年2月25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若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二次召集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注: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分别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3、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中欧港股通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2022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欧港股通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欧港股通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1年岁末及2022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1年岁末及2022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有关港股通交易日的安排,为更好地保证本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除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因境内节假日休市外,对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

注:1.关于非港股通交易日的具体安排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通知为准;

2.上述日期已剔除和境内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3. 本基金的申赎业务规则详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4、如本基金调整上述业务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所带来不便。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中欧港股通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欧港股通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1年12月8日起生效,对于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一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一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本基金将自2022年1月24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非养老金客户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 日常转换转入业务

4.1 转换费率

4.1.1 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4.1.2在本基金认购所得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内,基金管理人只办理转换入业务,本基金认购所得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后,才开始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和转换转出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

4.1.3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4.2.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中欧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本次仅开放本基金转换转入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4.2.2业务办理机构

本公司已开通A类份额或C类份额的转换业务,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办理A类份额或C类份额的转换业务及具体转换办法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

4.2.3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 100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在《招募说明书》(含更新)或相关公告中约定的最低保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开放期内,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发生巨额赎回,则在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巨额赎回处理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10)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 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直销机构支持A、C份额的定投业务,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务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每期定投申购金额起点为1元。其他销售机构的最低定投起点金额高于上述规定的,则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执行。

5.2 定投业务安排

(1)投资者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手续费)按照各代销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2)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下述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下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下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下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下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其他

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楼;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8 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5.2 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2021年第四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披露2021年第四季度报告的基金如下:

上述基金的季度报告全文于2022年1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