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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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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盛运环保51%股份的公告

2022-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10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盛运环保51%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1月21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获得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环保”)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1,790,980,027股股票,并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盛运环保51%股份,成为控股股东。

● 风险提示:本次重整投资的重整计划尚在执行过程中,并购整合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参与盛运环保系公司重整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1年7月收到盛运环保系公司(即盛运环保及其控制的下属7家子公司,包括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宁阳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凯里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招远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下同)合并破产重整案管理人发来的《盛运环保系公司重整投资人正选通知书》(盛运管函[2021]52号),经评审委员会评定,确认公司为盛运环保系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正式入选单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入选盛运环保系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7)。

公司于2021年9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盛运环保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盛运环保系公司重整投资,批准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重整投资盛运环保系公司,持有盛运环保转增后总股本51%的股份。同日,公司与盛运环保系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管理人及盛运环保系公司就投资盛运环保系公司签署了《盛运环保系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管理人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盛运环保系公司关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投资盛运环保系公司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2)。

2021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盛运环保系公司合并破产重整管理人转来的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皖08破1号之五],认为管理人制定的《盛运环保系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较为有效地保护了全体债权人及出资人权益,有利于区域性经济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相关规定,批准盛运环保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盛运环保系公司合并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盛运环保系公司重整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4)。

二、重整投资进展情况

2022年1月21日,公司已获得盛运环保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1,790,980,027股股票,并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盛运环保51%股份,成为控股股东。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重整投资的重整计划尚在执行过程中,并购整合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另行公告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一般规定》,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项目运营并发电业务2021年度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据公司初步统计,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及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72,178.83万度,上网电量59,527.52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78元/度,垃圾入库量195.91万吨(含生活、餐厨、污泥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186.25万吨)。2021年全年,公司及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累计发电量256,080.33万度,累计上网电量210,101.24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98元/度,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163,042.72万度,累计垃圾入库量700.16万吨(含生活、餐厨、污泥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664.45万吨)。

相关经营数据分区域统计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12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高冰镍项目合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名称:《关于Merit与伟明之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

● 协议对应项目规模及投资金额: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以下简称“高冰镍项目”或“本项目”),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9亿美元。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项目实施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新能源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有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本次投资主要产品镍有色金属未来价格走势存在不确定性,如果镍价存在大幅波动,将给项目的盈利能力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管理,减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本次投资涉及境外投资,需要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本项目能否顺利实施以及实施后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签署合资协议概述

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红土镍矿冶炼高冰镍(印尼)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高冰镍项目;同意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授权资本为100万美元,并根据项目投资建设需要增加授权资本,其中公司持股70%。授权管理层开展境外投资审批工作,根据本项目建设进度在出资额度内分期出资,自有资金投入与投资总额差额部分通过项目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等借款方式解决,并签署后续融资协议。授权管理层与相关单位签署后续法律文件。

2022年1月24日,公司与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以下简称“Merit公司”)就投资建设高冰镍项目签署《关于Merit与伟明之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

二、合资协议基本情况

(一)合资协议对应投资标的

高冰镍项目,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位于印度尼西亚哈马黑拉岛Weda Bay工业园(IWIP)内,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9亿美元。根据公司所占股比计算,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2.73亿美元。

(二)合资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1、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项光明;注册资本,125,654.26万元;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81号B2幢5楼东南首;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固废处理工程、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施工、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危险废物经营(凭许可证经营),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及安装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从事进出口业务。

2、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中文名称,曼尼特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RM 1528, 15/F BEVERLEY COMM CTR 87-105 CHATHAM RD TST KLN HONG KONG;经营范围,投资;股权结构,Indig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Merit公司100%股权。Merit公司设立不足一年,尚未有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Merit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在印度尼西亚哈马黑拉岛Weda Bay工业园(IWIP)内,投资开发建设的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

(二)合资经营背景:各股东一致认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共同投资,在印尼开展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符合各方的战略发展以及全球市场的战略需求。

(三)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约为3.9亿美元,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及铺地流动资金。具体本项目总投资额数额以协议各方一致认可的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四)合资公司基本信息:合资公司拟定英文名称为PT. JiaMan New Energy Indonesia,拟定中文名称为印尼嘉曼新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和总部应位于印度尼西亚雅加达,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将开展如下经营活动:高冰镍产品的工业生产和销售;销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副产品;贸易。具体信息以在印尼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五)授权资本及股权结构:合资公司设立时的授权资本为100万美元,分为100万股,每股面额为1美元。伟明出资比例70%,Merit出资比例30%。

(六)项目资金:

1、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由协议各方根据其在合资公司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向合资公司提供,自有资金中授权资本和股东借款的比例,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确定。本项目总投资70%的资金,由伟明负责以合资公司作为借款主体进行项目融资,Merit应当积极配合。

2、运营期流动资金来源:本项目运营期的流动资金,由伟明牵头以合资公司作为借款主体进行银行贷款。

3、超支资金:如本项目总投资超过本协议约定或本协议各方另行书面商定一致的其他数额,超出部分由伟明牵头以合资公司作为借款主体进行银行贷款。

4、项目资金担保:如根据融资机构要求,项目融资、流动资金需提供担保的,则协议各方在与融资机构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协议各方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提供融资担保,必要时协议各方均同意按持股比例为合资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七)伟明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审批手续;牵头向融资机构融资以解决本项目总投资70%的资金、本项目运营期的流动资金需求及本项目总投资超支资金;向合资公司提供技术、管理支持等。

(八)Merit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统一协调合资公司与印尼有关政府部门沟通,协助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在印尼区域的相关事务;协助合资公司通过签署协议及支付合理费用使用IWIP已经建设的道路、码头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资公司就项目所需土地向IWIP购买;向合资公司提供技术、管理支持等。

(九)股东会:合资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十)董事会: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日常管理机构。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董事长、二名董事,其中:伟明应有资格提名包括董事长在内的二名董事;Merit应有资格提名一名董事。

(十一)监事会:合资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根据适用法律、章程、本协议和股东会议决议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应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监事长和二名监事:伟明应有资格提名一名监事;Merit应有资格提名包含监事长在内的二名监事。

(十二)高级管理人员: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伟明推荐,经董事会批准后聘任;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伟明与Merit分别推荐,经董事会批准后聘任,其中至少一名副总经理由Merit推荐。

(十三)生效: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并获得各自有权决策机构批准之日起后即生效。本项目需取得中国境外投资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

(十四)合资经营期限:合资经营期限自设立日起开始,并于五十年之后届满,除非该期限依照协议规定延长或缩短。

(十五)争议解决:协议各方应尽合理努力通过协议各方的负责人之间的友好协商来解决由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或权利主张(“争议”);如果任何该等争议未能友好协商解决,则协议各方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争议应提交至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性,并对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四、签署合资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签署合资协议,与Merit公司在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开展合作,拟开发低品位镍矿或尾矿利用技术,布局新能源产业链,建设国际领先的环保能源企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项目实施对公司2022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五、签署合资协议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新能源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有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本次投资主要产品镍有色金属未来价格走势存在不确定性,如果镍价存在大幅波动,将给项目的盈利能力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管理,减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本次投资涉及境外投资,需要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本项目能否顺利实施以及实施后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Merit与伟明之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4日